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侨办〔2010〕67号
关于举办“第十届海外侨界高新技术人才为国服务暨
第三届新侨创新成果交流会”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
“第十届海外侨界高新技术人才为国服务暨第三届新侨创新成果交流会”定于2010年8月23日在北京市首都大酒店举办,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返程时间
2010年8月23日报到。参加“第三届新侨成果交流会”的人员,会期为8月23日—25日,25日上午离会;参加“第十届海外侨界高新技术人才为国服务志愿团”的海外专家学者,会期为8月23日—29日,26日赴浙江,29日上午在浙江散团。
二、报到地点
北京市首都大酒店(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3号,联系电话:010-58159988)。
三、参会人员
1、分管经济科技工作的侨联领导1名。
2、经济科技部负责同志1名。
3、中国侨界贡献奖(创新人才/创新成果)的获奖者。
四、接站地点
1、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出口处;2号航站楼第13出口处;3号航站楼B出口对面九龙壁处。
2、火车站:北京西站地下北2出口;北京站东出站口;北京南站8号出口。
请留意中国侨联接站标识,有专人接站。
五、有关要求
1、请分管经济科技工作的侨联领导、经济科技部负责同志将1寸照片(电子版)于8月16日前以省市区为单位传至中国侨联经济科技部电子邮箱jingkebu@126.com,以便制作参会证件。
2、请各省市区侨联经济科技部负责同志务必于8月23日晚上19点以前报到,当晚19:40准时召开预备会。
3、请通知本省市区的获奖者按时出席会议(见附件3、附件4),并认真填写参会人员回执表(附件1),于8月16日前报送至中国侨联。如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请勿由他人代理,谢绝秘书、亲属等参会。
4、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京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中国侨联承担。提前抵京或延迟离京者食宿费请自行安排。
5、因参会人员较多,我们拟统一安排接送,希望各省市区统一组团参会。
六、联系方式
贾德成:010—64000346(传真) 13366867779
李 莹:010—64063964 13911533679
中国侨联办公厅
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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