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明乡人最初称为“明香人”,指明末清初因政治避难、逃避战乱而流寓越南的明朝遗臣遗民。他们矢志忠于明朝、延续明朝香火,自称为“明香人”,其聚居地称为“明香社”。1827年,越南阮朝将“明香”改为“明乡”,隐去了明朝香火的意涵,并将清朝时期华侨同当地妇女通婚所生的后代即土生华人纳入明乡籍,“明乡”的涵义由此转变为“土生华人”。历史上,明乡人是一个享有特权的群体,越南统治者在政策上优待明乡人,为其融入越南社会创造便利条件,但这在客观上也使明乡人成为自成一体的族群,直至法属时期,此种优待和特权逐渐消失。明乡人定居越南时间久远,表现出深刻的在地化特征。1975年后,明乡人又被识别为京族,诸多族众在历史进程中融入越南的主体民族京族,失去了族源意识。尽管如此,依然有不少明乡人保有族群认同。在顺化、会安、广义、胡志明市、永隆、薄辽、河仙等地,明乡人还保留着族群信仰中心,定期组织祭祀活动。当代明乡人对明乡身份是如何理解的?是否如历史所呈现的是明朝遗臣遗民和清代土生华人的后裔?除了强烈的在地化特征,他们还有何文化特征?在深刻的在地化进程中,他们如何维系明乡认同?这些问题学术界还未做出完整的回应。
当前,学界对明乡人族群认同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陈荆和以顺化明乡社陈氏家族为例,说明早期明乡人既适应当地生活环境,又维持中国传统的方式。李庆新分析了早期河仙明乡人的明朝认同。查尔斯·维勒(Charles Wheeler)以动态的视角观察16至19世纪明香群体身份的演变,认为其经历了从离散商人到强大的商人官僚阶层至少数民族的身份演变,最终在接近20世纪时几乎失去了文化身份。蒋为文(Wi-vun CHIUNG)从“龙飞”纪年考察明乡人文化认同的变迁,认为当代明乡人不再能认读“龙飞”,其不再具有涵义。黄玉偿在《明乡村》一文中从嘉盛明乡会馆奉祀的神灵、节日和仪式说明明乡人已经越化。日本学者三尾裕子认为,明乡人“保持‘中华性’和实现‘越南化’其实是同时存在的”;此外,蒋为文以比较的视角,分析明乡人和华人族群认同和本土化的差异,指出当代“即便部分明乡人仍尽力保有明乡人的族群意识,整体而言,明乡人已经完全本土化融入越南主体社会”;在另一篇文章中,蒋为文以会安明乡萃先堂和华人会馆为观察场域,探讨会安当代明乡人、华人与越南人之间的互动与文化接触,认为“明乡人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大多数均与当地越南人通婚而越南化”。李塔娜认为,“越南的明乡人俨然已经成为独立的人群,融合华越文化并意识到自身的不同,这两者造就了明乡”。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为后学的研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笔者拟依据2020年至2024年在胡志明市进行的为期59天的田野调查和对16位明乡人的深度访谈资料,以运营较好的明乡人会馆——胡志明市明乡嘉盛会馆为个案,分析与探讨当代明乡人对族群身份的认知,族群文化特征及族群认同的维系方式,进而说明当代明乡人尚保有族群意识,持有京族和明乡族群的双重认同,以期丰富当代明乡人的族群认同研究,并为进一步的比较研究提供参考。
一、越南明乡人的定居与发展
明乡人最早于明末清初时入越,历经阮主时期、西山王朝、阮朝、法属时期和后法属时期。由于历代政权的施政影响,明乡人形成了独立的族群,包含的人群亦曾发生扩大。虽然法属时期以后住在国的政策极大消解了明乡人的族群认同,但由于族群信仰中心的维系和明乡人的主观努力,依然有不少明乡人保有族群意识。
(一)明乡人向越南的移居
