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华侨华人研究>>学术研讨
1948年槟城的“分离运动”与“逃遁的”华侨民族主义
2014年06月11日14:02  来源:中国侨联

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前半期,包括中国和东南亚各国在内的亚洲国家,开始自觉寻求摆脱殖民统治,走上自主、自强的民族独立之路。它们选择的主要路径就是在民族主义的旗帜下,建立现代民族 / 国家(nation/state)。到20世纪中后期,亚洲各国的民族民主独立解放运动达到了高潮,这些国家先后从殖民地半殖民地走上自治和独立的道路。民族 / 国家的形成过程对各族群的政治认同生产了深刻的影响。作为在东南亚占有重要地位的华人族群完成了自身的“本土化”过程:认同新兴国家,成为所在国家的公民。

  在这个社会转型过程中,发端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华侨民族主义“逃遁”了。东南亚的华人在20世纪初期经过来自中国国内民族主义思潮的洗礼,较早地接受了康有为、孙中山等提出的“民族 / 国家”的政治主张,形成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和国家认同观念,到日本占领中国和东南亚的20世纪40年代期间,华侨民族主义达到了顶峰。这种中国导向的民族主义(China-oriented nationalism)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却悄然消逝。尽管我们可以用华人的本地化、华人代际的更替,以及“冷战”所带来的地理和政治上的隔离等原因来解析,不过,笔者认为,华侨民族主义逃遁的“原动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民族 / 国家”的建国理念及其相应的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措施。

  本文选择马来西亚的槟城华人社会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和评估发生在1948年的槟城“分离运动”这个历史事件,展现华侨民族主义在“民族 / 国家”的架构下发生转型的历史过程,促使我们重新思考民族主义对多元族群国家的解构和重组所带来的社会问题。

一、1948年槟城的“分离运动”与华人的选择

  (一)槟城概况

  槟城州是马来西亚13个州之一,位于马六甲海峡的西北部,由槟榔屿(Penang Island)和威省(Province Wellesley)组成,面积1031平方公里,人口131.4万(2003年数据),主要由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等三大族群构成,它们分别占45%、41%、10%。槟城州是目前马来西亚唯一的一个华人人口比例占优势的州。从历史上来看,自1786年英国人莱特(Francis Light)开埠以来的220多年来,华人人口在槟城一直占居主导地位。一般地,槟城华人人口按照方言群体来区分,基本上由福建人、广府人、客家人、潮州人和海南人构成,而福建人是其中的主体部分,也是最早迁移到槟城来的华人之一。从“槟榔屿联合福建公冢”里遗留下来的石碑碑文中可以发现,他们中的谢、陈、邱、林、杨等姓氏,在莱特开埠之前的18世纪后期就来到槟城,并在槟城繁衍生息至今。1947年,槟城44多万人口中,华人人口24.7万,马来人13.6万,印度人5.7万,比例分别为55.4%、30.5%、12.8%。

  (二)分离运动的历史背景

  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结束,英军于1945年9月3日登陆槟城,重新恢复了对槟城和整个马来亚的统治,10月10日,英国工党政府宣布将在马来亚推行马来亚联盟(Malayan Union)计划,并于1946年1月发表了白皮书,白皮书建议成立新加坡和马来亚分治的新政府,即在政治结构上,新加坡成为独立的皇家殖民地(crown colony),槟城、马六甲和马来半岛上9个马来土邦,联合组成“马来亚联盟”。引人注目的是,白皮书规定英国殖民政府应推行一项普遍的“公民权运动”,以促成马来亚各族群之间的自然融合,并最终发展出各族群皆认同的民主国家政体。

  这个白皮书首先遭到马来族群社会的激烈反对,他们担心可能会因此削弱马来人在新政府中的绝对影响力。其时,日益高涨的马来民族主义运动在少数民族主义者上层人物的推动下已经广泛地影响到一般的民众,马来民众一致支持各州苏丹统治者与1946年3月4日成立的“马来民族统一机构”(简称“巫统”)及其领袖所发起的“杯葛运动”,一方面反对英国企图因此延续对马来亚的继续统治,另一方面,他们也抗议“非马来人”可以“轻松地”获得公民权,与马来人分享新国家的政治权力。

