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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联60年纵览》第五章 全国侨联第五届委员会(1994年6月---1999年7月)第一节
2017年03月24日14:41  来源:中国侨联

第一节 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一、大会背景及筹备过程

(一)大会背景

从1989 年第四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闭幕到1994 年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召开的五年时间里,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各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特别是以1992 年春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更加蓬勃发展的新阶段。对外开放的范围和领域显著扩大,新开放了5 个沿江城市、18 个省会城市、13 个沿边城市,增加了34 个开放口岸,形成了全方位的开放格局。根据新的形势,国家对“八五”计划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作了必要的调整,并开始着手制定“九五”计划和到2010 年的远景发展目标。根据党的十四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 年3 月中旬举行的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对国家根本大法所作的修改,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华侨华人为促进中国现代化建设而发挥的重要作用也不断显现出来。据统计,改革开放13 年来,外商在中国大陆直接投资共268.85 亿美元,其中海外华人(包括港澳台商)投资额约为179.32 亿美元,占2/3。1991 年,更是改革开放以后海外华人和港澳台商对中国大陆投资最多的一年。该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44 亿美元,海外华人和港澳台商投资估计达30 亿美元,创历史最高纪录,并开始形成继1984 年和1988 年两次外商投资高潮之后的第三次高潮。为进一步发挥海外同胞在振兴中华民族伟大进程中的积极作用,邓小平同志于1993 年1 月22 日在同上海各界人士共迎新春佳节时,再次发表了称几千万海外爱国同胞为中国发展的“独特机遇”的重要讲话。

新形势、新任务增强了侨联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在我国开始进入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在侨联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形势下,全国侨联迎来了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二)筹备过程

根据1992 年底全国侨联四届四次全委会议关于筹备召开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决议,全国侨联于1993 年7 月成立了章程修改小组,9 月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章程修改小组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参考了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等团体新修改的章程,在广泛征集了全国各地侨联意见的基础上,经全国侨联四届五次全委会议、四届六次常委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反复讨论修改,并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审议、修改,提出了章程的修改草案。这次修改章程的指导思想,是在保持原章程总体框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几年来全国各地侨联在实践中的新经验,对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调整和补充,使之更完善和更便于操作。

文件起草小组从1993 年7 月起,历时10 个月,先后撰写出《工作报告》共七稿。起草工作报告的整个过程中,全国侨联首先广泛征求了各地侨联的意见,草拟了工作报告提纲和要求各地侨联汇总近几年来侨联工作情况的调查提纲,并将调查提纲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侨联,在召开了华东六省一市和中南、西南七省一市侨联负责同志座谈会后,形成了《工作报告》的初稿及第一、第二稿。1993 年12 月上旬,全国侨联第四届六次常委会议和第四届五次全委会议对该《工作报告》第二稿进行了讨论审议。会后,起草小组修改出《工作报告》第三稿和第四稿,于1994 年1 月将第四稿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侨联,再次征求意见和建议后,修改出第五稿,又经全国侨联主席办公会认真讨论后,于5 月中旬修改出第六稿呈报中央审批。钱其琛副总理于6 月3 日听取了全国侨联关于筹备召开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情况汇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对《工作报告》、《章程》修改草案等文件送审稿,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6 月7 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由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了第13 次办公会议,审议全国侨联送审的《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草案。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领导及12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原则同意了全国侨联送审稿,要求全国侨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和中办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工作报告》进一步修改,提交侨联常委会议和代表大会审议。6 月9 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按照中央书记处会议的指示精神,最后形成了提交常委会议和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第七稿。

二、会议概况

(一)开幕式

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于1994 年6 月14 日至18 日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和特邀代表 812 名出席了大会。其中港澳地区代表42 名,台湾省的代表11名;原侨居在24 个国家的归侨606 名,侨眷206 名;回、蒙古、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代表27 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247 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606 名,约占代表总数的73.4%;许多代表是在各行各业的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人物。他们代表了当时约135 万归侨和3000 多万侨眷。

大会开幕式之前,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李瑞环、胡锦涛、荣毅仁、钱其琛、雷洁琼、王光英、程思远、王兆国、阿沛·阿旺晋美、叶飞、方毅等亲切接见了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并合影留念。会见时,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表示热烈祝贺,向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致以良好的祝愿,向各级侨联干部、侨务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他还高度评价“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建设作出卓越的贡献”,并鼓励广大归侨、侨眷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抓住机遇、把握大局、齐心团结、艰苦奋斗,为开拓侨联工作新局面,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作出更大贡献”。