1644年,明朝覆灭,清朝入主中原,随后实行严格的剃发易服令,东南沿海一带众多明朝遗臣遗民或因不愿臣服清朝统治,或为逃避战乱而背井离乡,流寓越南。与“早期中国移民主要来源于自由的商业移民不同,明清之际的中国移民主要是逃避战乱和不愿受清朝统治的政治移民,带有强烈政治色彩”,他们矢志忠于明朝,延续明朝香火,自称为“明香人”。时越南处于南阮北郑分裂时期,北方郑氏与中国毗连,恐引起清朝干涉而不敢公开容留明乡人;南方阮氏新据顺广一带,欲发展自身实力与北方郑氏抗衡,故热情接纳明乡人定居,允许明乡人成立聚居的村社“明乡社”。越南境内第一个明乡社建于会安,建立时间约为1650年。继会安之后,顺化、广义、平定、镇边、藩镇、河仙、永隆等地的明乡社相继成立。藩镇明乡社即是后来的嘉定明乡社,今胡志明市明乡嘉盛会馆曾经管理的村社。1681年,明将龙门总兵杨彦迪、高雷廉总兵陈上川率领三千部属,五十艘战船投诚广南国阮主,“自陈以明国逋臣,义不事清,故来愿为臣仆”。阮氏将其派往时为柬埔寨属地的东浦开疆拓土。1698年,阮福淍命礼成侯阮有镜经略东浦。阮有镜在该地成立明乡社,令“唐人子孙居镇边者,立为清河社,居藩镇者,立为明香社,并为编户”。1789年,藩镇明乡人在堤岸设立村亭,用作明乡社的行政中心,即今明乡嘉盛会馆前身。
(二)阮主至阮朝时期的明乡人
早期明乡人认同明朝,表现出浓厚的明朝文化特征。从阮主时期起,虽然明乡人被视为入籍的越南人,但当地政权不让其混迹于越南人之中,而是登记于明乡社,隶属于最高行政层级。1807年,嘉隆帝建立阮朝后下令在全国建立明乡社,将明乡人编入户籍。对于1683年清朝开海后,因经商、谋生、逃避战争等原因赴越的清朝华侨,当地政府采用帮籍对其进行管理,并禁止明乡人加入华人的帮。如1827年,明命帝谕令明乡人不得加入华人的帮或越南的村社。除在户籍上严格区分越南人、明乡人和华人,当地政府还在国民待遇上优待明乡人。自阮主至前殖民时期,明乡人可接受教育,参加科举,入仕官场,但华人则不行。由于明乡人多以商业、贸易和手工业为生,熟悉海外贸易业务和流程,因此自阮主至西山时期,当地政权优先聘用明乡人从事艚务司工作。如陈荆和在研究会安明乡社时指出,明乡人负责“检查船只、称斤价值,华船或外国船来会安时担任通事,并设定价格”。作为回报,明乡人可免除兵役、徭役,这是越南人不能享有的。此外,明乡人享有税赋优待,自明命七年阮廷调整明乡人税例后,明乡人税额重于越南人,但轻于华人。当地政府的这些举措,意欲为明乡人创造融入越南社会的便利条件,但在客观上亦起到区隔明乡人、越南人和华人的作用,使明乡人成为独立于越南人和华人之外的族群。如查尔斯·维勒所言,“明乡人不再以他们对一个早已逝去的王朝的政治忠诚而著称,他们成为了一个少数族群。”
1827年,为避免开罪清朝,亦为进一步归化明乡人,明命帝将“明香”的字面改为“明乡”,隐去了延续明朝香火的意涵。1842年,阮朝议准:“凡诸地方如有清人投来,即遵例定,登入帮籍,受纳税例。该帮人所生之子若孙,均不得薙发垂辫,系年到十八者,该帮长即行报官,著从明乡簿,依明乡例受税,不得仍从该祖父著入清人籍。”这一政策的实行,扩大了明乡人的范畴,即不仅包括明朝遗臣遗民及其后裔,还有清朝华侨同当地妇女通婚所生的后代,时明朝遗臣遗民后裔和清朝混血后代都是土生华人,因此明乡人的意涵也由此转变为土生华人。此外,这一政策重申和延续了过往在户籍上区别对待明乡人、华人和越南人的做法,巩固了明乡人作为独立族群的意识。不仅如此,阮朝实行的对明乡人的系列政策,在客观上促使明乡人日益形成杂糅华越文化特征且具有明乡文化特质的族群。一方面,由于定居时间愈来愈久远,加之住在国为明乡人创造融入当地社会的条件,且1829年阮朝规定凡“明乡人夫妇及其家族,不得复返中国”,1842年又令清朝土生华人不得“薙发垂辫”,阻断明乡人与祖籍国及其文化的联系,使明乡人日益越化,表现出鲜明的在地化特征。另一方面,由于清朝华侨的不断到来,其与明乡人居住空间邻近,互动频繁,初代土生华人不断加入明乡社,又延缓了明乡人的越化进程,使其保留着华人的文化特征。而历代政权给予明乡人的优待又促使其独立成群,表现出有别于京族人和华人的明乡文化特质。
(三)法属时期的明乡人