  与此相反的是,马来亚的华人族群对白皮书中的建议普遍反应迟钝,或者说冷淡。主要原因是当时的绝大多数华人还是秉承中国导向的民族主义,无论从情感还是行动上希望能够效忠自己的祖籍国;再者,不参与“异邦政治”的惯性对一般的华人民众仍有很大的影响力,尤其是战后初期的华侨社会遭受财产和心理的双重打击,对政治参与还心有余悸。譬如,从1946年1月至6月,新加坡和马来亚的华文报章和社会侨领所发表的意见,均侧重呼吁殖民政府实行双重国籍,以保持华人的特殊身份,而对新政制可能对华人社会造成的潜在影响既未做深切的关注,也未对一般的华人形成舆论上的“何去何从”的引导。

  一直到1946年12月中旬,一个融合左右翼政治力量和各族群代表的“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Pan-Malayan Council of Joint Action)在新加坡成立,这个组织包括印度国大党、泛马工会联合会、马来亚人民抗日军退伍军人协会,以及青年和妇女等社会团体,主张不分离新加坡,对所有定居并效忠马来亚的人民以平等的公民权等。英殖民当局和马来亚民族主义者不理会这些要求,于1946年12月24日抛出了新的修改方案,这就是后来成为马来亚独立建国的“雏形”:“马来亚联合邦”(The Federation of Malaya)蓝皮书。蓝皮书基本上满足了马来民族主义者的要求,即:承认马来苏丹统治各土邦的权力,建立马来统治者会议;明确马来人在政治、经济上拥有特权;英国政府派出一名高级专员取代总督;非马来人申请公民权附加了更多苛刻的条件等。

  (三)分离运动的经过

  1947年7月,英国政府宣布将正式推行蓝皮书计划,一时激起了全马来亚的非马来人,尤其是华人的不安和抗议。10月20日,抗议达到高潮,出现了全国性的“大罢市”。这次大罢市吸引了几乎所有的华人、印度人社团以及其他非马来人的响应,是“二战”后新加坡和马来亚最大规模的大罢市行动。尽管如此,也阻挡不了计划的推进,1948年2月1日,英国正式宣布“马来亚联合邦协定”生效,以取代“马来亚联盟”政制,结果导致非马来人的剧烈反弹,但有关当局置若罔闻。同年12月7日,一个由西商会会长麦卡(D. A. Markay)及印商会会长波努鲁里(N. Ponudurai)为首的主张在槟城立法议会中酝酿脱离“马来亚联盟”的筹备委员会成立;13日,筹委会发动民众在槟城举行集会,选出的212名代表中有200名投票赞成槟城脱离联邦,在随后发表的文告中说:“槟城必须寻求各种宪制途径脱离马来亚联盟,仍然维持其在海峡殖民地的地位(指如同新加坡——笔者注)。这是对槟城和威省最好的选择”。筹委会旋即成立了一个囊括了除马来人以外的各族群和利益集团代表的15人委员会。此举引起了马来族群的强烈反对。巫统主席拿督翁发表措辞强硬的讲话,他说:“槟城脱离联盟与否应由马来人来决定,而不是非马来人” 。

  该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脱离联合邦的动议,并提交槟州立法议会讨论表决。麦卡代表主张脱离联合邦的一方认为,槟城与马来半岛其他各州在政治和行政上有所不同,如加入“马来亚联合邦”将会失去政治、经济和行政上的权力;再者,联合邦协议的达成并未征询槟州人民的意见;而代表巫统的艾迪(S. M. Aidid)反对脱离,主张“马来亚联合邦”的成立是马来人斗争的结果,任何企图将槟城脱离联邦之举都将遭到全体马来人的反对,他进一步认为,槟城如果没有依靠马来半岛,是不可能站得住的。动议案提交给于1949年初召开的槟州立法议会。结果是,在英国殖民当局、马来亚联合邦政府以及马来亚其他各州华人社团的反对声中,以15票对10票的劣势终遭否决,结束了槟城试图脱离“马来亚联合邦”的“分离运动”。

