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侨联文库>>侨史资料
《中国侨联60年纵览》第四章 全国侨联第四届委员会(1989年12月---1994年6月)第六节
2017年03月24日09:19  来源:中国侨联

第六节 全国侨联第四届委员会开展的主要工作

全国侨联第四届委员会期间,各级侨联根据“四代会”提出的“健全机构,艰苦创业;兴办实体,广泛联系;积极服务,多做贡献”的要求,依靠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为经济建设服务,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弘扬中华文化,扩大海内外联谊,增强侨联组织的实力、活力和凝聚力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一、发挥优势,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改革开放以后,为经济建设服务一直是各级侨联的工作重点。全国侨联第四届委员会仍将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作为工作重心,并且得到了国务院办公厅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1990 年4 月23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开办公司问题的复函》(国办函[1990]23 号,以下简称“23 号文”),同意侨联1990 年3 月12 日提出的《关于侨联团体开办公司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侨联团体可以开办公司(企业)。文件要求侨联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做出更大贡献。“23 号文”指出,侨联团体开办公司(企业)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发挥侨联团体海外关系众多的优势,推动我国与海外侨胞和港澳台胞的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更好地发挥侨联团体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23 号文”也明确了侨联团体开办公司的方式、范围和审批程序等具体问题。“23 号文”批准下发后,全国侨联四届一次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开办公司问题的复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级侨联认真贯彻落实“23 号文”及《意见》,使侨联的经济工作更加健康地发展。

1991 年12 月31 日,天津市税务局颁发了《关于天津市侨联企业若干税收政策规定的通知》,在税收等方面为侨联企业提供了不少优惠政策。

1992 年5 月1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广东省侨属企业管理规定》,该《规定》从1992 年7 月1 日起开始实行。颁布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鼓励归侨、侨眷引进侨资和先进技术设备,兴办企业,繁荣侨乡经济,帮助归侨侨眷走上致富之路。该规定对侨属企业的范围、性质、侨属企业的确认、管理及侨属企业可享受的优惠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福建省于1992 年9 月1 日起开始实行侨资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新规定。1988 年福建省曾经制定了侨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于优惠面小,实施以来未能很好地促进侨乡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根据《保护法》精神及侨乡经济发展情况,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新政策,扩大了地方性政策的优惠范围,以更好地发挥侨资乡镇企业发展侨乡经济的作用。

四川省侨办制定了办理在省内投资、购房、捐赠的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亲属“农转非”的政策。

全国侨联第四届委员会任期内,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侨联海外关系众多的优势,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取得了新成就。

一是各级侨联“以侨为桥架金桥”,协助有关方面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促进海内外经贸、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投资环境的改善以及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越来越多的海外侨胞来华投资办企业。各级侨联发挥优势,为引进工作做了很多工作。1991 年,全国侨联发出《开展为实现我国“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作贡献活动的通知》后,各级侨联动员和组织归侨侨眷,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传递信息,牵线搭桥,介绍人才,引进项目,出口产品,做了大量工作。呈现出从沿海引进到内地引进、从小项目引进到大中型项目引进、从单项引进到成片开发的势头。如广东省侨联为汕尾市引进营造速生丰产林,引进资金总额达6.22 亿美元。福建省各级侨联参与引进项目534 个,引进资金达15.5 亿美元。1992 年,湖南各级侨联协同部分地市侨办共引进项目86 项、外资7.64 亿元,直接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是积极配合地方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侨属企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绩。如1993 年,浙江省归侨侨眷集资兴办的侨属企业达710 家,经营范围涉及二十多个行业,1993 年侨属企业的总产值达9.65 亿元,利税达6000 万元。至1994 年“五代会”前夕,全国侨属企业已达26310 家,其中一些企业在侨联的支持下发展很快,规模越来越大,有的年产值上亿元,产品畅销海内外。通过引导、扶持和发展侨属企业,广大归侨侨眷的生活逐渐富裕起来,侨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三是各地侨联自办企业走出了一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发展道路。1990 年,国办“23 号文”的下发,推动了侨联自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华侨大厦产权由北京市旅游局转归全国侨联后,经过几年的努力完成重建,于1992 年1 月5 日重新开业,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八方来客。“五代会”前夕,各级侨联自办企业已发展到1400 多个。如1984 年创办的杭州华日电冰箱厂,1992 年产值达2.4 亿元;吉林省侨联下辖的正大公司有59 个经济实体,集工、贸、服务业于一体,1992 年营业额达1.25 亿元,上交利税1068 万元,创汇150 万元。黑龙江省侨联发挥地缘和亲缘优势,创建了二十多家有边贸代理权的贸易公司,并在独联体开办了十多家经济实体。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企业逐步办出了“侨”的特色。自办企业的发展,不仅安置了大批的归侨侨眷就业,发挥了侨联对外联系的“窗口”和“载体”作用,而且增加了国家财税收入,繁荣了地方经济。同时也增强了侨联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侨服务的实力和活力。