6 月14 日下午3 时30 分,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胡锦涛、钱其琛、雷洁琼、程思远、王兆国、阿沛·阿旺晋美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全国侨联副主席黄长溪主持。全国侨联副主席庄世平致开幕词。钱其琛副总理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致祝词。中国科协党组书记高潮同志代表人民团体致词。北京市和中央国家机关的侨联干部和部分归侨侨眷约3000 人应邀列席了开幕式。随后,全国侨联第四届委员会主席庄炎林代表第四届委员会作了题为《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伟大事业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

当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广播电台、国际广播电台报导了大会开幕实况。首都各大报纸和地方侨报也均以显要位置陆续刊登了大会开幕的消息。

(二)主要议程及《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案(草案)》的审议

1. 大会主要议程

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开成了一个“团结、鼓劲、求实、奋进”的大会。这次大会完成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审议通过了《中国侨联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第二,讨论通过了新的《中国侨联章程》;第三,选举产生了中国侨联第五届委员会;第四,聘请了本届中国侨联顾问、名誉委员;第五,表彰了为“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大会期间还安排了其他重要内容。6 月15 日下午,钱其琛副总理在京丰宾馆礼堂向全体代表及首都部分归侨侨眷作了《外交形势与侨务政策》的重要报告;6 月16 日上午,中央军委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于永波接见了出席此次大会的军队代表,并同大家亲切座谈;6 月18 日上午,请上海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教授吴孟超、福建省石狮市侨联主席蔡世佳、浙江杭州华日集团董事长陈励君等同志作先进事迹报告;6 月18 日下午,为了支持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的筹建工作,南源永芳集团董事长姚美良先生在大会捐款30 万元人民币;等等。各地方侨联也充分利用参加此次大会的机会,相互学习,增进了解,各地方侨联在大会期间散发的交流典型经验材料共计91 篇。

这次大会还表彰了为实现“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做出贡献的林水仙等899 名侨务工作先进个人和广州市侨联等96 个先进集体,并分别颁发了“侨界十杰”提名奖和“侨界十杰”奖。“侨界十杰”是:吾守尔·斯拉木(维族)、苏成益、吴孟超、陈励君(女)、陈鼎铭、郑爱华(女)、张新亚、韩玉玲(女)、蔡世佳、燕京华侨大学。

2. 审议并通过《工作报告》

提交此次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总结了改革开放15 年来侨联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指出了侨联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问题,阐述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要做好的几方面工作。

工作报告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从五个方面回顾和总结了侨联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一是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领导,二是各级侨联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侨务法制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四是海内外联谊工作更加活跃,五是侨联自身建设有了很大发展。

第二部分从六个方面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侨联工作的主要经验和体会:第一,依靠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是侨联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第二,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是侨联的中心工作;第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是做好侨联工作的基础;第四,坚持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正当权益,热心为侨服务,是侨联工作的根本宗旨;第五,培养侨联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侨联组织的一项战略任务;第六,侨联具有的群众性、广泛性、服务性、涉外性特点,是发展侨联事业的有利条件。第三部分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要做好的几方面工作:一是紧密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二是进一步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全面实施;三是进一步发挥侨联组织民间交往的优势,开创对外联络工作的新局面;四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五是大力加强侨联的自身改革和建设。

经过分组讨论审议,大会于6 月18 日下午通过了《关于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批准了庄炎林主席代表第四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侨联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3. 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草案)》

经过大会分组讨论《章程修正案(草案)》,6 月18 日下午,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的决议》。