  (四)分离运动中华人社团和普通华人的选择

  “分离运动”中槟城华人社团和普通华人的反应耐人寻味。早在1947年3月14日,由槟城三个主要华人社团:平章会馆、中华总商会、英籍华人联合会等联合组成“槟华宪制委员会”(Penang Chinese Constitutional Consultative Committee)通过“马来亚联合邦”总督上禀英国殖民部大臣,表达对1946年12月24日通过的关于“马来亚联合邦”蓝皮书的意见,主要认为它对华人存在明显的偏见,譬如,漠视华人对马来亚开发、建设和抗日卫马中所作的贡献;苛刻严厉的公民权条例将会排斥英殖民侨生及其他华人的权力;要求英国殖民部设立皇家委员会负责审查检讨联合邦的有关条款等。

  其时,作为华人主要社团的平章会馆站在主张脱离联合邦运动的前列。1948年12月1日,平章会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脱离议题,会长邱善佑在致词中说:“坡中(指槟城——笔者注)经验生意,失去许多便利,民中常有不满意之表示,即本坡政府行政,亦需商请联邦上峰,得其同意方得实行。参政司之权且受限制,不比从前之方便”,同时,其他的与会代表亦从历史的角度阐明槟城与联合邦各州在政制、经济、文化、宗教与风俗上也大相径庭,主张对脱离联合邦运动予以热烈的支持,以期恢复原来海峡殖民地的地位。

  槟城学者陈剑虹先生认为,在“分离运动”中,槟城主要华人社团的表现和心态与其说是维护槟城广大华人族群的利益,还不如说“基本上是以保障槟州英籍民及侨生的政治地位为逻辑主线,反映了他们在时代政治的浪潮冲击下的反应与要求”。他对当时槟城侨领的心态和行动逻辑作了进一步地评估:“部分华人领袖之坚决不渝投入运动的洪流中,主要乃系取决于他们本身的政治、经济与教育背景,充当急先锋角色者多为海峡殖民地侨生,……(他们)通过槟华社会内部组织之权力分配连锁模式,各自在中华总商会、英籍华人公会以及其他社团里争取维护槟州自由港地位和土生公民权原则(Jus Soli)之保障”。在这里,陈先生其实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课题:槟城“分离运动”中出现的华人社会分化问题。可以说,1948年的槟华社会已经明显地出现华人分化现象了。谢清祥,槟城出生的第五代华人,76岁(2006年)。2006年9月4日,笔者在槟城进行调查时,曾就“分离运动”事件对其进行访谈,下面的录音整理基本上保持其原意:

  “那时我还不到20岁,在一家店屋做工。战后马来人的独立运动很厉害,但华人不是很热心,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土生华人,在这里生活了好几代,有自己的房屋和财产,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方式,跟中国家乡的联系又中断了(指日本占领期间南洋各地与中国大陆之间的隔离——笔者注),也不知道那些远亲是死是活,反正大家多数是希望成为马来亚人”。那时槟城的华人基本上有三种倾向:有钱的华人和侨领希望移民英国,做英国公民,但人数很少,毕竟英国那边的要求很严格;一般的华人希望留下来,做本地的公民,尤其是土生的华人,但希望能够保持一定的“特殊性”,或者说,至少跟英国殖民时期一样,那时大家都是英籍公民,叫做British Subject;当然,还有一部分的华人,主要是新移民(指“新客”,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大约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来到槟城——笔者注),希望返回中国。

  槟城跟其他两个“海峡殖民地”(指马六甲、新加坡)不一样的是,这里的华人多数是土生华人,近的是第二、三代的,远的到了六、七代的,而且都是语言相通的福建人居多,那时,从中国来的新客多数到新加坡、马六甲,或者马来亚其他华人比较集中的地方,比如吉隆坡等地。到槟城来的多数是投亲靠友的,有一定的根基。我还记得那时的报纸整天刊登这样的文章,说投票要槟城独立,但大家兴趣不大,因为国家(指英国殖民政府——笔者注)肯定不同意的,再说槟城这么小,独立后怎么发展。还有,就是根本没有人来管我们了,中国在打内战,我们回不去,英国迟早要退出去的,马来人也不同意,算来算去,还不如留下来,安安心心做自己的生意,到哪里还不是活。

  可见,在当时的槟华社会中,以土生华人和华侨上层主导的华人社团希望槟城脱离“马来亚联合邦”,而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则希望“随遇而安”,归化为本地公民。更为重要的是,此时华侨日渐高涨的社群主义思想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五)一个分析性的解释框架:社群主义