法属初期,殖民政府多次颁布法令将明乡人同化于越南人之中。1867年,当局下令“明乡人之殷富与耆老,法律待遇一如越人,唯需与华人一般另入册籍”。1869年,又令“自1870年1月1日起,明乡人在行政管理、法律和警察规章、民事登记以及所有类型的税收缴纳方面,将完全且毫无保留地同化于安南人”。1874年,鉴于1870年永隆、朱笃、河仙的明乡人请愿组建公会得到批准后,更多地区的明乡人提出请求,为统一管理,殖民政府重申执行1869年同化明乡人法令的规定。1904年,针对同化明乡人政策执行不严,“明乡人在中国人的控制下登记,并履行公所领导和副职职能”的状况,法国殖民政府又重申1874年同化明乡人的规定并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法国殖民政府实行的同化明乡人的政策,废除了自阮主时期以来明乡人享有的特权,消解了明乡人为维护既得利益而捍卫族群边界的愿望,诸多明乡人融入当地,失去了族源意识。明乡社的行政职能消失,各行政中心演变为纯粹的信仰中心。如嘉盛明乡亭1867年向殖民政府申请将村亭登记为会馆,同其他华人会馆一样组织供奉,获得批准。法属中后期,为防止明乡人和越南人联合起来共同抗法,缓解同化政策实行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阻力,法国殖民政府对明乡人的政策变得变换不定。根据1883年12月5日的法令,南圻的明乡人被视为中国人,1933年殖民政府的法令又赋予在南圻出生的明乡人法国臣民的身份。如此,法属时期对明乡人的国籍管理在越南人、中国人和法国保护民中摇摆不定,无意中仍不断唤醒明乡人的族群意识,一些明乡人甚至利用明乡身份在三种国籍身份间游移以获得最大的利益。与此同时,信仰中心依然组织祭祀,举办族群活动归聚明乡人,明乡人的族群意识仍能维系。
(四)后法属时期的明乡人
越南共和国时期,明乡人在法律上被归化为越南人。1956年8月21日,官方签署第48号法令,规定“凡明乡人(即混血华裔)无论年龄、居地及有无外侨身份,均为越南籍”。这加速了明乡人的越化进程,极大消解了明乡人作为独立族群的意识,但明乡信仰中心仍在持续发挥着维系族众族群意识的作用。1975年越南南北统一之后,明乡人被识别为京族。在随后的社会主义国有化运动中,明乡人的族产被没收,曾经为越南共和国工作过的明乡人惨遭牢狱之灾,很多明乡人离开了越南,去往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明乡人的信仰中心凋敝,族众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大规模的祭祀与聚会活动停止,只有部分族人早晚奉香维系。明乡人的族群认同发生代际断裂,众多明乡人融入京族之中,不再知道其明乡来源及族群叙事。20世纪90年代以来,明乡人的生活日趋向好,为发展旅游业,政府公认、修复了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明乡遗迹,找回明乡人进行管理,会安、顺化、广义、胡志明市等地明乡人的族群活动又开始活跃起来。
二、当代明乡人对族群身份的理解
明乡嘉盛会馆位于今胡志明市第5郡陈兴道B路380号,这里归聚着约257位明乡人,他们自称为“người Minh Hương”,即“明乡人”,这亦是当地华族和越族对他们的称呼。绝大多数明乡人居住于胡志明市,少部分人散居在邻近的前江、后江、槟椥和西宁省,部分会员已移居美国、法国、瑞士、奥地利、澳大利亚等国。因此,明乡族群并不是具有明确地理边界的群体,但嘉盛会馆犹如车轮的辐辏,将散居各地的明乡人聚合在一起。
