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新時代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其中許多收入在《論堅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卷、第二卷中。比如,2021年10月13日的《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在黨的領導下,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2022年10月16日的《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等等。在2024年9月14日的《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回顧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光輝歷程,深刻闡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顯著政治優勢,系統總結新時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重大成果,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這些重要論述思想深邃、視野宏闊、內涵豐富,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國家政權建設的規律性認識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對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勢和功效,做好新時代新征程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堅定國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習近平總書記在《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艱辛探索長期奮斗的成果,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起來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這一重要論述,集中體現了黨領導人民開辟符合我國國情的政治發展道路的光輝歷程,深刻揭示了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
政治制度是用來調節政治關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動國家發展、維護國家穩定的,不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來抽象評判。各國國情不同,每個國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都是在這個國家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同我們黨百余年的奮斗歷程緊密相連,同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中國共產黨一經誕生,就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確立為自己的初心使命,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對創建人民民主政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進行了艱辛探索和長期實踐。從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探索並提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構想,到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建立並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到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不斷鞏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再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已經牢牢扎根中國大地,深深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
習近平總書記在《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夠有效凝聚全體人民力量一道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好制度”。70多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完善發展,展現出強大生命力,為我們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我們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揮各國家機關職能作用,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集中力量辦大事,不斷戰勝前進道路上的艱難險阻,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穩步前進。我國曾是世界上最貧窮落后的國家之一,1952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僅為679億元。70多年后的今天,我國GDP已經超過134萬億元,穩居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建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教育體系、社會保障體系、醫療衛生體系,人民安居樂業、生活顯著改善,成為國際社會公認的最有安全感的國家之一。
之所以能取得這樣的輝煌成就,根本在於我們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在於探索並形成符合中國實際的正確道路,在於始終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牢牢把國家和民族前途命運掌握在人民手中。因此,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首先要堅定國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對於黨領導人民歷盡千辛萬苦建立起來、經過長期實踐檢驗、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更要保証這一制度得到全面貫徹、有效運行,使其展現出更加蓬勃的生機活力。
深刻認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顯著政治優勢,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習近平總書記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指出:“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的最大優勢,制度競爭是國家間最根本的競爭”﹔在《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貫通歷史與現實、理論與實踐、中國與世界,從5個方面系統總結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具有的顯著政治優勢,科學回答、系統闡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什麼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拓展和深化了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科學內涵、特征優勢、實踐要求。
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保証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的顯著優勢。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運所系,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體現。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路線,制定一切路線方針政策都充分發揚民主、充分吸收群眾智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黨領導國家政權機關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為國家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任務就是維護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從制度上法律上堅持和鞏固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地位,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確保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領導人員,確保黨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保証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執行。
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顯著優勢。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們黨始終高舉人民民主的旗幟,不斷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確保人民享有廣泛而真實的民主權利。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程序,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支持和保証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這一制度的運行涵蓋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方面,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人大制定、修改憲法法律,監督憲法法律實施,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也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治保障。
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証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的顯著優勢。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我們黨將民主集中制原則運用於人民政權建設中,作為國家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的基本原則。在國家機構設置上,有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國家機構產生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民主選舉產生,其他國家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在國家權力配置上,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行政、監察、審判、檢察等職權分別由政府、監察委員會、法院、檢察院負責行使。在黨的領導下,各國家機關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協作,保証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形成治國理政的強大合力。當前,我們正在抓緊落實“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科學謀劃“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在黨的領導下,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科學制定和接續實施五年發展規劃(計劃),使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發展目標和工作遵循,實現了一茬接著一茬干、一張藍圖繪到底。