  何谓“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从其最初的源头来看,这是一个政治哲学概念,导源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他把社群界定为达到某种共同的善的目的而组成的关系或团体。一般地说,社群主义者把社群看作是一个拥有共同的价值、规范和目标的实体,其中每个成员都把共同的目标当作自己的目标,因此,在社群主义的眼中,社群不仅仅是指一群人,而是一个整体,个人都是这个整体的成员,都拥有一种成员资格(Membership)。社群主义存在的根源就是任何个人都必须生活在一定的社群之中,而且不能自由选择所处的社群,或者说,个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关系之中,同时,社群也是构成个人自我认同的要素。

  社群主义的价值观一方面在于调整个人、自我、社群及其相互关系,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建立社群主义的政治价值观和政治权利观。以社会主义的社群主义观(socialist communitarianism)而闻名遐迩的戴维·米勒(David Miller)认为,社群是由拥有共同信仰的个人组成的,这种共同的信仰即是每个人都属于他人的信仰,每个社群都以其成员的特殊信仰而区别于其他社群;社群的每个成员都承认效忠于他所在的社群,都愿意牺牲个人的目标来促进整个社群的利益。社群的最高形式就是民族 / 国家。在米勒看来,社群与公民资格(citizenship)是分不开的,他说,有社群的前提条件是,其成员把自己看作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世界的积极主体,没有一种共同的民族认同就不能把公民聚集在一起,也没有理由使这些不同的公民充当不同的角色。没有公民资格,民族就不能实现社群的人民决定其自己前途的积极理想;就会有一种危险,像传统形式的群体那样不加批判地审查从事一切活动。进一步地,他断定,作为社群参与者的基本条件的公民资格,不仅是一种占有权利,而且也是一种信仰和作为。只有拥有公民资格,社群成员才能感觉到自己在决定其社会前途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担负着集体决策的责任,并作为社群的一员投身于共同利益

  俞可平认为,社群主义倡导个人参与社会的公共生活,主张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个人的权利,比如社会成员资格或者公民资格等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另一方面,也可以因此防止专制政权的出现。换言之,社群主义的出现不是为了颠覆国家的政权,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特定族群中个人的权利和民主政治的基础。我们可以认为,民族 / 国家以其“公民资格”作为工具来调整社群关系,而如果这种调整携裹着民族主义的意志的话,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社群边界的强化,并产生社会分离,这种现象尤其容易发生由于移民而形成的多元族群社会里。下面我们来审视和分析社群主义在槟城的历史实践过程。

二、早期槟华社会结构的形成与社群组织

  自1786年槟城开埠后的半个多世纪内,来自各地的中国人——以福建和广东的居民为主,在这里共同生活和奋斗,形成了槟城的华人社会。开埠初期的中国人由于数量不多,他们不因地域、方言、血缘的不同而产生各自的团体,反而因为共同的文化背景和谋生的需求,团结在一起。有学者认为,1800年他们共同组建的“广福宫”,本质上就是民间性的“华民政务机构”。此外,1799年成立的海珠屿“大伯公庙”,1810年的大伯公街“福德祠”,日落洞“开山王庙”等,都可以见证槟城开埠初期华人社会的神缘性组织其实是维系华人社会整合的重要力量。

  到19世纪中叶,中国社会动荡不安,乡村的饥荒迫使当时华人离乡背井,“下南洋”以谋生计,而包括槟城在内的海峡殖民地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众多的就业机会吸引来自各地的华人,槟华社会的凝聚力反而因为各方言群体的不同和华人帮会组织的利益争斗,导致了分化和重新组合。表现为大量的基于血缘性的宗族公司,超越宗亲姓氏的地域性会馆以及帮会势力的出现。譬如在福邦势力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五大姓公司”。五大姓对内能自觉调整各宗族间的矛盾,对外又能够以“同一声音”说话。颜清煌在研究新马华人社会时认为,在19世纪的槟榔屿,邱、林、谢、杨、陈五大宗族达成协议,共同合作解决宗族之间的纠纷,以求社区的和睦与稳定。

  由于莱特领导的行政当局当时并没有建立起强大的政权机构,而是沿用葡萄牙殖民者采取的“同种族自治”的“甲必丹制度”。“甲必丹”不但被赋予了一定的执行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以施与本族人的身上,同时也是政府与居民之间的一座沟通的桥梁。不过,由于华人之间存在方言和地域上的认同,华人“甲必丹制度”又实施了个别族群的间接管理措施。这种“分而治之”政策导致了华人社会帮派势力的出现。