历经多代的共居融合,嘉盛会馆的明乡人在政治认同、语言、服饰、饮食、风俗信仰等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在地化色彩。明乡人认同越南,认同京族的民族归属,自陈“我们在越南多少代了,所以是京族人了”。他们以越南语为主导语言,素日的服饰和饮食与越南人无异,节庆及重要场合倾向于穿着越南传统服饰奥黛,祭祀中以槟榔、蒌叶、鲜花、啤酒、糯米饭、鱼露、生蔬菜等越式供品奉祀神灵和祖先。他们与当地人为邻、共事、交友、通婚,建立了深厚的在地化社会网络。在风俗信仰方面,明乡人多遵从越南的习惯,如起名时跟随越南人同支系多代人使用同一个垫字,不同支系的子孙使用不同垫字的习俗。在会馆正殿,明乡人供奉五土尊神、五谷尊神、东厨司命和本境城隍,戏言“在越南得供越南的神才灵”。在馆内前殿西侧的婆庙中,明乡人供奉越南普遍信奉的十二婆姆,护佑妇女生产平安,孩童健康成长;右侧辅祀白马太监,同越南村亭中分别以白马、太监于左右辅祀神灵相似。会馆最大的节日为祈安,以祭品供奉神灵,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与越南南部当地村庄祈安的地位与内涵相同。
尽管如此,由于承袭了祖上流传的传统,胡志明市又是华人聚居地,诸多明乡人自小与华人为友,一同上学,一些明乡人还选择华人为婚配对象,因此明乡人依旧保持着一些华人性。在语言方面,明乡人虽以越南语为主导语言,诸多人因曾经接受西式教育而掌握法语和英语,但也有习得华语方言的案例。在风俗习惯方面,在受访的16位明乡人中,有1位明乡人的家庭依然遵照华人的传统起名,每一代依次以《诗经·大雅·下武》中的诗句“昭兹来许,绳其祖武。于万斯年,受天之祜”为垫字。在信仰与节日方面,婆庙供奉五行娘娘、注生娘娘,左侧辅祀福德正神,同华人普遍供奉祖籍地的民间信仰神灵如出一辙。受访的16位明乡人中有7位明乡人依然保留着在家中过冬至的习俗,4位明乡人仍按华人的习俗于清明节扫墓。在会馆,冬至、清明则是一个固定节日。深刻的在地化特征、华人性的保留及族群的起源与发展史构成了明乡人对族群身份理解的基础。
有学者认为,“即便部分明乡人仍尽力保有明乡人的族群意识,整体而言,明乡人已经完全本土化融入越南主体社会”。马克思·韦伯(Marx Weber)认为,“如果那些人类的群体对他们的共同世系抱有一种主观的信念,或者是因为体质类型、文化的相似,或者是对殖民和移民的历史有共同的记忆,而这种信念对于非亲属社区关系的延续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这种群体就被称为族群。”韦伯揭示出族群是人们主观认同的结群,这启发我们界定一个族群不应只关注其客观标准,更应考虑人群在族际互动中的认同归属。虽然明乡人在外在表征上具有强烈的在地化特征,但明乡人主观上认同明乡身份,并且依据族群的起源史与华越文化特征并存的当代现状,形成了对族群身份的理解。他们认为,“明乡人之‘明’,代表明朝”,他们是“陈上川部之后,明朝人的后裔”,虽在外在表征上呈现出深刻的越南化特征,但他们“源出华裔”,“尚存某些华人的特征”。尽管如此,他们也不是现代华人中的一群。当代明乡人的始祖在明末清初时来越,时间久远,他们已经几乎不能说华语,越化特征明显。而华人是晚清的移民,来越的时间较晚,仍在很大程度上保有华语,且保留着较多的中华传统文化。该地明乡人将始祖追溯至陈上川部下,称其是明朝的后裔,“后来的华人不在之列”,并非现实的真实反映。事实上,嘉盛会馆中的明乡人多数没有家谱,每个人至多能往上追溯三至四代,因此可能部分人是陈上川部之后,但非全部。如报道人VTV的家谱记载:“先公乾隆年间投越南藩安镇嘉定城”,说明该姓氏之后非陈上川部的后裔。该社名人郑怀德的先祖也不是追随陈上川来越的。历史上明乡人包含的人群曾经发生扩大,不仅包括明朝遗民及其后裔,还有在越南出生的清朝土生华人,而嘉盛会馆编纂于1800年的《款约与先辈略史》也提及明乡社“有新人入籍村社”。因此,陈上川部之后和明朝后裔是明乡人对其族群身份的主观理解,并不是现实的反映,其既有简便、易流播的目的,也有借陈上川及其部下的功勋,肯定明乡人所处的英雄、伟人之后的荣耀地位的考量,亦为分别明乡人与非明乡人,从而将非我族类拒斥在享有会馆福利的边界之外,如工具论所称,旨在“追求集体利益并限定可分享资源的人群范围”。但无论其是否是对真实历史或现实的反映,其都体现了当代明乡人对明乡族群身份的认同。
