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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華人】老撾苗族華人社會身份的持續生成
2023年04月17日17:47  來源:中國僑聯

距今200年前后,西部苗族部分成員(即Hmong)自中國貴州、雲南等地分批遷至素有“東南亞屋脊”之稱的老撾高地生活,廣泛分布在與中國、越南、泰國交界的上寮區域。其中,川壙(KhoengXiangkhouang)人數最多,華潘(Houaphan)、沙耶武裡(Sayaboury)、烏都姆塞(Oudomxay)等次之。依傳統服飾、語言特征等表征符號,他們分為白苗、黑苗、花苗、青苗、紅苗等支系。

此后,為更好地促進自身發展,協調與周邊民族的關系,經過和多方勢力的長期博弈,苗族最終被納入老撾三大族系之一的老鬆族(Lao Sung),得到當局承認,從而實現了從“客居山民”向“法定國民”的轉變。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在“替代種植”項目的扶持和政府的協助下,他們逐漸擺脫刀耕火種的傳統游耕生計,強化了與市場之間的聯系,物質生活得到極大改善。近20年,借助革新開放政策深入推進的機會,越來越多的苗族投身老撾國家發展浪潮,移居城市生活,整體發展步入快車道。截至2020年,其人口已超過60萬,成為當地除佬族、克木族之外的第三大民族。

在從“邊緣人”向“建設者”轉變的過程中,老撾苗族雖克服了諸如文化差異過大、民族矛盾激化、國家意識模糊、自身發展緩慢等多重困難,但至今仍面臨一大難題:在早已獲得法律身份的情況下,他們卻始終無法完全獲取社會身份,從而導致社會身份呈現出顯著的“持續生成”特征。

一、問題的提出

亞歷山大·溫特(Alexander Wendt)認為,“角色/身份”代表了個體在社會結構中的位置關系,角色不同,行為體在社會結構中發揮的功能也不同,宏觀觀念結構通過個體身份角色映射出的鏡像也有所差異,而隨著個體角色身份的發展,集體身份終將形成。

少數民族海外華人作為海外華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地化過程中社會身份的形成既具有他群所展現出的普遍性,亦具有我群所獨有的特殊性。“落地生根”作為獲取居住國身份的最終表達是海外華人社會最重要的集體轉型,對精英身份的追求,極大地促進了華人拋棄移居者思維,轉而採取向移居國靠攏的方式為獲取法定身份努力。與此同時,少數民族海外華人作為從少數(祖籍國)向少數(居住國)的轉變,居住國為其賦予成員資格時亦會採取相對特殊的統合策略,如泰國就將生活在北部山地的少數民族集體冠之以“山地民族”之名,並推出相應的管理制度。越南、老撾則通過民族識別等方式將之納入“少數民族”體系,在確認其國民身份的同時,進一步保障他們的社會權利。於是,被歸置進民族國家版圖,並接受現代化、全球化進程的挑戰遂一起發生。

在這樣的情境下,少數民族海外華人正爭取有尊嚴地被整合進國家發展中,既不脫離原來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特征,又能獲取國家身份和群體身份。但問題是,主流社會將他們視為野蠻落后的代表者的刻板印象,很難隨著民族國家的進一步建設而輕易消失,故少數民族海外華人社會身份的最終獲取,必然是在與所在國國家主體的協商與妥協、同主流社會諸多方面互動理解的基礎之上尋求合適的發展機遇和空間。這也就意味著,他們在具體實踐中需要同時面對“國家”和“社會”兩個主體。