四是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建立信息交流网络,加强对各地侨联经济工作的指导。1992 年6 月,全国侨联经济部创办了《经济工作简讯》,旨在建立侨联系统的经济信息网络,帮助各级侨联开展经济工作,促进海内外经济、技术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在传达全国侨联有关经济工作的要求、反映侨联企业的动态、交流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国内外经济信息及介绍国内外经济、科技新成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届委员会期间,先后在广州、厦门、长春、川沙、哈尔滨、长沙等地召开及参加经济工作座谈会,通过总结、交流经验,推动经济工作的开展。

1990 年12 月15 日,全国侨联经济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函(1990)23 号文件精神,总结交流各地侨联开展经济工作的经验,研究讨论如何发挥侨联的优势和特点,提出“八五”期间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设想。陈兰通副主席作了题为“利用优势,发挥侨力,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讲话。肖岗副主席作了总结讲话。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侨联经济工作的方向,增强了侨联搞好经济工作的信心。

1992 年6 月10 至14 日,全国侨联引进开拓研讨会在上海川沙县召开。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谈话精神,通过总结交流经验、现场参观、专题报告、经贸洽谈等形式,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有利时机,发挥侨联优势,进一步做好引进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更好地为侨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会议期间,全国侨联主席庄炎林传达了中央文件精神,并发表了题为“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重要讲话。全国侨联副主席陈兰通作了题为“抓住有利时机,发挥侨联优势,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的讲话。

1992 年9 月5 至7 日,全国计划单列市侨联第二届经济工作协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着重探讨与周边国家开展边贸工作问题。全国侨联主席庄炎林出席了会议,并作了讲话。他指出,侨联及其企业开展经济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解放思想、敢闯敢干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工作态度和作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是侨联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

1993 年6 月8 至10 日,首届西北五省(区)侨联工作研讨会在兰州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五省(区)侨联的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地、市、县侨联和侨联企业的负责人。全国侨联副主席陈兰通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本着“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加强联谊、共同发展”的原则,着重探讨西北地区的侨联工作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如何做好牵线搭桥的工作、如何使侨联工作上新台阶。会议决定成立西北五省(区)侨联联谊工作领导小组;西北五省(区)侨联研讨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各省(区)侨联轮流承办;创办《西北侨联通讯》刊物,由五省(区)侨联共同主办,陕西省侨联筹办。

1993 年7 月27 至30 日,全国侨联经济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进一步搞好侨联经济工作。会议期间,全国侨联副主席陈兰通作了题为“认真落实《条例》,切实加强管理,进一步搞好侨联经济工作”的讲话。此次会议是进一步推动侨联经济工作的动员会。

1993 年10 月16 至21 日,华东六省一市侨联工作研讨会在浙江的杭州、宁波、舟山三地分阶段召开。此次会议是在邓小平、江泽民、李鹏等中央领导对侨务工作发表重要谈话、全国经济运作态势比较好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区域工作研讨会。山东、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和上海市侨联分别介绍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成绩。会议着重就侨联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研讨,对以后加强横向联系,发挥侨联整体优势,更好地开展华东六省一市侨联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全国侨联副主席陈兰通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二、为侨服务,依法维护侨益

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和正当权益是各级侨联的重要任务,是侨联工作的根本宗旨。各级侨联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认真为侨服务,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在解决侨房、国外工龄、出境探亲和定居、留学、遗产继承、升学就业、介绍劳务、农转非和医疗保健等方面,办了大量实事。全国侨联四届委员会期间,各地侨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约147248 人次,处理诉讼案件1954 宗。许多侨联组织还依法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引导、支持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方面的法律服务。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在指导侨联系统开展法律业务活动、参与侨务立法及指导和协助办理疑难案件,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同胞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94 年2 月25 日,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年会,成立了由43 名法学界专家、学者、教授和律师组成的新一届委员会。原司法部部长、中国法学会会长邹瑜被聘为主任委员,林亨元、陈卓、李文杰、罗豪才、张思之、梁钦汉为副主任委员。

全国侨联及各地侨联还积极参与《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并为其颁布实施做出了不懈努力。《保护法》颁布后,各级侨联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侨务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参政议政,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1991 年全国政协确定全国侨联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成单位后,侨联组织参政议政、参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代表和委员,广泛汇集归侨、侨眷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向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建议、议案和专题报告,为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和正当权益,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是全国侨联首次作为政协组成单位参加的会议。代表侨联出席会议的委员们,更感到重任在肩。委员们认真阅读文件,积极发表意见,就建立华侨博物馆、制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细则等问题提出三件提案。全国侨联主席、政协委员庄炎林代表全国侨联,作了《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做贡献》的书面发言。政协委员郭毅为、黄其兴作了《认真实施< 保护法>,充分调动侨界积极性,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的联合发言。