三、当代明乡人的族群文化特征
“将族群当作人群主观认同之结群,并不表示体质与文化特征就毫无意义了。它们不是客观划分族群的判断标准,但的确是人们主观上用来划分人群的工具。”当代明乡人不仅在主观上认同明乡族群,形成明朝遗民后裔的族群身份理解,且在崇奉的神灵、祖先和维系的传统上表现出明乡族群特有的文化特征。
(一)崇奉本族神灵
明乡嘉盛会馆的正殿供奉神灵,在离地1.5米高的台基上矗立着三个1米×1.5米的神龛,每个神龛都以红底金字为背景,其中放置着牌位。中间神龛的背景字体为“龙飞”,牌位供奉“五土尊神、五谷尊神、东厨司命和本境城隍”。学界普遍认为,“龙飞”是早期明乡人创造的虚拟纪年。题在牌匾、对联或墓碑上的“龙飞”的确如此,但在明乡嘉盛会馆,这一题于神龛背景的“龙飞”则被明乡人认为是明朝皇帝的象征,这也被记载于馆中留存的内部资料《款约与先辈略史》之中。明乡人之“明”,是明朝的意思,明乡人供奉明朝。左边神龛以“翔麟”为背景,代表明朝太子,牌位则供奉南部明乡人先祖陈上川和嘉定第一位经略大臣阮有镜。右边神龛以“瑞凤”二字为背景,象征明朝公主,牌位供奉的是嘉定明乡社先贤郑怀德和吴仁静。
“五土尊神、五谷尊神、东厨司命、本境城隍”是明乡人在融合共居过程中采借的当地神灵。阮有境是越南人,越南南部首位经略大臣,在南部疆土的开拓中功勋卓著,被阮朝封为“拓境威远昭应上等神”,受到当地人的供奉。明乡人认为,“他让明乡人在越南的土地上安居乐业,生活富足,所以感恩和供奉他。”明朝皇帝、太子、公主、陈上川、郑怀德、吴仁静则是明乡人塑造和奉祀的族内神。格尔茨认为,“人们的群体建构偏重于依附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在建构族群认同的过程中,这些历史文化特征被人们赋予特定的象征指示意义,作为群体的文化表述用以区分‘他、我之别’。”明乡人正是借助族群的起源与在地发展史,择取其中具有象征性的人物,建构本族的神灵信仰体系,从而凝聚族内认同并拒斥他者。如明朝皇帝、太子、公主本非神灵,但其直观地表明明乡族群是明朝遗民后裔的起源史,“模仿或强化成员同出于一母体的同胞手足之情”,造就族众的原生情感,因此明乡人将其立为族群的起源神,以凝聚族众认同并作为区别于他者的标识。如明乡人VTV所说,“因为他们象征着明朝,而明乡人的‘明’就是存明朝的国号,所以我们供奉他们。”一些学者认为,明乡嘉盛会馆供奉陈上川、郑怀德和吴仁静是越化的表现,但从另一个面向观察,其亦是明乡人塑造和奉祀族内神灵的体现。陈上川是初代明乡人,带领明乡人定居越南并在开拓嘉定中做出了卓著贡献,被明乡人奉为始祖神而供奉于会馆。郑怀德和吴仁静在历史上没有封神的记载,但两人系明乡出身,才学出众,在阮朝初年的文学、内政、外交史上都有着著名影响,深受明乡人景仰,因而被选为供奉的对象,意在以其事迹和明乡身份唤起族众的自豪和共情,从而实现族群的整合。
通过塑造和奉祀族内神,明乡人建构了明乡族群神灵信仰的文化标识,凝聚着族众的文化认同,同时型塑了有别于他者的族群边界。在胡志明市,越族供奉城隍,华人多信奉源自祖籍地的民间神灵如天后、关公、福德正神、财帛星君等,而明乡人则供奉与族群起源和发展史密切相关的族内神。
(二)奉祀族内共祖
除族内神外,明乡人还塑造与奉祀族群共祖。嘉盛会馆的后殿又名“追祠所”,意即“追念与缅怀先人之地”,这里安奉着馆内明乡人的族群先祖。其中中间的神龛奉祀开创嘉定明乡社的诸位先贤。左边的神龛安奉对嘉定明乡社有功的诸位大乡职,张公仕夫妇,“正主柯文麟、乡一康成源、乡二王光珍”,“林光景、陈有定、林光发、陈有泰、林进财、郭登岗、刘辛松、程光茂、伍永武”的牌位。张公仕夫妇本非明乡人,1869年两人赠予嘉定明乡社一块地,因生前膝下无子,两人便托明乡人在他们百年之后每年备置简单的供品祭祀他们的在天之灵,明乡人感念张氏夫妇的恩德,除每年祭祀外,还赠予乡长一职,置牌位供奉,同时设立“张公仕纪念日”和“杜氏纪念日”。“正主柯文麟、乡一康成源、乡二王光珍”是1924年会馆的三位乡职,因该年会馆欲购买一栋楼出租以维持馆务运营,但资金缺口达5万元,三位便联名向银行贷款填补资金缺口,为感谢三位乡职的无私奉献,明乡人尊他们为“三继贤”,并设立“三继贤纪念日”。林光景、陈有定等人则是1962年嘉盛会馆重修委员会的成员,该年会馆大修,诸位供奉钱财并组织修建而被供奉于此。右边的神龛供奉对村社有功的各位小乡职。
