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與需求是市場經濟內在關系的兩個基本方面。對供給側與需求側的管理和調控,不僅是市場運行的驅動力,也是政府政策的落腳點,《習近平經濟文選》第一卷中的多篇著作對此作出深刻論述。比如,《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把握未來發展主動權》指出:“供需兩端同時發力、協調配合,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實現國民經濟良性循環”﹔《確保我國經濟航船乘風破浪、行穩致遠》指出:“要堅持供需兩側協同發力、動態平衡,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進有退、有保有壓,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推動經濟運行在供需兩側呈現出新特征。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深刻洞察經濟發展規律、精准把握供需關系變化新趨勢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對於落實“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於推動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對於在增強經濟發展平衡性中推動高質量發展,都有著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供需規律的認識達到新高度
習近平總書記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處理好幾個重大關系》中指出:“供給和需求是市場經濟內在關系的兩個基本方面,供給側和需求側是管理和調控宏觀經濟的兩個基本手段。”我們黨對供需關系的認識,是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基本原理指導下,在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偉大實踐中形成的。這一過程不僅反映了生產力水平的巨大飛躍,也體現了生產關系的不斷調整完善。
進入新時代,我國經濟發展的傳統要素驅動力減弱,供需矛盾從“總量缺口”轉化為“結構錯配”。一方面,內需不足仍是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如消費需求的收入支撐不夠、民間投資的活力未能充分釋放等﹔另一方面,供給的適應性和靈活性面臨挑戰。我們黨審時度勢,強調放棄需求側談供給側或放棄供給側談需求側都是片面的,二者不是非此即彼、一去一存的替代關系,而是要相互配合、協調推進。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的重要論述,正是針對這樣的現實經濟問題提出的。
具體來看,適配性表現為供給與需求兩側動力強勁、總體匹配,二者通過向更高水平主動調整,實現在結構與效能上的總體適配。供給側依靠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可以形成自主可控、質量引領的產出能力,適配有效需求並創造新需求﹔需求側依托收入增長與結構優化,可以擴大有收入支撐的消費需求、有合理回報的投資需求、有本金和債務約束的金融需求,以有效需求牽引供給,實現更為強勁的經濟增長。平衡性表現為供給與需求兩側動態平衡、良性互動,二者通過多種機制的有效互動,趨向並形成高水平的動態平衡。這離不開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有機結合,供給通過“有進有退、有保有壓”的結構性調整主動靠攏需求,需求也通過自身升級與持續增長來牽引供給,最終暢通經濟循環、提升發展效能。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的重要論述,標志著習近平經濟思想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供需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為解決供需矛盾提供了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隻有在應對驚濤駭浪中掌握發展主動權,既善於用改革的辦法解決供給側的結構性問題,通過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突破供給約束堵點﹔又善於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挖掘內需潛力,不斷擴大內需,才能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奠定堅實基礎。
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具有重要理論價值
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不僅植根於中國經濟發展的生動實踐,更具有深厚的理論底蘊與重大的創新價值,既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又實現了對西方經濟學的超越。
對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繼承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根據社會基本矛盾運動來考察供給與需求的關系,分析了資本主義基本矛盾引發的生產相對過剩,並揭示了資本主義條件下存在的社會生產兩大部類比例失調問題,指出生產和消費每一方都表現為對方的手段,以對方為媒介,兩者相互依存、互不可缺。這對理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供需關系具有一定指導意義。
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將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基本原理中關於社會再生產的理論、關於生產和需要關系的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創造性地從適配性和平衡性兩個方面分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供需關系,並強調適配性與平衡性的辯証統一。適配是平衡的基礎,沒有精准適配的平衡容易形成“低水平均衡”﹔平衡是適配的保障,脫離平衡的適配往往難以持續。這對發展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作出了原創性理論貢獻,賦予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關於社會再生產的理論、關於生產和需要關系的理論新的時代內涵。