全国侨联副主席、人大代表黄军军在全国人大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了《要求制止在机构改革中将人民团体并入政府办事机构的违法侵权行为》的建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给予答复。

全国侨联主席、政协委员庄炎林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作了题为《把握独特机遇,发挥“侨”的优势,为我国经济建设多做贡献》的书面发言。他说,“小平同志把发挥华侨、华人的作用,作为我们国家一个独特的机遇,同我国大发展的机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加深对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也是对侨界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海外广大华夏子孙可以起到很好的独特作用,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他指出,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十四大的胜利召开,“进一步激发了华侨华人的积极性,掀起了来华投资的热潮。”全国侨联作为归侨侨眷组织起来的人民团体,要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发挥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运用民间团体的有利条件,以亲情友谊为纽带,更紧密地联系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工作。”

在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全国侨联的人大代表和政协会员积极提出建议,主要有:关于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捐赠法》和华侨捐赠公益事业免征关税,建议制定人民团体法,进一步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对退休归侨干部职工工龄满30 年者应享受100%工资待遇等等。其中:全国侨联副主席、人大代表黄军军等人提出的《关于在机构改革中理顺全国侨联及地方侨联管理体制的建议》,得到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答复。全国侨联副主席、政协委员徐发淦提出的《建议尽快制定人民团体法案》的提案和《关于退休归侨干部职工工龄满30 年者应享受100%工资待遇的提案》,得到了国家民政部和人事部的答复。

在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全国侨联副主席、政协委员肖岗代表全国政协华侨委员会作了《保护侨胞和港澳同胞兴办教育的积极性》的书面发言。在发言中,他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捐资兴办教育的贡献,介绍了全国政协华侨委员会在调查中发现的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兴办教育存在的问题。为了保护侨胞和港澳同胞兴办教育的积极性,建议国家制定《捐资办学法》,或在民间办学法中专列一章,做到有法可依。此外,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从发展教育的角度考虑,对捐献办学的进口物品的政策适当放宽。

四、广泛联系,海内外联谊工作更加活跃

作为群众性的人民团体,海内外联谊工作是侨联工作的一个主要方面和优势所在。20 世纪90 年代前半期,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侨联的海内外联谊工作也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各级侨联立足国内,面向海外,通过建立基层组织,健全联络员制度,发挥侨联委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了侨务政策讲座、侨务知识竞赛、侨界宣传月、《华声曲》征歌、侨界教师“烛光奖”评选和归侨子女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活动。全国侨联还建立了医疗服务网络,每年组织巡回医疗活动,为缺医少药的边远地区、华侨农场和灾区送医送药,深受归侨侨眷和当地群众的欢迎。这些活动不仅宣传、普及了党的各项侨务方针、政策,扩大了侨联组织的影响,而且密切了与广大归侨、侨眷的联系,增强了侨联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1989 年,全国侨联联合34 家侨刊乡讯举办了“首届侨务知识大奖赛”,推动了侨务知识的普及。1990 年,全国侨联与《人民日报》社共同举办了历时一年的“侨乡纪行”活动,较为系统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侨乡发生的巨大变化。1992 年7 月29 日至8 月4 日,全国侨联在北京举办了全国侨界部分优秀教师座谈会,来自1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2 名侨界优秀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一是向常年在教育战线辛勤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侨界优秀教师表示慰问和鼓励,二是促进侨界优秀教师之间的联系并以此推动全国侨联联络工作在教育界的开展。庄炎林主席、黄军军副主席以及国家教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1993 年,全国侨联与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全国政协侨委和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海外版共同主办了“情系华夏”大型晚会,并通过电视五次向海内外播放。同年,全国侨联又与国家体委、国家旅游局联合主办了“炎黄杯”世界华侨华人龙舟系列赛,吸引了海外17 支华侨华人代表队参加,观看群众达600 万人。赛中还举办了经贸洽谈、商品展览等活动,广泛结交了各方朋友。1994 年,全国侨联还与《人民日报》海外版共同主办了“外商投资企业研讨会”,邀请三资企业代表、经济专家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座谈、交流经验,探讨改善投资环境等问题,对促进三资企业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二)发挥海外关系众多的优势,与海外社团的交往更加频繁。各级侨联广泛发动归侨侨眷,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探亲、访问等形式,开拓海外联谊工作,积极与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社团建立联系。许多地方侨联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利用各种传统文化节日,开展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总结出“借船出海”、“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等宝贵经验。

