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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华人与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选登】满怀爱侨护侨之心 为维护侨益贡献才智
2018年12月21日13:45  来源:中国侨联

中国侨联“华侨华人与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选登

编者按——1978年,中国历史翻开了不平凡的一页。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吹响了中国经济腾飞和民族复兴的进军号角。时至2018年,改革开放走过了40年伟大征程。40年来,神州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实现了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在40年改革开放历程中,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始终与祖籍国同频共振,息息相通,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为展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与改革开放同行过程中的个人经历与家国情怀,中国侨联开展 “华侨华人与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在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中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大家踊跃参与,积极投稿,讲述个人亲历亲为的海外求学、回国发展、投资兴业、为侨服务等历程。现选出部分优秀征文发布,以展现华侨华人与中国改革开放互动交融的丰富历史画卷,以此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

满怀爱侨护侨之心 为维护侨益贡献才智

广东省侨联法顾委

广东省侨联法顾委成立于2005年5月,有委员28名,来自公检法司退休领导,“五侨”及党政机关法规部门领导,还有法学专家、教授、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法顾委在省侨联党组领导下,贯彻中央书记处“依法维权、积极维权、主动维权”的指示,遵循“到位不越位、协调不指挥、督办抓落实、结果有反馈”的原则,全面维权,合力维权,为依法维护侨益做出贡献。

2016年广东省侨联联合广州市侨联及省人大法工委开展《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大型报告会

一、协调案件 为侨界兴办企事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改革开放以后,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来大陆投资兴业热情高涨。但也遇到一些问题:有的企业投资利益或房产利益受损;有的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审批不及时,影响企业发展;有的执行案件执行不了,财产得不到返还;还有的本人或亲属被骗或人身受伤害;等等。

根据来信来访和我们的调研,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海外侨胞对中国的法律不太了解,签订的合同不规范不完备,引起民事合同纠纷,利益受损;二是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基层政府执法不力或执法不公;三是涉侨单位沟通不够,未形成维权合力。

针对上述侨情,我们对侨界涉法诉求,依法分类开展协调,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调解的手段综合使用,上门沟通和发函提出法律建议相结合,逐一化解。

(一)对侨企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签订的投资合同纠纷,了解原委,依靠投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侨企完善或补充合同条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例如,香港同胞陈女士1989年到广州市番禺区投资兴办康和药业公司,2004年与石楼镇政府签订协议,扩大用地250亩,作为后续发展用地。2006年,广州市政府规划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药厂要搬迁,发展计划没法实现。省侨联和法顾委实地调查,明察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确认原签协议有效,为药厂挽回数亿元经济损失。又如,香港同胞劳先生促家乡建设,2001年与家乡开平市龙胜镇西杰村签订《山地承包合同》,承包山林2000亩,承包期44年。2010年,劳先生经林业局许可,雇劳工采伐木材。村民认为原承包价太低,聚集阻拦,损害侨商利益,又影响社会稳定。法顾委副主任李关水商请省委维稳办联合发函当地市委、市政府,继而同市委沟通,协调劳先生与村民签订补充协议,由劳先生每年补偿村民4.8万元,纠纷圆满化解。据统计,在我们协办的43起涉法案件中,经济合同纠纷22起,占51.2%。

(二)对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审批项目的诉求,法顾委主动同当地政府和工商、规划等主管部门沟通,力求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如加拿大侨胞杨秀娟于2006年10月在广州市天河区通过投标取得一物业承租权,申请开办幼儿园,投入300多万元,但至2008年12月仍未得到批复,遂写信请求侨联协助解决。法顾委秘书长杨春华多次上门同区政府及教育局等部门协调,使杨女士在一个月内领到了办学许可证。法顾委成立以来,共协办这类诉求8起,占18.6%。

(三)对房产或其他财产或人身遭受不法侵犯的求助,法顾委上门同房管部门、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反映、沟通,要求依法保护侨界合法财产,查处不法侵犯

2010年11月19日,美籍华人彭先生在家接连接到10多名陌生人打来的电话,诡称其孙子在加州出车祸入狱,要他汇6万美元到中国招商银行广州某支行账户。彭先生汇出款六天后,其孙子前来探望,遂发现被骗。他一方面通过广州市律师报警,一方面向省侨联求助。法顾委副秘书长杨恒勤律师迅速同公安机关及银行联系,同时引导彭先生提供完善证据,配合公安机关缉拿嫌疑人,终使被骗美元失而复得。法顾委成立13年来共协办这类案件8起,占18.6%。