可见,明乡人的祖先不仅指“与祭祀者有血缘亲属关系或‘虚拟血缘’的死者,而且也向非血缘非同姓的关系扩大,呈现出泛血缘的特征”。如“三继贤”对于柯氏、康氏和王氏的后人是血缘先祖,而同其他族员则无血缘关系,林光景、陈有定等人亦然,张公仕夫妇同明乡人亦无血缘联结,但他们是族群的“孟尝君”,对族群公共事业贡献良多,因此被奉为“族群共祖”。明乡人在越生活久远,人数有限,无法像祖籍地社会那样组成父系宗亲团体,为塑造与维系族群认同,明乡人便调整了母国祖先崇拜的形态,将无血缘关系的先人、族内外先贤树为共同的祖先。族群共祖的设立与奉祀,虽只是一种虚拟认同,但它缔造了族群的原生性情感,为群体提供了一种共同享有的象征符号,促进了群体的整合与认同,从而确立族群边界。
(三)传承族内传统
在发展过程中,明乡人逐渐形成了有别于京族与华人的文化传统,体现在祭祀的节日、礼仪、祭品和职务称谓等方面。
首先,在祭祀节日上,如今嘉盛会馆每年举行16次祭祀,包括传统节日祭祀,如端午节、中秋节、下元节、冬至、年底扫墓;民俗节日祭祀,如春首祭、祈安、婆祭、祭井、送神、迎祖先、迎神;纪念日祭祀,如张公仕纪念日、三继贤纪念日、张公仕夫人纪念日、吴仁静迁葬纪念日,每月兼祭朔望。可见,除了拥有鲜明的华越族群特色节日,如越族的祈安,华族的清明和冬至外,明乡人还有一些独有的纪念日,如张公仕夫妇纪念日、三继贤纪念日和吴仁静迁葬纪念日,连结起该地明乡人的在地化发展史。
第二,在祭仪上,明乡人亦持守祖上的传统,且被认为是“只有我们明乡人才如此”。在嘉盛会馆的正殿,每当早晚奉香、举行祭祀或有香客来拜,都必鸣钟。明乡人MHX告诉笔者,“在别处钟声一般敲三下,但我们这里敲两下。一是为了纪念明朝,二是感谢收留我们的国家越南。”明乡人VQL亦向笔者透露乡职LTQ鸣钟的次数不对,“按惯例应该敲两下”。馆中祭朔望的日子亦与别的地方不同,明乡人选择每月农历三十和十四祭朔望。PVP说,“这里是按照我们明乡人的方式供的,让子孙记得我们源出明乡,跟越南人的供朔望不同。”有学者认为,祭祀仪式“不仅渗透着参与者对神圣神灵的尊重、崇敬和畏惧等情感,而且承载着特定的使命或实现特定的目的”。对明乡人而言,传承传统仪式的目的之一即是保存族源记忆,建构文化认同,巩固族群边界。
第三,在祭祀供品的选择与制作上,明乡人也有着特有的传统。在2023年8月31日张公仕祭祀的宴聚上,正主VQT说道:“我们宴聚的菜单可以有所改变,吸引会员回来参加活动,但红烧肉和苦瓜一定要有,这是传统。”红烧肉越文为“thịt kho tàu”,意为“中国的烧肉”,是源于中国的菜肴,如今明乡人将五花肉同鸭蛋同炖,并加入椰汁等越式调味品,同当地人烹饪五花肉无异,但明乡人依然认为因其源于中国,需要传承以留存族群的记忆,而苦瓜在越南南部语中叫做“khổqua”,意思是“苦难过去”,寓意着对美好生活的寄托与向往。选择红烧肉和苦瓜作为祖先祭祀的供品,虽非明乡独有,但被明乡人赋予传统的内涵,暗示人们因为有不同的传统,所以我们是不同的人群。又如,许多明乡人都向笔者述说,虽然现代生活已经十分便利,但每年正月十六祈安祭神,依然要自己手工卷烟丝供奉给神灵。“以前祖辈是这么做的,我们就一直保留着这个传统。”
