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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侨联关于新时代 加强基层侨联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9年09月16日14:57  来源:中国侨联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对群团改革的工作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依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中国侨联《关于新时代加强基层侨联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基层侨联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现就今后五年加强我省基层侨联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新时代基层侨联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和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强三性”、“去四化”的要求,着力扩大侨联组织覆盖面,着力活跃基层侨联工作,着力服务基层侨界群众,着力构建支持基层侨联发展的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大限度地调动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优势,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增光添彩。

具体而言,就是力争在2019-2023五年时间内,实现以下基层侨联建设工作目标:

1.江西省全部100个县(市、区)侨联组织全覆盖。

2.登记侨务工作对象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成立侨联。

3.登记侨务工作对象30人(含)以上村(社区)、党政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市场、楼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成立基层侨联组织或涉侨机构。

4.登记侨务工作对象30人(不含)以下的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市场、楼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或成立侨联小组或涉侨(含分支)机构,或参与兄弟单位、周边涉侨社团活动,或参与网上侨联活动。

5.按照“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的要求(下称“五有”),通过示范引导、侨企助力、群团联动、共建共享等方式,增强基层侨联(侨胞之家)的联谊交流、便民服务、侨情收集、文娱活动等方面功能,推动基层侨联规范化建设。

6.为有需要的基层侨联组织协调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工作举措

7.县级以上侨联每年开展侨情调查或调研;根据侨情调查调研情况建立健全本地区侨情资料档案。

8.根据侨情变化情况,调整辖区内基层侨联组织架构,破旧立新,建立新的侨胞联络组织及活动阵地。

9.争取党政机关、兄弟群团组织及侨胞侨企支持,整合力量增强基层侨联活力,通过自己建、联合建、参与建、引导建等方式,提高基层侨联“五有”水平。

10.支持和鼓励侨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在侨界人才相对集中的地点建立涉侨组织,培养侨联志愿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涉侨组织建设一般由乡镇(街道或社区)侨联负责,规模较大的(100人以上)可由市、县级侨联负责。

11.大力推进基层“侨胞之家”建设,争取中国侨联和省内有关部门对“侨胞之家”建设项目的支持,分片区组织举办“侨胞之家”交流展示活动,示范带动全省基层侨联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12.建立侨联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基层侨联工作制度,通过侨联领导和干部点对点的指导、联络和帮扶,落实基层侨联建设工作。

13.推进侨联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平台建设,并与侨联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系统集成。

14.在侨乡地区以村级、镇级、县级侨联为依托,在其他地区以县级侨联为依托,分层次建设两类地缘性微信群,一类是联系本乡本地在外侨胞的微信联谊群,另一类是联系本乡本地的侨界群众微信服务群。

15.通过侨联门户网站、公众号和微信群即时推送侨刊乡讯,传递家乡好声音,实现交流互动、信访维权、法律咨询等功能,汇集侨界群众意见建议与信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与对外交往需要。

16.省属高校推广建立“地方侨联+高校侨联+校友会”工作机制。

17.推广建立“基层侨联组织(涉侨社团组织)+海外华侨华人社团”联络互动机制。

三、服务内容

基层侨联和侨胞之家应结合自身特点,在今后五年中有重点地完成以下工作:

18.组建涉侨社团组织,对接侨联系统的特聘专家委员会、侨创联盟、侨商会、侨青委、留联会、留学生眷属联谊会、法顾委、文促会等涉侨社团,做好各类别侨界群体的联谊和服务工作。

19.要积极推进“枢纽型侨联组织”建设,通过“l+N”(1个侨联基层组织加 N个涉侨社团组织)模式,延伸侨联工作的手臂。

20.打造各类具有侨联特色的服务项目和品牌活动,拓展基层侨联组织为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功能。

21.发挥宣传平台和阵地的作用,加强对侨界群众的政治引领。

22.发挥侨界在资金、技术、人才和跨国营销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侨联组织服务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潜能,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

23.积极推行“地方侨联+高校侨联+校友会”模式,鼓励地方侨联、高校和科研院所侨联与校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合作。

24.积极推行“基层侨联组织(涉侨社团组织)十海外华侨华人社团”模式,通过“l+Y”( 1个侨联基层组织加 Y个海外侨团组织)结对模式,广泛联系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海外侨胞,形成以侨为桥、以侨联侨、以内联外、内外联动的生动局面。

25.积极参政议政。积极推荐侨界代表人士担任人大归侨代表和政协侨联界委员,加强人大归侨代表和政协侨联界委员的联系和服务,充分发挥侨界智库作用,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建言献策。

26.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涉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建立依法维护侨界群众权益机制,为涉侨群体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服务,重视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

27.关爱侨界困难群众,在传统节日开展走访慰问侨界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众活动;进一步完善就业扶持、生活补助、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的长效帮扶机制,推动侨界困难群体更多地纳入地方政府政策兜底范畴。

28.大力弘扬侨帮侨的优良传统,做大做强“侨爱心工程”;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加大帮扶力度,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29.关注并协调解决新侨回国后遇到的创新创业、子女教育、出入境手续等问题,持续吸引更多新侨人才为国服务。

30.深入开展侨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交流活动,在侨界群众中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1.发挥涉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的作用,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故事、中国人民奋斗圆梦的故事,向海外侨胞传播网络正能量。

四、激励保障

32.将“侨胞之家”示范创建等基层侨联建设成效作为地方侨联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侨联工作各类评优评先及项目分配挂钩。

33.推荐优秀基层侨联参加中国侨联新时代基层侨联组织建设“示范单位”推荐评比活动。

34.开展“侨胞之家”升级创建活动,鼓励“侨胞之家”在“五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规范型、和谐型”组织发展。

35.开展“最美基层侨联工作者”和“最美基层侨联志愿者”褒扬活动。

36.积极推动建立为侨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和涉侨部门参加,形成合力。

37.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基层侨联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保障,力争基层侨联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38.有效利用侨捐、资产经营、侨联兴办企事业的收益等,用好用活各项侨界公益基金,为基层侨联组织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撑。

39.建立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分级推进机制。由省级侨联统筹规划,市级侨联指导推动,县级侨联为建设主体。

40.重视基层侨联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基层侨联专兼职干部、“侨胞之家”负责人和侨联志愿者的培训活动。

(责编:蒋琪、徐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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