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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陈嘉庚诞辰150周年专题】陈嘉庚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近现代中国象征符号体系为中心
2024年11月28日14:48  来源:中国侨联

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中国悠久历史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代中国反抗帝国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一自在自觉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一共同体理念不仅仅是意识形态层面的抽象问题,更与现代国家建设的现实政治密切相关,从而深刻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正如有学者指出:“在人成为主体力量的现代社会,国家认同不是简单的国家观念或国家意识问题,而是国家建设本身的问题”,“国家结构体系的质量决定着其塑造民众国家认同的能力,而国家认同的形成过程也塑造着国家结构体系。”

增强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体意识,象征符号体系扮演着重要作用。特纳认为,象征符号和人民的利益、意向、目标和手段相关。这一体系还包括庆典、祭祀等象征性的行为举动,以传递文化信息,“仪式象征符号成了社会行动的一个因素”。值得注意的是,“从原始民族的图腾标志到现代社会中的国旗和国徽等等,都是形式不同的象征符号。”换言之,象征不仅仅作用于古代社会或古老民族,对现代共同体的构建同样有着深入认同的底层机制作用。有论者指出,“政治象征现象是人们生活中最为复杂的社会现象之一。”“政治象征的多种形式与其多样的政治功能之间的复杂组合和运用,使象征符号能够成为跨越不同时期、不同社会并实现其基本社会功能的人类共有的组织策略。象征在意义上的弹性本质,也使得不同的群体、不同的政治系统可以运用和操纵它们达成具体的政治目标。”应该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蕴含集体记忆、集体情感和集体信仰的抽象社会意识。”作为现代中国史上的著名侨领,陈嘉庚一生的事迹功业为建设一个团结有力的、包括海外华侨在内的现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做出了突出贡献,这已成为公论。但已有研究主要从陈嘉庚推动民族独立、促进国家统一的功绩与思想出发,探讨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对其通过象征符号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贡献,尚未有系统研究。本文将以前人未曾注意之档案等史料为基础,梳理陈嘉庚在国旗、国庆日和纪念碑、黄帝陵等现代中国象征符号体系建构史上的作用,着重探析其在构建包括海外华侨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历史记忆、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大贡献和历史意义。

一、陈嘉庚与近现代中国的国旗

国旗以其图案、颜色、形状等象征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价值取向、国土范围等,是现代国家最为鲜明的视觉和最重要的象征之一。中国古代本无国旗,近代以来,“城头变幻大王旗”,黄龙旗、铁血十八星旗、井字棋、五色旗、青天白日旗等不仅是清政府、革命派、北洋政府和国民党等各派宣示自身政权存在的重要象征,也是其构建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可谓“现代中国民族国家建构的缩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国旗之争主要为清朝末年革命派内部的青天白日旗与井字旗之争,以及民国成立后的“青天白日满地红”、铁血十八星旗、五色旗之争,而以北伐后东北易帜,全国统一于“青天白日满地红”之下暂告段落。

(一)反对国民党政权以党旗代国旗

“任何一种象征都是由象征符号和象征意义两种要素组合而成的复合体”,而象征符号是“象征意义的表现形式”。陈嘉庚很早就意识到“世界各国之国旗必有取义”,是代表国家的标志,对塑造国民的政治认同起到重要作用,“对外对内关系至大”。他认为,五色旗“系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立国之义,何等正大光明,宏伟美观”,而将国民政府采用“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列为民国成立以来“对政府最不满者”两件事之一。

陈嘉庚支持五色旗而反对“青天白日满地红”,这并不意味着陈嘉庚支持北洋政府,而反对孙中山的革命理念。他本人曾亲自参与孙中山在新加坡晚晴园主持的国旗设计讨论会,深知孙中山对青天白日符号情有独钟,十分坚持。1956年,在孙中山诞辰90周年之际,他曾回忆道,“有一天晚上,我们十多个人就和孙中山先生在那里讨论要缝制什么样子的国旗,讨论结果就决定用青天白日旗”,“刚好旁边有人端上来一杯开水,中山先生瞥见杯中泛起了红色,就若有所感地说道:‘红的颜色很好!’”从其事后回忆中,并不能看出陈嘉庚当年有反对青天白日旗的意思。