第四,在称谓上,明乡人亦持守着本族的传统。历史上嘉定明乡社形成了一套乡职体系,以组织人力管理村社事务和族人。这一乡职体系以正主为首,下设副主一、副主二,两名专门管理文书工作的词翰和两名专司财务的守本。管理层外,还有副会、正会、乡长和视事乡长。在当代社会,在上报地方政府的文书中,这一套乡职体系的管理层称谓已经变成主席、副主席一、副主席二,行政委员和财政委员,但在馆中明乡人依然使用传统称谓,而且对于现任和往任的正副主席都必以传统称谓称呼,如称“正主”、“旧主”、“副主一”、“旧副主一”等。对此,现任正主VQT解释道:“那就像是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辈留下来的,现在我们跟政府报告、申请,我们叫管委会或者什么委员都行,但在会馆我们得按照传承下来的职务来相互称呼,这样才能传承我们的文化。”学者陈志明指出,“传统的活动提供给人们一种文化持续的意义,以及一种文化认同的意义。”在明乡人的情形中,传统能唤起族众对族群的历史记忆,使其意识到他我之别,从而塑造族群边界,维系族群认同。
四、当代明乡人的族群认同维系
挪威学者巴斯于1969年提出了“边界”的概念并用以界定族群。他在《族群与边界》一书中指出,“族群是由它本身组成分子认定的范畴,造成族群最主要的是其边界,而不是语言、文化血缘等内涵,一个族群的边界不一定是族群地理边界,而主要是社会边界。”巴斯不仅强调族群是人们主观上认同的共同体,而且指出其在互动中得到维持。有研究认为,嘉盛会馆的明乡人通过会馆与祭祀活动,使族群认同得以保存与延续。除此之外,笔者认为,维系会员组织、承袭族内管理、坚持族群祭祀和维持家庭传承,亦有助于明乡人实现族群原生情感的维系,保持明乡族群认同。
(一)维系会员组织
为了更好地凝聚会员,明乡嘉盛会馆一直遵循传统维系会员组织——明乡会和明坤会。明乡会接受该会馆首建时81位捐助者的男性血缘后裔加入。申请人需年满20周岁,提供出生证并有两位会员担保,证明申请人为明乡人的血缘后裔,经明乡会全体会员大会通过。明乡会员有权参与会馆祭祀、管理与其他福利活动。明坤会是女性会员组织,接纳明乡会员的妻子及女儿入会,旨在凝聚女性会员,加强她们之间的交流并负责组织每年一度的婆祭。会员制度确认了明乡人的族群身份,将散落各地的明乡血缘后裔凝聚起来,为族群文化的维系与传承提供了主体基础。基于会员组织,明乡人能维系层级分明、分工合理的族群管理体系,开展祭祀、修缮会馆、举办福利活动,为族群文化的维系与传承提供了组织基础。此外,族群认同的根基派理论认为,“族群认同主要来自于人们根基性的情感联系”,“对于个人而言,这种根基性的情感来自于人们由其出生而获得的‘既定特质’,一个人生长在一个群体中,他因此得到一些既定的血缘、语言、宗教、风俗习惯,因此他与群体中其他成员由一种根基性的联系凝聚在一起。”经由明乡会和明坤会的运作,每一位明乡人的核心家庭都被纳入族群内部的社会网络,巧妙地将族群关系建基于亲属关系之上,族员之间或具有直系、旁系血亲关系,或具有姻亲关系,或因先辈的合作奋斗而拥有世交传统,族群即是一个扩大化的家庭,亲属与泛亲属关系构成了明乡族众彼此之间、个体同群体之间根基性情感的重要来源,极大地促进了个体对族群的认同。
(二)承袭族内管理
明乡嘉盛会馆承袭了历史上流传下来的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委员会自我管理。管委会共有12名成员,包括1名主席、2名副主席、2名财政委员、2名行政委员、5名议员。明乡人入会后即成为“协理”,若协理自愿担任副会,服务会馆,料理会馆祭祀事宜,无重大过错,1年后可升为正会,2年后成为乡长,乡长进入管委会任满一届后晋升为视事乡长。乡长能竞选管委会副主席,视事乡长可竞选主席。每年只有一位副会打理祭祀,正会、乡长、视事乡长都将指导与辅助副会的工作。若当年没有协理担任副会,则由议员负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主席负责统领会馆一切事务,两名副主席分别负责会馆的对内与对外事宜。财政委员负责管理会馆收支,行政委会主管文书工作,议员负责咨询及参谋工作,并于无人担任副会的年份负责祭祀。管委会任期5年,每月需召开一次会议商议会馆工作,于每年年底召集会员大会,向大会报告管理、资产、收支情况,讨论会员入会、逐出问题,或选举新一届管委会。嘉盛会馆实行的族内管理制度有利于维系族群认同。