信訪須知

中國僑聯信訪辦公室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的規定,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受理信訪事項,並充分保護信訪人信息,對姓名和涉及個人隱私的事項予以保密。請您在信訪前閱讀以下須知,依法依規信訪:

1.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等相關規定,中國僑聯信訪辦公室僅受理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對具體事項提出的情況反映、建議、意見及請求﹔或不具有“僑”身份的信訪人提出的涉僑事宜咨詢。

2.請您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相關法律,對來信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不得使用攻擊、謾罵等不文明語言。

3.對涉及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檢舉、揭發等事項,請您按照紀檢監察工作相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中國僑聯信訪辦公室不予受理。

4.請將您主要訴求的事實、理由表述清楚,並提供相應証明材料(包括“僑”身份的証明材料),以便及時妥善處理。為方便與您聯系,請務必留下真實姓名(名稱)、住址及有效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來信: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 中國僑聯信訪辦公室收 (郵編 100027)
電話:010-56176598
郵箱:zgqlx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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