(四) 对法院或行政执法部门执行不力,财产得不到及时返还的求助,法顾委派熟悉法律的委员向执行机关发函,提出法律建议,共5起,占11.6%

2005年9月,菲律宾华侨谢先生向中侨联申诉。他在广东开平市的投资建筑工程与被执行人发生合同纠纷,法院判决查封被执行人房产,但被执行人把被查封的房产转让给第三人,使该案陷入无财产可供执行局面,谢先生将蒙受损失95万元。法顾委派委员上门同法院沟通,法院召集相关庭室协调,终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到位。

法顾委协办案件取得明显效果,维护了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帮助侨界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提高了侨联法顾委形象和影响。法顾委共收到侨界感谢信多封、锦旗多面,法顾委协办的案件有10多起被中侨联法顾委编撰的案例选编采用,2012年被中国侨联授予“维护权益全国先进集体”。

2018年3月27日,广东省侨联法顾委主任曾添贵(左)代表广东省侨联法顾委与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少敬(右)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二、转变思维方式与工作方式 创新维侨新途径

(一)调研侨情新变化,维权工作从“等上门”到“走出门”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侨界来信来访案件明显减少,从2006年1000多件减少到2016年不足100件。是否意味着侨界法律诉求就少了呢?法顾委还有什么作为吗?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深入广、深、珠、莞等侨企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自贸区,对侨企法律需求及风险防范开展专项调研,发现侨企、侨界社团对法律需求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些早期侨企布局不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厂房需搬迁调整,权益如何得到维护;一些新侨和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对国内法规、政策不熟悉,在知识产权保护、劳务用工、投资融资、金融风险防控、税务缴纳等方面存在一些疑惑;一些海外华侨、华人回国发展,在凭护照申办驾照、银行卡、就医、福利等方面遇到一些困难;还有一些走出去的企业对境外投资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不太了解,存在一些风险;等等。这些问题,并没有像过去那样来信来访,但又实实在在存在。这些情况倒逼我们转变思维方式与工作方式,从“等上门”到“走出门”,努力实现从提供个案服务、被动协调到提供法律建议、加强风险防范的转变。于是,于今年初,将调研情况向省侨联党组并中国侨联写出了《关于开展侨企法律需求及风险防范服务的情况报告》,提出了创新维侨权益的一些新路径。

(二)联合“五侨”及法学会,开展维侨法治宣传

2016年联合广州市侨联及省人大法工委,开展《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大型报告会,通过传媒扩大受知面;2017年3月邀请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专家,举办 “‘一带一路’战略的法律保障”大型讲座;2018年7月,由省法学会等部门主办,法顾委联合珠海市侨联、法学会承办“依法兴企兴珠海”大型法治沙龙,请各方面法律专家和金融、公安经侦等主管部门,回答侨企遇到的突出问题,包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经济劳动合同纠纷、企业股权转让、高新企业上市融资、企业股东投资经营责任等,160多位企业投资经营者、高管、法务总监等参加互动,中央、地方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三)发挥律协法律人才汇聚优势,签订法顾委与律协合作协议。我省法顾委28名委员,近半具有律师资格,有的委员在职时还是律协主管单位领导人。法顾委调动资源,发动律协专业委员会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侨企法律需求调研,于今年3月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信息互通互动交流工作平台,对接并联合举办涉侨法律事务活动等制度。拟定联合举办“依法维侨”法治沙龙活动,先在广州试点,逐步推向各市,争取打造成法顾委维护侨益的品牌。

三、加强法顾委建设

(一)建章立制,法顾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建立健全了《法顾委章程》、《法顾委工作规则》、法顾委《协办案件受理登记制度》、《用章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法顾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当前工作,对侨界涉法诉求提出法律意见,等等。

(二)督导各市法顾委建设

地市法顾委从2005年成立时的8个发展到15个,剩余6个争取二、三年内全覆盖。

(三)搞公益讲奉献

法顾委5名主任、副主任,1名副秘书长,都是退下来的厅局级老同志,满怀爱侨护侨之心,始终把维护侨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着力点,认真负责,尽心尽力,没有报酬,默默奉献,体验人生价值。我们体会,这是省侨联党组和广大侨界对我们的信任,也是一种荣誉。授人玫瑰,留有余香。

(执笔者曾添贵,中国侨联法顾委委员、广东省侨联法顾委主任、广东省政府参事、律师、社工师、仲裁员)

2018年7月,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广东省侨联法顾委联合承办“以法兴企兴珠海“活动 

(责编:段晨茜、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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