首先,由副会独自打理会馆祭祀一年的规定,使能进入管理层的每位成员对会馆的祭祀日期、流程、仪轨、内涵等事宜都熟知于心,如此便拥有了可以传播和扩散族群文化的关键传承人。其次,族内管理制度使明乡人能有效地组织各种族群活动,如修缮、开放会馆,组织祭祀,编撰和印发内部资料,使族众了解族群历史与文化,参与族群文化的传承。最后,管委会的管理保证了会馆的运营,为族群祭祀与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目前,除胡志明市通讯与文化厅的拨款,会员、香客的捐赠外,会馆还出租大门旁的两个铺面,收取租金以维持会馆开支。
(三)坚持族群祭祀
坚持族群祭祀是明乡人维系族群认同的重要手段之一。每逢祭祀日,由词翰提前确认可前来参加祭祀的会员,向他们派发邀请函,再由副会根据参加人数采买供品,组织祭拜,结束后会员们一同聚餐。会馆中举办较隆重的节日是祈安、婆祭和三继贤纪念日。其中,祈安最为盛大,每年大约宴请20~25桌,每桌10人,除去政府、华人、友亭和常来的香客,到场参加的明乡人约200人左右。婆祭亦是该会馆较大的节日,由明坤会成员操办,邀请明乡女性血缘后裔和明乡人的妻子到场祭祀五行娘娘和胎生娘娘,聚会交流。三继贤纪念日则必须邀请王姓、柯姓和康姓后人代表参加,还有其他可以到场的明乡人。其他祭祀由副会、正会、乡长、视事乡长和管委会成员操办。祭祀增强了明乡人对族群文化的体认与认同,反复的祭祀实践,使明乡人知晓族群的起源与发展史,熟知本族的祭仪传统,增强了明乡人的族群归属感与认同感。每年张公仕、杜氏纪念日和三继贤纪念日祭祀时,都由词翰宣读刻在追祠石柱上的张公仕和杜氏夫人、三继贤事迹。“这个历史大家都知道了,这么做是提醒他们而已。”同时,“我们的许多社会活动,经常是为了强调某些集体记忆,以强化某一人群组合的凝聚。”祭祀强化了明乡族群的聚合,增强了明乡人之间的合作,强化了明乡人的集体记忆,从而实现个体对族群认同的巩固。
(四)维持家庭传承
家庭是明乡人维系族群认同的重要连接点,家庭不仅使明乡人获得生物性的族群身份,亦是这一身份社会化的起点,并在社会化过程中持续发挥作用。家庭是明乡人获得族群身份与知识的最初来源,受访的明乡人均表示是父母告知并向其解释明乡后裔的族群身份。家庭不仅在明乡人的族群启蒙中发挥重要作用,亦始终引导着明乡人回归族群,参与族群祭祀与活动。自儿时起,每逢重要节庆或会馆举行重大祭祀、举办福利活动时,明乡人常在家人的带领下到访嘉盛会馆,于神龛前焚香祈拜,与其他人明乡人结识。如每年春节明乡人都领着孩子到会馆上香、领红包、参观、叙旧,中秋节带着孩子前来领取礼物。“让孩子们知道他们同嘉盛会馆和明乡人的联系,长大后还能再带着孩子回来。”会馆是一个记忆的场所,承载着明乡人厚重的历史文化,构建了明乡人共享的记忆。明乡人自小在会馆中听闻馆中供奉的神灵与先祖的事迹、各件器物的来历,从而获得族群的起源与历史记忆,持续完成族群身份的社会化,并在反复的到访与实践中强化族群认同。当明乡人达到加入会员组织的年龄时,家人又将提醒其入会并为其做担保,家庭传承始终是明乡人族群认同维系的最重要节点。
本文以胡志明市明乡嘉盛会馆为例,分析当代明乡人的族群文化特征和族群认同维系。研究显示,当代明乡人的认同是多元化、多层次的,他们在政治上、国籍身份上认同越南,民族归属认同京族,但亦认为其是明朝遗臣遗民的后裔,认同明乡族群身份。他们具有深刻的在地化特征,亦保留了一定的华人性;他们崇奉本族神灵,奉祀族内共祖,传承族内传统,表现出有别于京族和华族的族群文化特征;他们通过维系会员制度、承袭族内管理、坚持族群祭祀、维持家庭传承的方式维系明乡认同。总之,当代明乡人仍保有族群意识,持有京族和明乡族群的双重认同。
摘自:郑一省潘能梅:《当代越南明乡人的族群认同探析——以胡志明市明乡嘉盛会馆为个案》,《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25年第1期。注释从略,如有需要请参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