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侨商社会组织负责人高级研修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2016年3月25日)
林 军
各位学员,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出席全国侨商组织负责人高级研修班的开班仪式。首先,我代表中国侨联,对研修班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民政部予以侨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国侨商组织的发展,习近平、李源潮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出席过中国侨商联合会的换届大会,对广大侨商在国家改革开放事业中所做的贡献给予了积极评价。中国侨联始终将侨商会视为侨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侨商会广泛联系、团结、服务侨商朋友,支持侨商会依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全国侨联系统各级侨商组织得到了迅猛发展,至今已达146家,会员总数超过20000人。各级侨商组织在广大侨资企业家的支持下,积极促进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拓展海外交流和对外开放、参与社会管理和公益事业、维护侨商合法权益、推动侨商事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在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内部治理、创新工作方式、拓展服务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江苏、广东、上海、福建、重庆、北京等侨商组织在服务侨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彰显了自己的特色。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侨商联合会发挥了龙头作用,去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得到广大侨商朋友的赞誉,中国侨联党组对此充分肯定。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为了更好发挥侨商的作用,推进各级侨商组织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中国侨联决定举办首次全国侨商组织负责人高级研修班,得到了各级侨联和侨商组织的积极响应,150多位侨资企业家和120多位省级、副省级侨商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这次研修班为大家安排了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教授专题授课,希望大家能解渴,学有所获。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对侨商工作的新要求
大事清,才能方向明。侨商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有更加直接、更加深刻的感知,关键是要解决好“怎么看”“怎么干”的问题,从而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把握机遇,实现发展。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国际贸易增长低迷,金融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不定,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外部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对我国发展的影响不可低估。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呈现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世界经济贸易仍将低速增长。随着各国刺激政策的退出和作用衰减,世界经济贸易自2012年以来一直处于4%以下的低增长,复苏动力明显不足。各国都在推进结构性改革,为经济增长积蓄动能,世界经济短期内仍难以摆脱低速增长状态,我国靠外贸拉动不可持续,加快深化结构性改革,培育新的增长动力,成为当前紧迫的任务。二是主要经济体走势进一步分化。自去年以来,美国经济复苏加快,但基础不牢固,美联储对加息持审慎态度,对世界经济带来复杂影响有待观察;欧洲、日本经济复苏艰难,许多新兴经济体面临经济增速下滑、货币贬值、资本外流等多重压力,这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挑战和机遇并存。三是国际金融市场调整波动可能加大。由于全球经济走势分化、周期不同步,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也出现分化甚至背离,股市等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际金融市场调整对世界经济复苏将带来什么影响值得关注,这也对我国金融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四是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仍可能低位运行。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供大于求、价格大幅回落,将加剧资源出口国的经济困难,既有利于我国降低进口成本、增加能源资源进口,但也会加剧上游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五是全球产业重组和产业链布局调整步伐加快。随着新技术发展,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加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普及应用,将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传统产业将全面转型升级,依托信息化、智能化、小型化、分散化、个性化的新型生产组织方式将逐渐成为主流,国际分工也面临变革,我国也正处于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跃进阶段。六是地缘政治等非经济因素影响上升。从目前情况看,中东局势、极端势力的恐怖袭击、朝核问题、欧洲难民问题等,都存在不确定因素,世界形势走向不能不让人警惕。国际形势的风吹草动,对广大侨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从国内看,去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7万亿元,增长6.9%,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位居前列(2015年世界总体的经济增长为2.4%);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超预期达1312万人,成为经济一大亮点;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上升到50.5%,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速快于一般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全年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21.6%,平均每天新增1.2万户,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4%,快于经济增速,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这些成绩是在我国经济总量超过10万亿美元的高基数上取得的,令人振奋、来之不易。但同时,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很大、隐患不少、风险凸显,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相互交织,有效需求乏力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钢铁、煤炭等过剩行业去产能压力和难度都不小,房地产市场地区分化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利润下降、亏损增加,一些行业和企业出现裁员和隐性失业情况,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银行不良贷款增多、非法集资多发,潜在金融风险仍在积聚,经济发展的挑战不容低估。侨商对市场有天然的“嗅觉”,许多侨商朋友说经济有“寒气袭来”的感觉。尽管如此,“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的基本特质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我国仍将是国际投资的最佳目的地之一。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导新常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和聪明才智,充分发挥自己所长,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推进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这个信心不容动摇!