  私会党与华人“甲必丹”之间有密切的关系。由于私会党肇始时确实为当局所容忍,并在社会上为华人社区所接受,他们便因此结合进了“甲必丹”的权力结构之中。“甲必丹”负责维护法律和秩序,在政府放任自治下,又反过来依赖私会党的强势力量,扩大对社区的控制。许云樵的研究表明,到1825年,槟城的华侨社团有7 个,到1829年增至9个,其中就有4个私会党:义兴、华生、海山以及和胜,其他则为同乡会。到1867年“槟城十日暴动”前,大的私会党计有:义兴、华生、海山、从清、惠州、仁和(嘉应)、合成。此外,还有成立于1844年的建德堂,主要成员为福建人和槟城本地的土生华人。

  私会党之于华人社会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充当华人的“保护伞”,另一方面把华人社会分割成为一个个具有竞争性的利益群体。譬如最大的两个私会党义兴和海山为了争夺霹雳州拿律(Larut)的矿产资源,在1862年、1873年及1874年先后爆发三次械斗,结下“积怨”,最后终于在1876年,义兴与大伯公(建德堂)会由于普吉岛锡矿之争酿成了震惊英国殖民政府的“槟城十日暴动”。槟城暴动充分暴露了私会党的本质只是为了帮派私利,并没有为整体的华人社会谋求权益。因此,陈剑虹得出结论:“大暴动造成人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并且把槟华社会的帮权政治矛头推向了另一高峰。它不但扩大了闽粤两大方言群体间的鸿沟,而且自乱步伐,削弱了华族社会整体对殖民地政府之相对反弹力量”。

  1867年的槟城大暴动对槟城殖民当局和槟华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英国殖民当局全面加强了对槟城的统治,变过去的“绥靖式”的间接统治为强力的直接统治;第二是主导槟城华人社会的私会党体制逐渐走向消亡;第三是华人社会各方言群体的重组奠定了影响至今的华人社会结构的基础。此后,槟城的华人基于各自的方言群、血缘和地缘的不同,强化了各自的“亚族群”边界,形成了各自的社会组织。原来作为一个整体的槟华社会逐渐分裂成为两大地方性势力:福邦和广邦。

三、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槟城华人的民族主义与社群整合

  这种情形到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发生了变化。王庚武认为,中国此时开始接受民族 / 国家的观念,也就是他所谓的“新概念的冲击时期”。对“新概念”的冲击产生回应的主要有三股力量:清庭中的开明官僚、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人士和孙中山等革命势力。晚清官僚中的李鸿章、张之洞、薛福成等促成开展积极的侨务活动,譬如在南洋英属殖民地,1877年,清廷在新加坡成立海外第一个领事馆,1883年在槟榔屿设立分领事馆,隶属于新加坡领事馆。此外,还鼓励和吸引侨资回乡、发展海外华文教育及帮助组织海外华侨总商会等,这些措施客观上培育了海外华侨的“国家意识”。

  早期槟城华人社会结构基本上是基于乡团或者省籍的差异而结群,王赓武认为,相比于东南亚其他的华人社会,马来西亚的华人有更强烈的“村社认同”观念,因此,无论是保皇党还是革命党,最初的拥趸者基本上都是同乡。今掘诚二也认为:“华人的同乡意识极其鲜明。例如支持孙文或康有为运动,与其说是南洋华侨,还不如说是香山或南海的同乡,至多亦不过是广帮;至于福帮,则几乎近于没有”。“几近没有”的看法不免有些偏颇和狭隘。不过,如果说他们在南洋开始活动的初期,基本上是这样的情形也是不为过的,但随着救国图强运动的深入,来自不同乡党或不同省籍的差异已经不成为结盟的障碍,譬如,1907年,中国同盟会南洋总机关从新加坡移至槟城,此后,革命党人和孙中山等到槟城筹款和开展革命活动都得到闽侨领袖的支持。据《槟城阅书报社卅十周年纪念刊》中的“本社大事纪”:“民国纪元前二年西历一九一零年 × 月,孙总理由美莅槟,与其眷属正如二夫人及二女租居四坎店门牌四百号屋,日常费用有本社同志吴世荣、黄金庆、陈新政、邱明昶、潘奕源、邱开端、柯清倬、熊玉珊、陈述斋、谢逸桥、陆文辉等共同负担”,这些人都是当时槟城名噪一时的闽侨领袖。