事实上,陈嘉庚绝不是因支持北洋军阀而认同五色旗。1929年,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中国后不久,胡汉民、孙科、伍朝枢、傅秉祥等国民政府要员访问新加坡。因新加坡总商会仍悬五色旗而未挂青天白日旗,胡汉民等人拒绝到访。实际上,“总商会未换旗为总领馆未换之故”,并非新加坡华商在政治上倾向北洋政权。早在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陈嘉庚即“手订规则,交南洋商报经理,命悬挂办公处,其语为‘拥护南京政府为首要目的’”。当其时,陈嘉庚与南京国民政府未有联系,反而是与“西南政府要人既多相识,又有消息来往”,有较为密切的“个人交情”。但陈嘉庚“主张应服从中央政府”,从民族与国家统一的大局出发,“不得因私废公”。

陈嘉庚之所以反对以“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主要是认为青天白日“系一部份人党徽,与国际无何关系”,不能代表国家。而北伐胜利后,国民党政权“便即野心变更国旗,以为中华民国是国民党造成,应将青天白日党旗为国旗,俾国民党功勋永存,政权亦可永操”。在陈嘉庚看来,五色旗虽然不是孙中山所属意,但五色旗为国旗经过民意机关表决,为“我国光复后孙总理在南京就职,公决用五色为国旗”,具有相当之合法性。而国民党以党旗改易国旗之举,不仅证明国民党政府以党代政的政治主张,而且透露出以此象征塑造民众认同对其长期执政地位的政治野心。在陈嘉庚看来,民国成立后,虽然国家政局不稳,但袁世凯“野心称帝另有一样旗式,与五色旗无关”,而北洋军阀虽然割据地方、混战不止,但“仍用五色国旗,亦莫非遵守国徽,其胜败与国旗完全无关”。可以看出,陈嘉庚认为应尽量保持国家标志的稳定性,这也是国旗、国徽等能够真正成为民众所共同接受的共同体标识的重要前提。更重要的是,陈嘉庚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角度,认可五色旗有“五族共和”之意,意在国家象征层面呼吁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

不过,旗帜之意义既与其宣称的象征含义有关,更与其背后的政权紧密相连。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五色旗与北洋军阀关系过于密切,带有旧时代的鲜明印记。而抗日战争时期,伪满洲国、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等伪政权都使用了类似五色旗的“国旗”,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五色旗加上火焰及“和平建国”字样,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则直接原样采用了五色旗。这使得五色旗进一步遭到人民唾弃。同样,国民党政权的倒行逆施,亦使得青天白日旗无法继续代表中华民族共同体。新中国成立前夕,新政协决定重新制定新中国的国旗。陈嘉庚积极参加了新中国国旗的设计和确定过程。

(二)参与新中国国旗设计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陈嘉庚是会议代表之一。他发言表示,“这次祖国大革命的胜利,对全世界极有影响,对海外华侨也有很大影响”,“华侨对祖国的愿望快实现了。”会议决定下设第六小组,负责拟定国旗、国歌、国徽方案,由马叙伦任负责人,陈嘉庚为成员之一。

拟定国旗、国歌、国徽是构建新中国符号象征体系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陈嘉庚对此高度重视。1949年9月3日,他发表文章驳斥美国国务院所公布的《美国同中国的关系》白皮书,在文章中他回顾此前在东北解放区等地的考察经历,感受到解放区的新气象。他说,“余在故乡南洋所未见”,“解放未及一年,百废多举,实难能可贵。”他还专门强调:“不日人民联合政府成立,我灿烂之新国旗,飘扬全国,全面胜利在即,人民空前团结,力量日趋伟大。”

在征求新中国国旗、国徽和国歌等方案时,新政协筹备会曾发出征求启示,指出新国旗应注意表现中国特征,如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等,以及“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特征,并要求形式“庄严简洁”,“色彩以红色为主,可用其他配色”,以作为新中国的象征。在国旗评选过程中,初选第十一号国旗呼声颇高,这面旗帜上面三分之一为白色,“象征光明”,下面三分之二为红色,“象征革命政权”,左上方有一颗红星,代表“共产党的领导”。第六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推荐此旗。

