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陳嘉庚先生誕辰150周年,為進一步加強嘉庚教育遺產保護,促進嘉庚教育遺產的合理利用,弘揚“嘉庚精神”,7月4日,《廈門市嘉庚教育遺產保護辦法》調研座談會在市僑聯召開。
廈門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明哲,市僑聯黨組成員、副主席李駿,市文旅局相關負責同志,原華僑博物院院長劉曉斌,市新加坡歸僑聯誼會會長呂韶風,湖裡區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辜琦皇,集美區僑聯副主席王昌澤,集美校委會鰲園管理處主任王錚錚,集美大學海洋文化與法律學院副教授許翠霞等單位代表、僑界人士和專家學者出席座談會。
《廈門市嘉庚教育遺產保護辦法》規章立法的調整對象為“嘉庚教育遺產”,主要是針對嘉庚教育遺產的保護、傳承、利用等方面予以法律規范,旨在加強嘉庚教育遺產保護。
擬將嘉庚教育遺產定義為位於廈門行政區域內,承載和體現嘉庚教育思想、具有紀念或者史料價值的建(構)筑物、公共配套設施以及其他不可移動文物﹔文獻資料及其他代表性實物。
座談會上,市司法局代表就嘉庚教育遺產保護工作進行了情況介紹,多位僑界人士和專家圍繞《廈門市嘉庚教育遺產保護辦法》立法提出了多方面的建議,分別從嘉庚教育遺產的界定、統籌管理機制、保護及傳承措施、部門協調和海外傳播等多個角度建言獻策。
通過調研,各方代表結合廈門市嘉庚教育遺產保護現狀和各領域工作實際,針對嘉庚教育遺產保護工作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認真思考和深入探討,圍繞完善保護辦法廣泛征求了意見建議。
會議一致認為,制定出台《廈門市嘉庚教育遺產保護辦法》,能夠更好地開展嘉庚教育遺產保護、利用工作,加大對嘉庚教育思想的研究、挖掘和闡釋力度,進一步推動和擴大我國與嘉庚先生僑居所在的東南亞國家之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
來源:福建省僑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