  新加坡是当时保皇党和革命党活动的主要地点,也是英国“海峡殖民地政府”府治所在地,处于高压状态,而远离政权中心的槟城正激荡在激烈的民族主义思潮之中。清廷槟城领事分管的设立,康、梁等的保皇思想的宣传,还有孙中山的革命党发动的反满清政权斗争等,它们共同把当时的槟城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尽管清廷、保皇党和革命党之间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主张,但在华侨眼中,都能够唤起他们心中对祖籍国和家乡命运和前途的关注,并最终逐渐发展成为对国家的政治认同,这种朴素的华侨民族主义意识逐渐消弭了华人内部的分裂,取而代之的是基于中国导向的国家认同。

  随着中华民国政府的成立,南洋华侨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也日益高涨。一方面,他们直接面对殖民地政府的管制和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此时也遭遇到本地兴起的民族排外思想所威胁,于是,他们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走向合一,到20世纪40年代达到顶峰,并进入了历史的重要转折时期。

四、20世纪40年代华人民族主义及其行动逻辑:本土意识与地方性“社群主义”

  20世纪40年代上半期,日本先后占领中国大陆的大部分地区和华侨集中的东南亚各国。这个时期的华侨民族主义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结合在一起的。庄国土认为,“表现为对祖籍地民族、国家和政权的全面认同,这并不仅是外来教化宣传的结果。深植于南洋华侨内心的宗族、家乡本位观念,是其爱国主义激发的基础。尤其是20—30年代主导南洋华侨社会的老一辈移民,他们与家乡、祖国有血肉相联的关系。日本对南洋的经济扩张,不断侵蚀南洋华侨的经济网络,也极大损害了南洋华侨的整体利益”。基于此,就不难理解华侨日炙的民族主义情节了。

  1939年,侵华日军吞并了中国的半壁江山,沿海港口被日军封锁,滇缅公路成为战时中国西南大后方惟一的国际通道,世界各国和海外华侨支援中国的军需物质基本上都是从这里进出,急需大量的司机和机修工,在“南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主席陈嘉庚的号召和领导下,曾有三千名南侨机工热烈响应。叶钟铃先生对此做过精致的研究,尤其是槟城华侨机工,他发现:“自1939年4月到12月,槟城共派出五批机工队,326名队员回国支援抗战,占总机工人数的10.2%,以当时槟城华侨人口的数字来观察,这个数字是相当可观的”。

  1941年12月11、12日,日军空袭槟城,16日就接管了槟城,从此开始了长达3年8个月的占领。1942年3月,日本占领军在槟城成立了一个由华人、印度人、马来人和欧亚混血人的四个不同种族的“维持治安委员会”,采取种族分化的统治策略:鼓励印度人反英、笼络马来人协助日本建立统治政权、残酷地打压华人。谢诗坚认为,日军在槟城主要实行了四项倒行逆施的统治政策:“(1) 报复华侨的支援中国抗日行动;(2)通过缴纳‘奉纳金’,榨取华人财富;(3)市场瘫痪,人民被剥削到衣食无着落的地步;(4)大检举大肃清造成人心惶惶,性命朝不保夕,引致民愤沸腾,抗日情绪越发高涨”。

  日本占领期间实行的统治措施,严重地分化和损害了马来亚各族群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华人与马来人的关系。日本宣扬“马来亚是马来人的马来亚”,并执行“亲马恶华”政策,保留各土邦苏丹的特权及其宗教领袖的地位,启用马来人参政,担任地方行政官员,以压制华人,并组织马来“乡土防卫队”对付以华人为主体的抗日活动;同时,日本人支持有反英倾向的马来民族主义运动,一批激进的马来民族主义领导人亦希望借助日本人的力量达到独立的目的,双方一度建立了某种程度的合作。这些统治措施极大地增强了马来人,尤其是上层的精英分子的民族独立意识,所以,二战结束后,英国想回到战前的统治状态首先就遭遇到了马来人迸发出来的民族主义的障碍,并因此开始了民族独立和建国运动。