陈嘉庚因事缺席了此次会议,不过他之后专门找到组长马叙伦提出反对意见。陈嘉庚认为,这一国旗图案“与印尼的相似”,只是“印尼旗没有星,我们增加一星”。而且,旗帜上面白色部分在阳光下看不见。更重要的是,从象征意义的角度看,这面旗帜也没有“表示工农联盟之意”。陈嘉庚强调“红旗绝不能配其他白黄等色条”,因为“这种色条使人容易误解为革命不彻底”。他主张“最好用中国式之斧头镰刀和星”,并指出此前征求启示中明确要求国旗须象征工农联盟,所以大部分应征图案“都有斧头、镰刀或其他表示工农之图案”,而“我们一律不采用,这是有背民意的”。郭沫若对此解释到,之所以不采用镰刀斧头图案,是为了避免与苏联国旗过于相似。陈嘉庚则表示,如果考虑到这个问题,应在报纸上再征求一次国旗,以求慎重。1949年9月14日,陈嘉庚出席第六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并在会上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除了上述看法外,他还指出:“要说星代表共产党领导的政权,黄星红星是不能代表的。菲律宾是黄星,纽芬兰是红星,他们都不是共产党领导的政权。只有白色星才能代表共产党领导的政权。”他又表示,“再要注意一点就是黄色容易看成深灰色,红色不拍照不易显示出来。”

可见,陈嘉庚强调新国旗必须蕴含明确的革命象征,力图使新国旗能够真正代表全体中华儿女。为此,他耗费了大量心思进行研究,亲自动笔修改、绘制心目中的新国旗。《文汇报》记者在采访陈嘉庚时,发现他的房间里“放了十几种新国旗图案”,“这位朴素的爱国主义者,常常仔细研究哪一种新国旗图案对于新中国最合适。”每当有人走近钉在墙上的各种彩色纸贴成的图案时,“老先生总会走过来解释哪一种的意义怎样,哪一种颜色如何”,“他的福建话滔滔不绝。”

后来,由于国旗方案迟迟不能决定,9月25日,毛泽东在中南海丰泽园召集由周恩来、马叙伦、郭沫若、陈嘉庚等人出席的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以参考资料第三十二号图为新中国的国旗。陈嘉庚率先发言表示,“我从东北回来,就很关心国旗问题,我完全赞同毛主席所讲的第三十二图案。”陈嘉庚所支持的“第三十二图案”,即为后来的五星红旗。

几个月后,即1950年2月,陈嘉庚在接受《南侨日报》访问时回顾国旗诞生的过程,并解读道,“那时,毛主席提出一个主张,说凡是由铁锤镰刀的图样的,都不必加以考虑,因共党旗帜本有镰锤图案。毛主席认定当前国情应组织联合政府,所以国旗上就无须标明某一党的特征。”这与陈嘉庚一直反对的国民党以党旗代国旗的行径形成鲜明对比,显露出新中国的人民民主新气象。

1949年10月1日,一面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冉冉升起。陈嘉庚在《新中国观感集》中写下了自己记忆中的开国大典:“天安门的大广场,墙壁是红色的,参加典礼的队伍执的五星国旗也是红色的,队伍所提的星灯也是红色的,在天安门上看下来,红艳艳的,好像一片红海。”他从色彩象征的角度指出,“中国人一切都喜欢红的”,“中国人民欣逢几千年来,空前的大喜事”,在北京“张红灯,结红彩,执红旗,贴红联,变成一个红艳艳的红色首都”,“这正合中国人民的心理。”

以五星红旗为新国旗的消息很快传到国外,海外华侨高度认同这一新中国的新象征。1949年10月10日本是国民党政府的“双十节”,但是海外各地侨胞“在十月十日纪念辛亥革命节时,大多数都悬挂五星红旗的新国旗,而拒绝悬挂国民党政府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五星红旗是新中国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五个认同”的重要符号。陈嘉庚支持五星红旗最终成为新中国国旗,体现了海外华侨的意愿。

二、陈嘉庚与近现代中国的纪念碑

纪念碑以有形之物质造无形之纪念意义,在塑造集体记忆、增强认同感以培育共同体意识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有学者认为,“在现代民族国家时代,‘想象共同体’在首都建构国族记忆空间,作为形塑国族认同之有形基础,乃一普遍的政治文化与技术……统治政权习以纪念性建筑、机制与空间之营造,物质化特定‘想象共同体’共同认知之过去与记忆,作为该群体召唤与形塑集体认同的基础。”