五、文化工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贡献

各级侨联还积极探索文化、宣传工作的新途径,创办了一些研究机构、文化实体和宣传刊物,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贡献。

(一)侨史研究和学术交流取得新成果

深入研究、大力宣传华侨华人艰苦奋斗的创业史和爱国爱乡精神,是侨联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侨史研究工作取得了新成果。至1994 年6 月,侨联系统的华侨历史学会已发展到29 个,并借助社会力量出版侨史著作150 余部,达3700 多万字。特别是世界第一部关于华侨华人的大型综合性辞书——《世界华侨华人大辞典》,于1993 年2 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华侨历史学会的许多会员参加了编撰工作。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名誉会长庄炎林等主编的《华侨侨务大辞典》于20 世纪90 年代初出版发行。中国华侨历史学会还分别在广州、厦门、汕头召开了有10 多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参加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学会会员还多次应邀出国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开展对外学术交流。1993 年11 月28 日至12 月2 日,中国华侨历史学会、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和汕头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在汕头举办了“世界华侨华人经济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美国、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菲律宾、法国、荷兰、南非等国家和地区及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专家学者160 多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收到论文130 多篇。这是首次专门探讨世界华侨华人经济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会议就华人经济的界定问题、东南亚华人资本问题、“华人经济圈”问题、华人文化与华人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以及中国改革开放与华人资本的投向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二)文化、宣传工作成绩显著

1990 年亚运会首次在北京举行,激发了广大归侨侨眷的爱国热情。在全国侨联名誉主席张国基的提议下,北京市侨联和广播电影电视部、轻工部、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文化部、林业部、邮电部、交通部、机电部等部门侨联以及全国侨联联络部和宣传部,于1990 年3 月向全国归侨侨眷发出了“发扬爱国爱乡光荣传统,为祖国争光、为侨界添彩、为亚运奉献”的倡议书。全国归侨侨眷积极响应,踊跃为亚运会做贡献。到1990 年6 月10 日,全国各地的3 万多归侨、侨眷,为亚运捐款达21 万多元。

四届委员会期间,中国华侨出版公司、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中国华侨文学艺术家协会、中国华侨摄影家协会、归侨作家联谊会和华侨艺术团等文化机构先后建立,这是侨联在文化、宣传工作方面所做的大胆尝试。成立于1989 年的中国华侨出版公司,注重社会效益,突出“侨”的特色,至1994 年6 月,已出版图书600 多种,其中“侨”方面的图书占30%,较有代表性的《华侨华人史丛书》和《海外炎黄精英丛书》,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列为“八五”重点选题。1991 年10 月,全国侨联机关刊物《海内与海外》创刊。其宗旨是:宣传中国,让世人了解中国;介绍华侨华人,让世人了解华侨华人。全国侨联和地方侨联还创办了十几家侨刊、侨报,并联系着200 多家乡刊、乡讯。

四届委员会期间,全国侨联还分别在北京、浙江、陕西召开过3 次侨刊乡讯工作会议,研究问题、交流经验、评选先进,并参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举办的图书期刊展览。这批富有浓郁乡情的独特“家书”首次登上中国图书期刊的大雅之堂,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推动侨刊乡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1 年5 月22 至25 日,全国侨联文化宣传工作座谈会在湖北十堰市召开。肖岗副主席传达了中央宣传工作会议的精神,并就侨联如何结合实际,具体落实,作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回顾了过去的文化宣传工作,并就今后如何更有特色地开展侨联的文化宣传工作交换了意见。大家认为,侨联对外宣传工作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当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首先是必须坚持“内外有别、外外有别”的方针;其次是大力宣传中国、让华侨华人了解中国的同时,也要宣传华侨华人,让世人了解华侨华人;第三,开展对海外华侨华人的宣传工作,要善于寻求共同点;第四,侨联的文化宣传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来开展。

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兴建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的意见,全国侨联成立了以肖岗副主席为组长,张楚琨、彭光涵顾问等同志为成员的筹备小组,筹备小组下设办公室。

侨联的文化公益事业也得到了发展。1992 年8 月3 日,民政部向全国侨联华侨文化福利基金会颁发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的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1993 年9 月22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侨联委员、香港南源永芳集团公司董事长姚美良向全国侨联捐赠200 万元人民币,建立“永芳科技文化教育基金”,以奖励在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归侨侨眷,从而鼓励广大归侨侨眷发扬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励志成才,报效祖国,促进中国改革开放和科技、文教事业的发展。

这些侨史研究机构、文化实体和宣传刊物的创办和发展,不仅丰富了侨联文化宣传工作的内容,而且对宣传、介绍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帮助世人了解中国,帮助中国了解世界和弘扬中华文化,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编:闫妍)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