保障全面依法治國、實現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顯著優勢。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隻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范性、協調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保証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推進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在黨的領導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規,保証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有法可依。截至目前,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310件、行政法規600多件、地方性法規1.4萬多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各級國家機關依照憲法法律行使職權、推進工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的實施,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法律法規的實施、監督國家機關依法履職。正是在黨的領導下,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支撐和保障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
維護國家統一、保障國家長治久安的顯著優勢。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在國家結構上實行單一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制度保証。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在單一制下,我國還實行兩個獨具特色的制度。一個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共同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另一個是特別行政區制度,堅持“一國兩制”,在香港、澳門設立特別行政區,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這一整套制度體系,有效克服了一些國家各自為政、尾大不掉和民族隔閡、民族沖突的現象,有力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主權、領土完整,從中央到地方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保証黨和國家各項事業有效開展。
制度強則國家強,制度穩則國家穩。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國與國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新時代新征程,要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好發揮國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依靠制度威力抵御風險挑戰,保障黨和國家事業興旺發達、長治久安。
牢牢把握“八個必須堅持”,學習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戰略高度出發,持續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在《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必須堅持按照‘四個機關’要求加強各級人大建設。”這“八個必須堅持”,既相互貫通又有機銜接,豐富完善了國家根本政治制度核心理念,深刻闡明了新時代人大制度建設和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保証、方向目標、價值取向、基本方式、鮮明特點、重點任務,構成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義,把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升到了新高度。這些大方向、大原則、大道理,我們必須在人大工作中深刻領會、牢牢把握、始終遵循。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是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保証。作為黨領導國家政權機關的重要制度載體和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實現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既具有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保証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的顯著優勢,也應當把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首要任務,保証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要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作為必修課、基本功。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謀劃和推進人大工作,不折不扣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認真執行黨的領導各項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及時主動向黨中央請示報告,把黨的領導全面、系統、整體地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大會上都明確提出了建設“四個機關”的要求,即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成為自覺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機關、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建設“四個機關”,不僅是人大自身建設的目標任務,也是人大依法履職的重要遵循。政治機關的要求體現政治性,要求人大旗幟鮮明講政治,把黨的領導貫穿於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確保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國家權力機關的要求體現民主性,要求人大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支持和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工作機關的要求體現法治性,要求人大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推動全面依法治國,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代表機關的要求體現人民性,要求人大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為人民用權、為人民履職、為人民服務。“四個機關”的要求是一個系統全面、邏輯嚴密、貫通銜接的整體,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機統一起來,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必須整體把握、一體建設、落到實處。
聚焦“充分發揮四個方面作用”,推動新時代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要圍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和人民的奮斗目標提供堅實制度保障”,並對人大提出“充分發揮四個方面作用”的明確要求,為推動新時代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努力方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立足人大職能職責,按照總結、繼承、完善、提高的原則,依法履職、守正創新,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
充分發揮人大保証全面有效實施憲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在我國,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法律是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進一步承擔起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法律的重要職責,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建立憲法實施情況報告制度,提高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能力和質量,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保証憲法確立的制度、原則、規則得到全面實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行使職權,保証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
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立善法於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於一國,則一國治。”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進一步健全人大發揮主導作用的制度機制,科學編制立法規劃和計劃,健全和落實牽頭起草重要法律法規草案機制,加強組織協調,發揮審議把關作用,做到凝聚共識、科學決策。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制定法律89件,修改法律272件次,作出法律解釋10件,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116件次。要在以往工作基礎上,繼續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推動法律體系更加完善。腳踏實地、扎實細致、精益求精地做好立法工作,始終把質量放在第一位,讓立出來的法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充分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監督和制約。充分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讓人民監督權力,才能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用制度的籠子管住權力,用法治的缰繩駕馭權力。要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更好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確保各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確保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實現。貫徹新修改的監督法,完善監督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法定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完善監督法實施機制,強化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政府債務管理監督。
充分發揮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眾聯系中的帶頭作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於它深深植根於人民之中。要堅持人民立場,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台和載體,健全和落實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自覺問計於民、問需於民,保証人大各項工作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與人民同心同向。貫徹實施修改后的代表法,以“兩個聯系”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落實好常委會聯系代表機制,完善和落實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聯系相關領域、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代表工作機制,豐富代表聯系群眾的內容和方式,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發揮作用,當好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