然而,關於這方面的討論,尤其是對老撾苗族的關注明顯不足。研究者的興趣集中在三個主要方向:其一,探究他們在“秘密戰爭”中的表現,力圖呈現每一階段苗族的不同動向﹔其二,考究他們作為戰爭難民移居美國后所遭遇的集體困境﹔其三,考察留居老撾境內的苗族的族群文化。鮮少有人關注面對巨大的政治、社會壓力,其面臨的融入難題,少數涉及這一話題的著述依然將重點放在他們的社會組織、內部文化如何與老撾民族國家相自洽上,或止步於簡單的城市化適應分析,幾乎很難見到針對其身份問題的論說。有鑒於此,本文嘗試整合歷時與共時視角,在對苗族於老撾所經歷的“國家化”和“社會化”過程進行分析的同時,探究其社會身份“持續生成”的實踐路徑,以期為觀察少數民族海外華人的在地化現象提供一種新的視野。

二、社會身份生成的前期准備:苗族在老撾的“國家化”

17世紀左右,苗族支系向中國南方邊地的持續流動為他們提供了進入老撾的可能。待到達上寮等地生活后,隨著與不同政治主體互動的加深,他們在法律層面的身份逐步得到認可,但強烈的異質性表現仍迫使其不斷向國家靠攏。

(一)“國家化”前奏:苗族向老撾的遷徙

苗族向更南部的遷徙拉開了他們走向中國境外的序幕,而在進入老撾的過程中,苗族不僅受到自身生計方式的影響,也經受了戰亂的洗禮,最終才到達新的定居地。

1.遷徙原因

不少學者認為,苗族向東南亞的遷徙是因戰爭的發生而被迫進行的,認為17-18世紀清王朝在西南地區非漢族群當中推行的強力措施,導致了湘黔交界“生苗”區的苗族支系向今廣西西北部與雲南東南部的遷徙,從而壓縮了早已生活在此的“蒙人”支系的生存空間,使其最終選擇越過邊界進入越南與老撾北部定居。但實際上,從現今老撾苗族的歷史記憶、生活遺跡並結合西方關於他們的早期研究資料來看,“戰爭論”的觀點可能並不盡然。

歷史上,苗族曾長期保持刀耕火種的生計模式,耕地嚴重依賴燒荒后的草木灰蓄積肥力,但通常3-5年內地力便會消耗殆盡,必須另覓他處以謀生﹔加之一般苗族家庭人口至少五人以上,若要滿足口糧需求,開墾的土地面積必須足夠大。周而復始,遷徙就成為苗族的常態。這也使得越境進入老撾等生態環境較好的地區謀生成為可能。從當前老撾苗族保留的傳統生計方式推測,這種由耕作引起的流動曾在其日常生活中佔據重要位置,但相對來說規模較小,多是以家庭、家族為單位。

由此,戰爭的爆發可能一方面加快了他們的移動速度,另一方面也推動了規模性遷徙。法國殖民者曾提到,“大約從1864年開始,老撾鎮寧(今川壙)地區進入了許多不同旗號的中國軍隊,他們都是失敗后從中國逃到老撾的,與他們一同到來的還有很多山民,包括苗族、瑤族等,他們此后在川壙高原生活了下來。”今天,賽鬆本的白苗亦傳說他們很早之前生活在中國的遠山之中,由於墾荒種地的緣故,種植幾年,地力衰減后就需轉到另一個地方去,於是就這樣一直向南尋找土地,后戰爭發生,被帶到了老撾。明顯地,這種社會記憶從集體表征的層面呈現了具體生活與記憶符號間的歷時性。

史實中這一歷時性又是如何表現的呢?越南學者琳心提到,“1796年至1820年間,……苗族分兩路遷入越南,一路包括黃、驪、王等姓氏的大約100戶人家先到了河江省的同文縣,然后一部分人又分散到河江省的黃樹皮﹔另外一路包括黃、陸、周、崇、武、江等姓氏的80戶人家遷到了老街省。后來,這一翼中的武、崇、江等姓氏中的30戶人家又遷徙到了越南西北地區。這些苗族大都來自貴州,一部分則來自雲南和廣西。”其中不乏借道進入老撾上寮地區的苗族。法國人類學家李穆安(Jacques Lemoine)調查后認為,苗族“最大規模的移民浪潮發生在1868年太平天國失敗以后,有一萬多苗民從貴州經雲南和廣西進入了越南。這些人在越南的河江、老街、萊州、山蘿、義路等省定居下來。一些人又向南遷到了安南北部的和寧、清化和義安等地區”此后,部分人可能越界進入了老撾北部生活。

