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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侨政策法律问答(社会保障类)之二十七
2020年01月06日10:32  来源:中国侨联

130. 因私事短期出境的假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假期内的工资等按职工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

131. 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的旅费及境外医药费由谁承担?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的通知》([92]侨内会字第020号)的规定,凡因私事出境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均由本人自理。

132.出境探亲的退休、退职人员在当地定居后,能否继续要求原单位发放退休金、退职金?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补充规定》([84]侨政会字第071号)中规定:获准出境探亲的退休、退职人员(后者系指《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享受长期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出境后在国外或港、澳取得正式定居手续在当地定居后,被原支付退休、退职金的单位停发了退休、退职金的,由本人按规定出具生存证明,经原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单位核实批准,从批准之月起,继续按月发给退休、退职金。

133.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各类费用和补贴是否照发?

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及各种补贴照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退职人员出境定居后,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34. 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有无时间限制?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的通知》([92]侨内会字第020号)规定,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无时间限制。

 

(责编:蒋琪、徐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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