(一)筹划建立蔡公时纪念像

陈嘉庚很早就意识到此类纪念物对塑造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1928年5月,济南惨案发生后,陈嘉庚等人在星洲发起成立新加坡华侨筹赈会,在南洋华侨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塑造过程中,发挥了特殊作用。除了筹款汇回国内支持反日斗争之外,陈嘉庚还试图完成一件十分具有象征意义的工作,即建造蔡公时纪念像。

蔡公时时任国民政府战地政务委员会外交处主任兼山东特派交涉员。济南惨案当日,一群日军强行闯入交涉公署,将外交文件、地图等弃置满地,将蔡公时亲手悬挂的国家标志中华民国国旗和孙中山画像撕毁抛掷于地上。蔡公时与之英勇斗争,但寡不敌众,被日军“削下鼻子,割去双耳,挖去双目”,惨遭虐杀。为纪念民族英雄,唤醒国人斗志,使国人不忘国耻国难,陈嘉庚专门筹集3万余元,准备“在南京择地为公时立铜像”。后因种种原因,直到1936年才向德国订购得铜像,暂存新加坡。尽管蔡公时铜像未能如陈嘉庚之愿伫立于南京,但此事充分体现出其爱国主义思想,以及借助纪念碑(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想法。

(二)参与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

新中国最重要的纪念碑,莫过于人民英雄纪念碑。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并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矗立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精神的象征,是国家和人民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的永久性纪念设施。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

陈嘉庚非常看重人民英雄纪念碑。1949年9月30日,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为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革命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一致决定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外建立一个“为国牺牲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并于决议通过后随即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纪念碑的奠基典礼。当日下午六时,各代表就位后,周恩来代表主席团致词。在周恩来致词之后,全体代表均脱帽静默致哀。默哀毕,毛泽东主席宣读纪念碑的碑文。

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陈嘉庚参与了关于建碑和审定碑文的表决过程,参加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仪式。此事令陈嘉庚记忆深刻。1950年,陈嘉庚将当年报章所载关于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情况的文章,摘录进其所著《新中国观感集》,并于印刷后在南洋和国内广为赠送传播,向全国人民和海外华侨宣传新中国的重要标志。

不过,1949年9月30日进行的是纪念碑的奠基仪式,并没有确定纪念碑的具体形式。1951年5月,为更好地兴建人民英雄纪念碑,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同意,专门成立了“首都人民英雄纪念碑兴建委员会”负责兴建工作。“首都人民英雄纪念碑兴建委员会”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全国总工会、中宣部、文化部、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等17家单位各推派代表一人为委员组成,其中就有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代表王纪元。这充分说明,为团结凝聚全体中华儿女,塑造新中国最重要的纪念碑,必须充分考虑海外华侨这一中华民族共同体重要组成部分的意见,并将其吸纳进书写共同历史记忆的工作中。

陈嘉庚对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兴建亦非常关心。纪念碑正式开工以后,群众和专家仍不断对纪念碑的造型提出新的修改意见。陈嘉庚专门组织华侨绘制图纸,并制作水泥柱头模型,花费15万多元(旧币)运费寄到人民英雄纪念碑建造工程处。尽管由于史料缺乏,暂不知陈嘉庚组织设计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是什么样子,但这一行为本身即意味着,陈嘉庚高度认同以纪念碑形式团结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他看来,华侨群体在这一共同历史记忆的塑造过程中不应缺席。

(三)主持修建集美解放纪念碑

新中国成立后,陈嘉庚认为,“值解放之昌期,蒇复兴之盛事,意义深重,宜志刻铭”,在其倾注了一生心血的集美学村主持建造了一座高达28米的宏伟纪念碑。该纪念碑正面镌刻着1952年5月16日毛泽东应陈嘉庚之邀亲笔题写的“集美解放纪念碑”七个大字,背面则是陈嘉庚亲自撰写的碑文,“追念历次革命战争与本校废兴经过”。对于纪念碑形式的内涵象征,他明确说明,“基层底八级,象征八年抗日战争,上层三级,象征三年解放战役。”陈嘉庚极为看重这一纪念碑及其背后民族解放的象征意义。直至病重临终时,陈嘉庚仍不忘留下遗言叮嘱道:“纪念碑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需修补的要修补,如油漆、(刷)灰水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陈嘉庚将碑文落款时间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二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决定国旗国歌时,同时决定采用公元纪年。严格说来,陈嘉庚这一纪年书写方式并不正规。中国自古有“改元”之文化传统,陈嘉庚在公元纪年之前冠以新中国国号,实际上是宣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诞生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彰显出其对新中国的高度认同,也是在潜移默化中增进了人们对新中国的认同。

