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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部组织召开中国侨联2021年第一次提案工作督办会
2021年07月13日15:20  来源:中国侨联

7月13日上午,权益保障部主持召开了中国侨联2021年第一次提案工作督办会议。会议听取了各提案(主办)承办部门单位的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和推进措施,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张岩部长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坚持质量导向,提出高质量答复建议。提案答复建议应结合侨联工作实际,针对提案问题逐一提出,坚持切口小、道理硬、靶向准,树立精品意识。提案答复的函件内容应客观、全面、准确反映办理情况,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落实措施要具体可行,既考虑提案者的愿望和要求,又考虑实施的条件和时机,避免出现重办理过程和政策解释、轻调查研究和解决措施等问题。参政议政是侨联工作的六项职能之一,通过提案办理,要达到增强侨联协商建言的作用,为助推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发挥侨界力量。二是要严格办理时限,综合采纳会办单位意见。按照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要求,主办提案办结时间为8月31日。各承办部门单位要加强责任担当,严格办理时限,加快承办进度,超前谋划、提前完成、提前报批,为按时报送留有余地。要多与会办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关注会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共同协商解决提案涉及的问题,对会办单位提出的会办意见,综合考量,合理采纳。三是要加强沟通协商,规范提案回复程序。要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重要环节,坚持“协商就要真协商”,切实把沟通协商贯穿到提案办理的整体过程中。通过调研、座谈以及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与委员建立沟通交流“直通车”,通报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寻求对策,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做到提案办一件、协商深一步、共识增一分。要严格履行提案办理程序,在汇总会办单位答复意见后,由权益部和办公厅共同会签,报会领导审批。

权益保障部副部长马鑫,联谊联络部、经济科技部、组织人事部、华侨历史博物馆等部门单位综合处室负责同志和承办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2021年侨联主办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

(责编:王燕华、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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