對西方經濟學的超越。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植根於中國作為一個超大規模的發展中國家的成功實踐,從多個維度實現了對西方經濟學的深刻反思與整體超越。這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在價值觀上的超越。西方經濟學通常將“理性人”假設作為理論基點,關注抽象的市場效率與個體效用,往往遮蔽了真實社會關系中人的多維需求與發展權利。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供需互動的目標,將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評價供需平衡的尺度,使理論超越了冷冰冰的物與數的計算,真正服務於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是在歷史觀上的超越。西方經濟學往往致力於提煉超越時空的所謂供需“一般規律”,容易陷入脫離實際和發展條件的教條主義。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強調一國供需關系管理的側重點必須依據其發展階段的客觀變化來進行戰略抉擇,要求適應發展階段性特征和經濟形勢變化,揭示了我國解決經濟發展問題從“有沒有”到“好不好”這一歷史過程的思想脈絡,回應了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的理論需求。
三是在方法論上的超越。西方經濟學分析大多預設了一個可被趨近或恢復的靜態均衡狀態,將經濟系統類比為尋求穩態的機械裝置,對供給與需求的管理和調控往往是割裂的。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把對供給與需求的管理和調控視為不可割裂的整體,將經濟發展理解為一個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螺旋上升的持續互動過程。它所追求的動態平衡,是一種供給與需求在質量和結構上不斷相互匹配、相互激發的適應性穩定狀態,是一個內生於發展進程的、主動構建的良性循環。
四是在對策論上的超越。西方經濟學通常認為“市場與政府非此即彼”,政策工具也多局限於總量層面的財政和貨幣政策調整。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將戰略規劃的前瞻性、制度改革的縱深性與政策調控的靈活性有機結合,不僅包含傳統的財政和貨幣政策,更涵蓋了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的結構性政策、以激發內生動力為目標的改革性政策,以及以引導市場預期和行為為目的的指導性政策,為大國經濟在復雜變局中推動供需動態平衡、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理論支撐與實踐路徑。
在統籌好總供給和總需求的關系中彰顯實踐偉力
習近平總書記在《確保我國經濟航船乘風破浪、行穩致遠》中指出:“必須統籌好總供給和總需求的關系,暢通國民經濟循環。”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既是對過往經驗的深刻總結,也是對未來高質量發展的科學指引,在解決供需矛盾中已經展現出強大的實踐力量。“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關鍵時期,統籌好總供給和總需求的關系,繼續增強供給與需求的適配性、平衡性,能夠為中國式現代化構筑起更堅實的物質基礎。
堅持以擴大內需為戰略基點,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在《確保我國經濟航船乘風破浪、行穩致遠》中指出:“擴大內需既關系經濟穩定,也關系經濟安全,不是權宜之計,而是戰略之舉。”在實踐中,面對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我們改變了過去過度依賴“兩頭在外”的發展模式,立足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不斷推動內需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和穩定錨。這充分証明,正是依靠強大國內市場,我們才在各種風險挑戰中站穩了腳跟,保持了經濟的韌性。著眼長遠,必須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促進消費和投資的良性互動。在消費方面,通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等,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在投資方面,聚焦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和人的全面發展投資,積極支持新型基礎設施和無形資產投資。通過有收入支撐的消費需求與有合理回報的投資需求的相互促進,為抵御外部風險構筑深厚的戰略腹地。
堅持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高質量供給引領和創造新需求。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理解新發展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指出:“供給側管理,重在解決結構性問題”。在實踐中,我們堅持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三去一降一補”,推動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顯著提升、產業向中高端邁進。著眼長遠,必須積極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要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運用數字技術、綠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積極培育生物醫藥、量子科技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以顛覆性技術和前沿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通過全要素生產率的大幅提升,提供更多高技術、高效能、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不斷提升供給體系質量,以自主可控、優質高效的供給滿足現有需求、創造新的需求。
堅持供需兩端協同發力,在動態平衡中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構建新發展格局。習近平總書記在《長期堅持、不斷豐富發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思想》中指出:“宏觀調控必須適應發展階段性特征和經濟形勢變化,該擴大需求時要擴大需求,該調整供給時要調整供給”。在實踐中,我們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提高了國民經濟循環質量和效益。面向未來,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在宏觀政策上更加注重統籌兼顧,著力破除阻礙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最終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良性互動,推動中國經濟行穩致遠。
(作者為中央財經大學副校長)
《 人民日報 》( 2026年07月27日 09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