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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召开全国侨联文化宣传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侨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书记处对2012年侨联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侨联八届四次全委会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侨联宣传工作,推进侨联对外文化交流,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适时召开全国侨联文化宣传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强侨联宣传工作、传承弘扬中华文化、深化“亲情中华”主题活动等,总结交流经验,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侨联文化宣传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
    二、会议内容
    1、听取中国侨联领导讲话;
    2、研究讨论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侨联八届四次全委会部署,进一步加强侨联文化宣传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3、总结交流一年来全国侨联系统宣传工作和对外文化交流取得的新进展;
    4、研究部署2012年“亲情中华”主题活动及今后一个时期侨联文化宣传工作。
    三、会议时间、地点
    2012年5月上中旬,会期2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会人员
    1、省级侨联:一位侨联领导同志和从事文化宣传工作的一名负责同志;
    2、副省级城市侨联:一位侨联领导同志。
    五、交流材料
    1、请各与会单位就一年来文化宣传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经验和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思路和举措,特别是组派“亲情中华”艺术团出访的情况和建议,认真准备会议交流材料。要求突出重点,内容充实,言简意赅,字数在3000字以内,并请将材料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电子文稿发至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qlwhjl@163.com),以统一编印,供会议交流。
    2、请各与会单位将2008年以来,组派“亲情中华”艺术团出访的基本资料(包括:团组名称、规模、主要演员,出访时间、国家、城市、演出场次、节目,现场观众人数、重要嘉宾及出访报告等)和不少于5张的演出剧照及与侨胞交流、联欢等活动的照片(像素不低于2M),于2012年3月15日前以电子文稿形式发至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邮箱(qlwhjl@163.com),以编印“亲情中华”画册。
    六、相关要求
    召开全国侨联文化宣传工作会议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书记处对2012年侨联工作指示精神和中国侨联八届四次全委会部署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省级侨联高度重视,作好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和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问题、意见和建议除在交流材料中反映外,还可以会议提案的方式专门提交。


                                                                   中 国 侨 联
                                                                 20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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