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基層建設部召開中國僑聯涉僑基金會(代表處)警示提示教育暨階段性工作講評視頻會議,進一步加強對業務主管的10家涉僑基金會(代表處)的政治引領和業務工作指導,解決工作問題,傳導工作壓力,壓實工作責任,傳遞嚴的基調,營造依法行善治善的氛圍。中國僑聯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的10家涉僑基金會(代表處)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共30余人參加會議。
會議通報了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相關要求,以及《中國僑聯機關工作人員與僑交往有關紀律》《中國僑聯嚴禁工作人員收受禮品禮金的規定》等文件,傳達學習了民政部關於加強慈善組織執法典型案例的通報,並對中國僑聯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的涉僑基金會(代表處)階段性工作進行了講評。
基層建設部副部長(主持工作)劉景春充分肯定了各家涉僑基金會(代表處)弘揚嘉庚精神、堅守公益初心,在各自慈善領域取得的成績和對中國僑聯工作的支持。他表示中國僑聯將進一步認真履行業務主管單位職責,既要提升服務,更要加強管理,做好政策指導,並結合實際,對突出工作規范、防范化解風險,全面加強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監管提出了四點工作要求:一是要繼續保持和發揚健康的“親”“清”關系,坦蕩真誠交往,做到親不逾矩、清不遠疏,同題共答,共同維護健康向上的工作關系和工作氛圍。二是要深刻汲取教訓,以民政部通報的6起典型案例為警示,做到明規矩、守底線,依法依規辦會,堅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踩紅線、不越底線、不碰高壓線,促進基金會(代表處)的健康發展。三是要加強政策法規學習,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強化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大眾和媒體的監督,以打造“透明口袋”和“陽光慈善”為目標,不斷增強基金會(代表處)的社會公信力和透明度。四是要加強聯系,密切溝通,強化業務主管意識,主動加強請示報告,特別是重大事項要提前報批,共同推動涉僑基金會(代表處)依法依規開展活動,保障僑界公益慈善事業行穩致遠。
各家涉僑基金會(代表處)均表示,將嚴格按照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工作要求,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不斷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規范內部治理,健全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密切與業務主管單位之間的聯系,積極支持中國僑聯開展相關活動,特別是助力僑聯組織開展鄉村振興和民生改善等公益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