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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侨联以“微侨家”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侨胞之家”建设
2019年08月28日16:19  来源:中国侨联

“侨胞之家”是直接联系服务广大侨界群众的重要阵地和依托,是活跃基层侨联工作的重要载体。目前,镇江市挂牌的市级“华侨之家”只有一家,由市侨办、侨联联合运作,聘请专人管理,由市财政给付运行经费。辖市区如句容、润州、丹徒等地则分别依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体建立或增设了部分“侨之家”。“华侨之家”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侨胞之家”数量偏少,全市共有6家辖市区侨联及2家在镇高校侨联,但侨界基层活动阵地明显不足;二是“侨胞之家”吸引力小,活动内容不能满足侨界群众对活动精细化、分层化以及对活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三是“侨胞之家”多依靠侨联干部组织活动,但侨联干部精力及专业水平有限;四是“侨胞之家”对外交流的窗口展示作用和在扩大侨务工作影响力上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侨联《关于新时代加强基层侨联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年3-4月,由市侨联领导带队,就如何加强“侨胞之家”建设问题走访基层侨联、侨界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专门会议就基层侨联活动阵地建设进行认真讨论。7月,结合我市“侨胞之家”建设的实际,市侨联召开了“侨胞之家”建设现场会并出台了《镇江市侨联关于“微侨家”建设的实施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形式,以“微侨家”建设为抓手,推进“侨胞之家”建设。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高起点定位,明确开展建设的总要求

按照中国侨联《指导意见》要求,推进“侨胞之家”建设必须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扩大侨联组织覆盖面、着力活跃基层侨联工作、着力服务基层侨界群众、着力构建支持基层侨联发展的工作体系。为此,我们高起点定位,要求“微侨家”建设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组织引侨、阵地聚侨,建好联谊之家。为基层归侨侨眷、新侨海归打造一个有特色、且适宜,具有线上线下功能的活动交流平台,同时搭建一个有利于民间往来,开展中外文化、经济科技交流的活动场所和窗口,让全社会关心、支持侨务工作发展的各界人士参与进来,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一个温暖、团结、奋斗的“侨胞之家”,进一步让侨界群众组织起来、活跃起来、行动起来、贡献起来。

二是坚持功能建设、内涵建设,建好服务之家。坚持为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功能,引导侨界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画好侨界团结最大同心圆。针对侨界群众的需求,打造有侨联特色的服务项目和品牌活动,在联谊交流、便民服务、侨情收集、文化活动等方面开展活动。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建好活力之家。建立与当地侨情特点相符合、与侨界群众需求相统一、与基层侨联服务水平相一致的为侨服务网络和实体化服务阵地,将侨联工作沉到最直接服务广大侨界群众的工作阵地和载体,努力增加侨联基层工作的覆盖率,加大涵养侨务资源的力度,满足侨界群众多元化的需求,在一定区域内形成资源共享、协调运作、优势互补的为侨服务工作格局。

二、高水平试点,落实开展建设的可行性

在“微侨家”建设中,我们不急于求成,而是在“侨胞之家”建设工作比较成熟的润州区先行试点。上半年,润州区侨联共选择了6家单位作为“微侨家”建设试点单位。选择中突出“三项要求”,即具备独特的中国文化背景或地方特色的文化元素,其组织者热心为侨服务,由区侨联、街道、单位三方共建。太平泥叫叫、元同斋·蔡伟古琴培训工作室、西津渡听雨茶坊、桃园小学、六艺馆、数码港小仲数码俱乐部等6家单位入选。我们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通过多次走访,进一步明确了“微侨家”建设条件及日常运作要求。

一是“微侨家”建设条件。“微侨家”根据谐音可称为“为侨家”或“维侨家”。“微”既可理解为小而专,也可理解为微信或互联网(w)。“微侨家”一般建立在各级侨联委员、侨界先进人物、侨界骨干、关心侨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所在的工作场所,或建立在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以及侨界文化交流示范基地、新侨创新创业基地等单位场所。建议做到“七微”要求:微基地,有固定场地,且能体现中国文化元素、本地区地域文化或其他方面的特色;微信群,有一批基本侨界群众参与的微信群,且能线上线下开展活动;微活动,有相对固定时间开展涉侨活动;微达人,有相对固定的涉侨活动组织者;微特色,有相对特色或品牌活动;微布置,有一定的涉侨文字介绍和图片;微公益,每年组织开展1-2次公益活动。

二是“微侨家”运作要求。“微侨家”由场所提供者进行日常管理,相关活动可由属地侨联或高校侨联给予指导、支持,市侨联经济联络处负责“微侨家”的建设协调工作;“微侨家”发挥专业特长组织侨界群众开展喜闻乐见或有地域、专业特色的文化、科技等联谊活动,如健康医疗、法律服务、英语学习、书画摄影、读书朗诵、唱歌跳舞、新侨沙龙、学习讲座、体育活动、社会公益、创业分享等,让侨界群众在身边能找到“家”;“微侨家”应积极为侨界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可根据情况酌情收取适当活动费用;“微侨家”组织者应有阵地意识,注意活动的正向导向,彰显侨界正能量;如是经营场所的“微侨家”,应守法经营,对有违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微侨家”称号;各级侨联应通过“微侨家”积极扩大侨联志愿者队伍,把“微侨家”建设成为服务侨家、建设侨家及侨界服务社会的重要阵地。

三、高要求推广,形成开展建设的强保障

从润州区试点看,主要成效突出表现在:活动内容、质量、水平以及侨界群众对活动的兴趣等各方面都得到很大的提高;化解了基层侨联组织人员少、经费少、能力不足的矛盾,如由微侨家承办活动,场地、专业人员由微侨家提供,侨联只要通知侨界群众参加即可;活动是多方共享共赢,无论是侨界群众、侨联组织,还是街道、社区,或“微侨家”单位,在活动中均有收获;扩大了“侨胞之家”对外交流的展示作用,试点以来,“微侨家”已经成为镇江地域文化的微型展示点。关于如何推广建设,我们提出:

一是争取多方支持。各辖市区侨联、在镇高校侨联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坚持党建带侨建,努力创新工作载体,挖掘地区资源优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主动联系区域内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发动侨界及广大支持关心侨务工作的社会各方力量,依靠大家为侨界群众提供活动平台和阵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联合联办、共建共享。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辖市区侨联、在镇高校侨联要把“微侨家”建设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直面侨界问题、解决侨界问题、服务侨界群众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分类指导、系统规划;要把“微侨家”作为直接联系服务广大侨界群众的重要阵地,建立直接联系点制度;要发现、联络一批有影响力的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和关心侨务工作的社会骨干,参与“微侨家”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将“微侨家”打造成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及留学人员可信赖的温暖之家、团结之家、奋斗之家,提升基层侨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以示范促建设。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微侨家”和实绩突出的活动组织者,将给予表扬、推广经验、重点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优先推荐给上级侨联给予表扬。并将安排一定的资金,推动有活力、有潜力的“微侨家”升级示范,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规范型、和谐型”的“侨之家”。

“微侨家”建设才刚刚开始。根据《方案》要求,下半年,我们将在全市侨联系统推广“微侨家”建设,三季度组织申报,四季度第一批挂牌,根据《方案》“各辖市区侨联、在镇高校侨联今年建设数分别不少于1家”的要求,争取今年能有10家的规模。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国侨联《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侨胞之家”建设,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所创新、勇于实践,努力做好为侨服务、为大局服务工作。

(责编:皮博、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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