  日本的统治也促使华侨由“侨民意识”向“本地意识”的转化。与中国的隔断以及与马来人、印度人等共同的苦难遭遇,促使华人在政治上的转向,他们产生了较强烈的与当地人民共存亡的较现实的“本地意识”。与此同时,战后的中国国内旋即又陷入了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内战胶着状态。到20世纪40年代末期,中国国内的政治局势也日渐明朗,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权已经处于风雨飘零之中,尽管如此,国民党在南洋各地城市建立了支部组织,而且在华人中的商人、胶园主、承包商、锡矿主等华侨上层分子拥有最广泛的支持者和同情者。其时,国民党在南洋华侨群体中的劲敌不是共产党而是中国民主同盟会,他们攻击国民党政权的贪污腐败、独裁专制等,这些争斗在南洋华侨中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和对支离破碎的祖国的失望,加剧了华侨社会的分化。

  崔贵强认为,二战战后华侨出现的国家认同转向实质上有两种不同的情况:海峡华人的主动转向和新移民的分化与抉择。海峡华人一直以来就以大英籍民自居,效忠大英帝国,面对战后马来亚政治气候的变化,深恐一旦马来亚独立后,他们过去拥有的优势,在种族主义大棒的挥舞下,将荡然无存,所以,在争取自治独立的过程中,要力争保有其既有的权利;新移民中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地,他们多数是第一代移民,有强烈的中国情结,而且知识层次比较低,没有积累起任何财富,他们倾向选择离开居留国,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人面对动荡不安的国内局势,在权衡利弊后,最终选择留下,成为居留国的公民。

  在槟城,由于多数华侨是当地出生的,有的甚至在槟城繁衍生息到了第四、五代,作为典型的“海峡华人”,他们在面对“何去何从”的选择时,自然地选择成为居留国的公民。丹斯里邱继圃先生是槟城华社的领袖,曾代理槟州首席部长,他认为:

  槟城华人跟其他地方的华人不一样。他们中的多数人是土生土长的华侨,跟中国没有多大的关系,有的话最多也就是经济上的救助。1948、49年的国际国内局势的最大特点就是不明朗:他们深爱的民国政府已经不可能成为他们的依靠;英国殖民政府打算“一走了之”;马来人“排他性”的独立意识日益高涨;“马来亚共产党”被政府定性为“恐怖组织”而遭受镇压等。不仅如此,战后的华侨社会普遍遭受财产和生命上的双重打击,在这种情形下,他们选择认同居留国是理所当然的。再说,槟城在1948年出现的分离运动跟槟城特殊的地理位置,譬如与马来半岛隔海相望,以及族群结构等相关。至于华人的参与和推动,与其说是华侨在政治上的成熟选择,还不如说是他们基于自身生存利益的考虑而作出的“幼稚的选择”,更何况大多数的中下层华人并没有积极参与分离运动,因为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凡是在槟城出生的人,都可以自动成为公民,因此,1948年槟城的分离运动的失败是必然的。

  槟城绝大多数的华侨选择成为居留国的公民,并希望与其他的族群一样,享有同等的公民权资格。在对待民族主义的态度上,他们采取了淡化,或者说“泛化”民族主义的色彩,走向社群主义的立场:倡导个人参与社会的公共生活,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个人的权利,比如社会成员资格或者公民资格等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五、结论

  1948年槟城“分离运动”是在民族 / 国家建构过程中,基于马来民族主义的刺激而出现的,分离运动背后的深层原因其实是社群主义的泛滥而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国家分裂运动。槟城华人的社群主义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从最初的华人内部方言群划分到殖民政府管制下的作为整体性的华人族群的整合;从华人族群意识到华人民族主义的形成;从华人民族主义到爱国主义的合一到分离;最后又“回归”到社群主义的历史实践过程,其实可以证明,在一个秉承民族 / 国家建构理念的多元族群社会中,作为少数民族的族群常常在民族主义的挤压下释放出地方性“社群主义”的认同意识,其目的不是颠覆民族 / 国家的政权,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个体的权利和民主政治的基础。民族 / 国家以其“公民资格”作为工具来调整社群关系,而如果这种调整携裹着狭隘的民族主义的意志的话,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社群边界的强化,并产生社会分离,这种现象尤其容易发生由于移民而形成的多元族群社会里。

(作者:刘朝晖,原载于《开放时代》2009年第10期)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