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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5全国侨联文化宣传工作会议的通知
丁强
2014年12月29日16:27  来源:中国侨联

 

关于召开2015全国侨联文化宣传工作会议的通知.pdf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侨联工作指示要求和中国侨联九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坚持“两个并重”、推进“两个拓展”,着眼深化“亲情中华”活动、助推海外华文教育、力促涉侨对外宣传,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明确思路、部署任务,进一步推动侨联文化宣传工作创新发展,经中国侨联领导批准,在北京召开2015全国侨联文化宣传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和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侨联工作指示要求和中国侨联九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新任务;
2.总结2008年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侨联文化宣传工作情况,交流开展文化宣传工作特别是“亲情中华”主题活动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准确把握侨联文化宣传工作规律性认识和阶段性特征;
3.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研究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侨联文化宣传工作总体思路、重大举措,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侨联文化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方向目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措施办法。
二、会议主要议程
1.中国侨联领导讲话;
2.大会交流发言;
3.分组讨论;
4.会议小结。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2015年2月3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于2月2日自行赴首都大酒店(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3号,电话:010-58159988)报到,2月4日自行返程。
四、参加会议人员
1.省级侨联领导同志和从事文化宣传工作负责同志各1名,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侨联领导同志各1名,部分重点侨乡地市侨联主席;
2.中国侨联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各1名。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参会单位围绕会议内容和任务,突出近两年来文化宣传工作主要做法、明显成效、成功经验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等方面,准备会议交流材料。情况介绍力求主题鲜明、事例详实、言简意赅,意见建议力求基于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全局性和普遍性问题、具有很强指导性和实操性,文字不超过3000字,电子文档于2015年1月15日前发至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电子邮箱(qlwhjl@163.com),以便统一编印、会议交流。
2.为准确掌握、系统汇总“亲情中华”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上报2013年10月以来相关资料。活动范围为本地域内各级侨联所组派“亲情中华”艺术团慰问演出活动和所举办冠以“亲情中华”的各类展览展示、夏(冬)令营、比赛、研讨会、启动仪式、表彰会等活动;基本信息为填表时间、填表人姓名(手机、 邮箱)、活动名称、活动类型、起止日期、举办地点(国家、城市)、累计场次、组织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支持单位)、率团领导姓名及职务、参加活动人数、主要嘉宾姓名及职务、观众累计人数、补充内容、大事记文字内容等(信息采集表在中国侨联官网首页“亲情中华”板块文化宣传工作会议通知中下载填写),以及每场活动10张以上照片及其说明(有关要求见附件1)。请将上述资料刻录成光盘,于2015年1月20日前邮寄至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丁强同志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603室,邮编:100027)。
3.如有需中国侨联认证“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根据《关于“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有关规范工作的通知》(中侨发〔2014〕84 号),按要求准备书面请示和申报材料并于会议期间提交机关有关部门。
4.为确保会议报名工作简单高效,此次会议采用网上报名和手机端报名两种方式(具体办法见附件2),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5日。

附件:

亲情中华主题活动信息采集表(XXX侨联).xls

关于“亲情中华”主题活动照片的要求.doc

2015全国侨联文化宣传工作会议报名办法.doc

 

 

 

 


中国侨联办公厅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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