作为侨商会会长和侨商组织工作者,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认清国际和国内“时”和“势”的新变化,才能更好地为侨商朋友提供有针对性的高效服务。
二、牢牢把握侨商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
一要深刻理解新的发展理念,团结广大侨商为“十三五”建设贡献力量。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系统论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这“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攸关“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和发展着力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是我们应对环境变化、增强发展动力、把握发展主动权,更好引领新常态的根本之策,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侨商组织要不遗余力地推动侨资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侨商资本对接侨界科技成果牵线搭桥,支持侨商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努力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下好“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全国一盘棋,协调发展是制胜要诀,只有像“弹钢琴”那样统筹兼顾好各方面发展,才能演奏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响曲,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努力推动形成各区域各领域欣欣向荣的景象。协调发展是宏观的,作为微观的侨商企业贯彻协调发展理念就是积极响应、支持政府推动协调发展而采取的各项具体举措。绿色发展就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明显的短板,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侨商企业要自觉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生产模式,决不能以牺牲环境谋取一时的私利,努力作保护环境的模范企业。开放发展理念,核心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目标是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包含主动开放、双向开放、公平开放、全面开放、共赢开放等重要思想,广大侨商是开放的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凭借广泛的海外人脉关系和对国内熟悉的独特优势,必将对全方位升级我国开放型经济发挥积极的作用。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其内涵为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侨商企业践行共享理念,最起码不能拖欠员工工资,要带领所属员工脱贫致富,努力实现共同富裕,要增强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为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尽心尽责。
全国“两会”刚刚结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正式发布了,阐明了国家战略意图,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十三五”规划纲要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对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侨商组织要通过举办讲座、研讨、座谈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侨商在“十三五”规划中发现商机、抓住时机、把握先机,团结广大侨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献计出力。
二要深刻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侨商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不只是税收和税率问题,而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特别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政策措施,来解决我国经济供给侧存在的问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否定需求,而是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供给和需求两侧都有,但矛盾主要在供给侧。一些行业和产业产能严重过剩,同时大量关键装备、核心技术、高端产品还依赖进口,如我国粗钢产量严重过剩,但是像一些特殊行业急需的特种钢材目前尚不能国产化;一些有大量购买力支撑的消费需求在国内得不到有效供给,境外购物从名表、名包等奢侈品向马桶盖、奶粉等日用品延伸。不是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而是供给产品质量、服务跟不上,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带来大量“需求外溢”,消费能力严重外流。解决这些结构性问题,必须推进供给侧改革。要从生产端入手,重点是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企业成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各级侨商组织要深刻领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侨商企业化解过剩产能、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帮助。侨商会中不乏转型成功的例子,比如严陆根先生从房地产行业转型到文化产业,韩国龙先生从房地产转型到名表生产,等等。对于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侨商企业,要在投融资、产品研发、争取优惠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助推侨商企业发展壮大;对于传统行业的侨商企业,要积极为其在开拓市场、技术改造、深加工、精加工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积极营造精益求精的专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的工匠精神;对于过剩产能的侨商企业,要主动关心其处境和困难,与他们一起动脑筋、想办法,鼓励他们跨行业转型、向上下游产品延伸、借助侨商网络到境外发展,结合国家近期出台的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具体举措,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寻求解困突围之策。要积极搭建平台,为侨商企业信息共享、资源融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疏通渠道,努力为他们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三要深刻理解“一带一路”建设,为侨商企业走出去发展提供服务。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一带一路”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一带一路”是中国与丝路沿途国家分享优质产能,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以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政策沟通、人心相通为主要内容,肩负着探寻经济增长之道、实现全球化再平衡、开创地区新型合作的使命。“一带一路”建设的宏伟蓝图为广大华侨华人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他们既了解中国,也熟悉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状况;既熟练掌握中国及所在国的语言,又了解两国文化背景和民众心理差异,在提供市场信息、法律服务、传播文化、深化了解、增进互信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完全可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大显身手,是“一带一路”建设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中国侨商联合会近年来围绕“一带一路”开展了不少富有成效的活动,组织侨商到土耳其、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尼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洽谈、交流合作,一些项目如胜记仓集团与印尼侨商合作等已经落地,为侨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探索积累实践经验。近期中国侨联正在与清华大学洽谈共同组建“一带一路”研究院,为“一带一路”建设中更好发挥侨商作用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研究。各级侨商组织要将号召广大侨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视为己任,进一步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支持广大侨商抓住因“一带一路”建设给沿线国家带来的新的市场需求,扬其所长,彰显作为,多做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益于沿线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事。
三、打造“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努力推动侨商企业健康发展
最近,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一些否定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否定改革开放30年的奇谈怪论,大家要有所警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民建、工商联界政协委员联组讨论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都是错误的。目前,由于一些原因,对非公有经济的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政策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政府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办事效率不高;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面对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这“三座大山”,普遍感到压力较大。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并下定决心解决,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加获得感。广大侨商要提振信心、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需要强调的是,侨商企业要健康发展前提是侨商自身要健康成长,广大侨商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的社会形象;要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在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谱写人生事业的华彩篇章。侨联干部和侨商组织工作者要为广大侨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努力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对于侨联干部和侨商组织工作者而言,“亲”就是要坦荡真诚与侨商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侨商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侨商朋友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侨商发展;“清”就是同侨商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侨商企业家而言,“亲”就是积极主动同侨商组织及有关部门多沟通,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支持侨商组织和侨联事业的发展;“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四、积极支持侨商组织健康发展
侨联所属侨商组织是侨联组织联系服务广大侨商的重要平台,是侨联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侨联要关心侨商组织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侨商组织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为侨商组织丰富载体、延伸手臂、活跃氛围倾注心血。当前,各级侨商组织还存在着组织发展不平衡、发挥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中国侨商联合会要加强研究、分类指导,对尚未成立侨商组织省区市侨联要加强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对已经成立的侨商组织要扩大覆盖面,督促其进一步完善机制,增强活力和凝聚力。要加强侨商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有关精神,做好侨商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和会员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开创全国各级侨商组织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为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研修班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学员在北京期间学习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