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全国侨联调解组织、调解员实务能力,不断增强维护侨益水平,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近期组织全国侨联系统的维权干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举办的在线调解实务工作第四季第四期至第七期培训。
6月13日第四期培训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以“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的技能技巧和重要提示”为题分享;7月5日第五期培训中,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局局长周伟昱,以“发挥价格调解职能 助推社会和谐稳定”为题培训;8月2日第六期培训中,湘潭大学副教授邬欣言,以“心理学在调解中的运用”为题授课;8月23日第七期培训中,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九堡法庭专职律师调解员段美玲,以“商事纠纷调解经验分享”为题交流;四期培训效果好,反响强。部分学员感悟汇总如下:
江苏省常州市涉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学员表示,第四期培训提到的涉外商事调解意义重大,关系到我国对外形象。作为人民调解员,要不断提高自身调解水平和技巧,在矛盾调处时,要有客观公正的态度和专业知识的储备,多沟通,多角度分析,及时化解矛盾与纠纷,优化营商环境。
陕西省渭南市侨联的学员表示,第五期培训提到价格纠纷调解机制在平息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价格调解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需求,可以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掌握该技能对自身大有裨益。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侨联的学员表示,第六期培训中提到心理学在调解中的运用。调解不仅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更是复杂的心理博弈过程。调解的本质在于抓住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通过转变其态度,最终达到行为结果趋同的目的。
吉林省延边州图门市侨联的学员表示,第七期培训提到的侨胞商事纠纷往往具有独特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涉及不同的法律体系、文化背景以及商业习惯,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利益点是解决纠纷的关键。调解不仅是解决当下矛盾,更是寻求长期的合作与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