第五届《章程》与第四届《章程》相比,在总则、会名、任务、会员、组织原则、全国组织和地方组织七个主要方面都进行了修改或补充,并且新增了关于侨联资产方面的内容。

(1)总则部分:不再将总则作为一章以条款形式表述,而代之以单列的四段文字表述;表述的内容则增加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中华民族的进步和昌盛作出了巨大贡献,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2)会名部分:将“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的简称由“全国侨联”改为“中国侨联”。这主要是为了便于对外交往,而且也是考虑到国外有的地方经常将“全国侨联”称为“中国侨联”这一实际情况。会名全称则仍保持不变。这是因为会名全称已有悠久的历史,与全国各人民团体一样,并已被确认为全国政协的组成单位名称,会名全称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也有清楚的表述,如若更名,会涉及现行法律的诸多问题。另外,为充分体现3000 多万“侨眷”在侨联事业中的作用,第五届《章程》把“全国归国华侨代表大会”改为“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3)任务部分:主要修改一是在条款上把原《章程》的十一条任务表述为七条;二是在任务第一条中增加了“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三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对任务的第二条进行补充,分四个层次表述了侨联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任务;四是将原《章程》任务的第六、七、八条合并,以“四个参与”的表述阐明了侨联参政议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任务。

(4)会员部分:鉴于原《章程》所规定的“县级以上侨联实行个人会员制”在实际工作中行不通,第五届《章程》将其改为“中国侨联和县以上(含县级)各级侨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基层侨联也可以实行个人会员制。”

(5)组织原则部分:第五届《章程》将“组织原则”章改为“组织制度”章;补充规定了“各级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归侨、侨眷的身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精神,增加了“各级侨联组织依法具有法人资格,其机构要受法律保护”的内容。

(6)全国组织部分:为了广泛团结海内外知名人士,补充规定了“可根据需要聘请海内外热心侨联工作的社会著名人士担任中国侨联顾问、名誉委员”;另外,为了有利于培养接班人,第五届《章程》在这部分新规定了“中国侨联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办公会议,根据常委会的决议处理日常工作”和“主席办公会议可以聘请副秘书长若干人”。

(7)地方组织部分: 主要是参照上述“全国组织部分”中新规定的内容作了相应补充,同时还增加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保证各级地方侨联地位和加强上一级侨联对下一级侨联工作指导的规定。

(8)资产部分:这一章是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保护侨联资产而新增的。它规定:“各级侨联应依法管理、使用、保护所拥有的资产,包括国家拨给的动产和不动产,接纳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财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修改后的《中国侨联章程》,符合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了依法开展侨联工作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对加强今后侨联工作和组织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人事选举及闭幕大会情况

6 月17 日上午,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办法、监票人、总监票人;通过了聘请中国侨联顾问、名誉委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了中国侨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在下午召开的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首先由徐发淦副主席介绍了中国侨联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候选人协商情况和建议名单;随后,讨论通过了中国侨联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候选人建议名单和五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领导小组建议名单,还讨论通过了中国侨联五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接着,新当选的中国侨联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一次全委会议。委员们依据新通过的《中国侨联章程》,选出了常务委员和以杨泰芳同志为主席,古华民、庄世平、朱添华、陈兰通、陈彬藩、林丽韫(女)、罗豪才、郭瑞人、郭麟恭、黄长溪、黄军军(女)、黄其兴、黄翠玉(女)、廖灿辉14 位为副主席的新领导班子(朱添华同志兼秘书长)。

当选新一届中国侨联主席的杨泰芳表示,第五届中国侨联任期的五年,将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也将是开展侨务工作最有利的时期。为此,他号召各级侨联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大局,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力争侨联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杨泰芳主席在大会闭幕式致词中重申了本届侨联在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一是要继续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侨联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利用侨联的独特优势,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更多地引进海外资金、技术和人才作贡献;二是要在参政、议政和加快我国侨务法制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发挥侨联参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及时反映广大归侨侨眷的意见和呼声;三是要拓展和加强海外联谊工作,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把联谊工作扩展到经贸、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以适应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形势的需要,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国,让中国进一步走向世界;四是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团体体制改革决定的精神,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加强侨联自身的改革和建设,确保把各级侨联组织建设成为深受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信赖的、充满活力的“归侨、侨眷之家”和“侨胞之家”。

他号召全国各级侨联,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肩负起自己光荣的历史任务。

6 月19 日下午,历时五天的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圆满结束。黄其副主席主持了闭幕大会,王光英、程思远、杨汝岱等国家领导同志和侨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闭幕式。闭幕式结束后,中国侨联召开了第五届一次常委会议,杨泰芳主席就传达贯彻“五代会”精神做了部属。次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在第一版发表评论员文章——《做好“侨”字大文章》,对大会的成功表示热烈祝贺。

 

 

 


 

 

 

 

(责编: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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