陈嘉庚认识到纪念碑、纪念像等纪念物在塑造集体记忆、激励群体信念等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其一生中多次参与到这类纪念物的设计与建筑工作之中,其刻苦付出与爱国精神是我们今天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不能忘记的。

三、陈嘉庚与黄帝陵

空间也是一种重要的象征符号,“神圣空间是一种典型的实在空间”。黄帝陵是近现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关键载体。2015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视察时指出,“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晚清以来,革命党人对传统黄帝陵祭祀活动加以改造利用,初步构建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国时期,借由对黄帝陵祭祀的制度化,黄帝作为中华民族始祖的身份逐渐为人接受。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祭黄帝陵的仪式进行了借用与创造,赋予了“黄帝符号”以“劳动人民性”等新内涵。改革开放后,黄帝陵祭祀越来越得到重视,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陈嘉庚在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非常关心黄帝陵的保护,多次祭拜黄帝陵,体现了浓厚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940年,为支持抗战事业,陈嘉庚率领“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回国。当年5月31日,在赴延安途中,陈嘉庚特意安排谒祭黄帝陵活动,并雇照相馆拍照留念。当地政府预备好香案,“排列果物数品”,陈嘉庚“焚香行最敬礼”,祭毕还向县长和当地学生百余人发表演讲,表示此行“代表南洋千万华侨,回国慰劳考察,鼓励抗战民气”,并“收取国内军民社会好印象,回洋作宣传材料,冀得增加金钱外汇之助力”。此行给陈嘉庚留下深刻印象,他在回忆录中详细记载了黄帝陵一带“古树森列茂盛”的景象,包括轩辕庙“庭边有数株大树,有一树圆三十余尺,据云自远古时代迄今”等事迹。

解放战争期间,黄帝陵及周边一些建筑遭到国民党军队的破坏性改建,“构筑成一座碉堡。陵周古柏也横遭砍伐作了工事,陵园内到处修筑炮兵机枪阵地及各种战壕”,轩辕庙也变为“营房”。据1951年新华社报道,“黄帝陵庙前许多曾遭国民党匪帮溃军严重破坏的门、窗、碑碣,已被人民政府修葺整顿,恢复旧观。”但总体而言,黄帝陵依旧受损严重,环境凌乱,有待进一步修缮。

1955年8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的陈嘉庚在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庄明理及其秘书张其华等人陪同下,赴东北、华北、西北、西南、中南等地16个省市参观考察,“了解一些情况,传达给国外华侨,使国外华侨能全面了解祖国解放前后的变化情况。”其间,陈嘉庚不断给毛泽东、周恩来和有关领导人写信,反映考察情况并提出建议。途中,陈嘉庚晋谒了黄帝陵、张良庙等名胜古迹,并于张良庙外“停留约三小时许”,对这些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伟大人物及其象征符号深有感触。他发现黄帝陵保护状况其实不佳。在同工作人员回顾自己1940年的黄帝陵祭祀之行时,他认为当时“黄陵里面清洁整齐,有专人看管,影响还好”,这次再来,“看来不如过去,庙宇破烂严重,又不清洁,也没专人管理,埋了许多群众的私墓,好像成了公墓地,很不好。”陈嘉庚据此提出,“此等民族历史遗迹,宜加保护、修饰”,并于9月20日向毛泽东去信,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关于黄帝陵和轩辕庙整修保护事宜。“院中历代碑石犹在,千年古柏森森。惟庙宇木料多已腐坏,势将倾塌,庭中草地,多为农民耕种,陵山多处私坟如鳞。曾查询县长,据说自解放后至今未派人看管。保护山陵标语虽有,但徒有其名。黄帝陵乃我国民族历史遗迹,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历史文物及各处寺庙尚且保护修饰,而黄帝陵庙竟任荒废,抑或中央主管部门因偏僻未暇顾及。”“爰议勒令有关部门拨款修整及派人专管”。

二是关于陵山环境保护的问题。“陵山从山麓到陵上有古柏五万多株,山下有水,水外有高山围绕,实为山环水抱风景优美之地,将来交通改进,游览者必更多,但因未设专人管理,陵园古柏或朽或斜,任其自生自灭,殊为可惜,甚至山上任人挖掘埋葬坟墓,为此,应迅速建立专人看管制度,禁止私人造坟,保护古柏树木,整理陵山。”

三是关于毁弃蒋介石、戴季陶等人所立石碑的问题。“黄帝陵位于陵山之中,陵前原竖有明嘉靖滇南唐奇所题《桥山龙驭》石碑。蒋介石又于1940年在帝陵前建一碑亭,并在亭中立《黄帝陵》大碑遮在古碑之前,其用意可知。解放后蒋中正三字虽已琢磨,但字迹仍隐约可看,庚意应将蒋贼所立石碑弃毁,以免玷辱古迹。”陈嘉庚认为仅仅挖掉蒋介石的名字是不够的,应该将整个石碑卸毁,因为“只挖掉名子,不毁掉整个碑子,游人参观见到这个碑子,不免要问,我们势必要予解释,岂不等于原来的名子还存在吗?所不同在原来是以碑显名,现在是以口传名。蒋介石罪恶滔天,不能容他所题碑子留在黄帝陵”。他还认为戴季陶所题碑刻也应“立即毁掉”。

概而言之,陈嘉庚强调黄帝陵是“我国民族历史遗迹”,为守护国家民族历史,增强国家民族认同,应予以很好的保护修缮。且他反对蒋介石等人的石碑,意在否认国民党政权的当代合法性,继而形塑人们对新中国国家的政治认同。

黄帝陵的破败现状令陈嘉庚一行人念念不忘。后来,他们在汉中参访张良庙及其后去青海考察时,都在谈话中就1940年和1955年的黄帝陵保护情况进行对比,回北京后又积极向中央统战部提意见。毛泽东对此极为重视,在陈嘉庚来信中“当时陵庙山树均有专人看管,庭院整扫清洁,古树逢枯补植,鉴今想往,不胜差异”等字句旁划上竖杠,说明黄帝陵的今昔之比对他亦有所触动。于是,毛泽东将陈嘉庚的来信转给周恩来,表示“请批交有关机关处理。我看陈先生的提议是有道理的”。收到毛泽东批转的陈嘉庚来信后,周恩来作出明确批示,要求“黄陵应明令保护和修整”,“蒋碑应毁”。1956年3月,黄帝陵得到整修。1959—1963年,黄帝陵又经过多次整修。其中,1962年较大规模的整修也是毛泽东亲自批示周恩来,责成陕西省有关部门进行的。

今天,每年都有大量海外侨胞拜谒黄帝陵,参加黄帝陵祭祀典礼,表达对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陈嘉庚对黄帝陵的关心及其对黄帝陵修缮保护所做出的贡献,值得铭记。

四、结语

陈嘉庚是“华侨旗帜、民族光辉”,毕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他一生高度认同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在为国奉献的历史进程中,为海内外中华儿女塑造了光辉典范。他关注各类符号、仪式在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且特别强调通过新旧中国的强烈对比,以激发人们对新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如前文所述,他强调新中国国旗的革命含义、修建集美解放纪念碑、主张保护黄帝陵等。再比如,国庆日也是现代国家最为重要的象征符号之一。1950年10月1日是新中国第一个国庆日,陈嘉庚在集美学校国庆纪念会上发表讲话,强调以10月1日取代双十节为国庆日,“因其含义各有不同”。他认为,武昌起义之后,“不但未能建立真正之民国,即于推倒帝制一事,亦未能根本清除,名符其实”。中国共产党则历经数十年艰苦奋斗,“不但肃清封建及专制余孽,而且建立伟大空前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全国人民于水火而登诸衽席”,“将与苏联等先进国家并驾齐驱”。陈嘉庚为推动构建新中国的象征符号系统、增强全体中华儿女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做出的历史贡献,值得进一步研究与宣传。

摘自:章舜粤:《陈嘉庚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近现代中国象征符号体系为中心》,《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24年第3期。注释从略,如有需要请参见原文。

(责编:皮博、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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