由此可見,“苗族向老撾的遷徙是多批次的,而不是相對集約的﹔是零星的,而不是大規模的﹔是單線路的,而不是全方位的……不是由貴州、四川和雲南其他地方持續不停地直接遷入老撾的。”這也從側面說明,“生計選擇”極有可能是影響苗族遷徙的重要原因,少則一兩年,多則數年的農耕需要促使他們不停地遷徙,在這一過程中“一般都是先在雲南文山(麻栗坡)和西雙版納(勐臘)居住若干年甚至上百年以后,再從這些地方遷入老撾北部”。而東南半島北部廣闊的山地則為他們提供了充足的土地保障,也極大地促成了他們的遷徙。

2.遷徙路徑

以尋求適耕土地為目的的遷徙和戰爭移民的身份本讓苗族很難有一致的遷徙路徑,但從長時段的歷史記錄和遺留下的生活痕跡看,他們進入老撾的途徑主要有東西兩條。

生活在現華潘、川壙等老撾東北部的苗族,大部分是從雲南東南部進入越南相鄰地區,最后又再遷到老撾的﹔居住在豐沙裡(Phong Sali)、沙耶武裡等與中國聯系緊密的省份的苗族,大部分是先在雲南南部逗留經年后,再進入老撾的。

為什麼會有如此差異呢?主要和當時的社會環境有關。一方面,從越南進入老撾的苗族剛開始時即生活在今天越、老交界的臨近省份,在當地經營一段時間后,由於受法國殖民活動和生計需求的影響遂進行了二次遷徙。曾在印度支那地區傳教並著有法語世界第一部苗族史的薩維納(Le PèreFrançois Marie Savina)提出,“東京(現越南河內)所有的蒙人居民都是從雲南遷來的,生活在老撾的苗族則是從東京遷去的。”另一方面,從雲南進入的苗族很可能是沿著雲南與中南半島的傳統商道到了老撾生活。據法國人記錄,“1850年時,苗族人已在琅勃拉邦附近的山地區域建立諸多村寨,他們墾荒種地,種植鴉片。還同原在此地生活的老撾人、華人和撣族的馬幫進行貿易。”由此說明,這些苗族生活的地方與馬幫的商道有所重疊或就處在商道之上,由於馬幫的路線通常是固定的,故苗族利用商道遷徙極為可能。據學者考証,“傳統的溝通雲南與東南亞的通道中,確實有一條是從雲南進入老撾北部的豐沙裡再由豐沙裡南下到琅勃拉邦和萬象,再由萬象越過湄公河到泰國東北部地區”。可見,這種遷徙路徑有一定的可取性。此外,也有一些苗族利用邊地距離優勢直接遷到與雲南相鄰的老撾北部生活。

(二)“國家化”的早期互動:在多勢力間周旋

苗族進入老撾后,與不同政權主體的互動為其積累了豐富的群體經驗,也為他們最終獲得法定身份奠定了社會基礎。

1.與封建國家的微弱聯系

法昂(Fa Ngun)於1353年在川銅(今琅勃拉邦)建立了老撾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制國家——瀾滄王國。苗族進入時,該政權已分裂為琅勃拉邦、萬象和佔巴塞(Champasak)三個部分,他們初到的豐沙裡、華潘等省即屬琅勃拉邦王國管轄。

但由於居住偏遠,交通不便,苗族主要靠種山地、發展農業維持生計。這導致其與外界的聯系相對較少,直接影響了他們必要的生活往來。彼時,苗族一般經濟中隻涉及極少部分的商業活動,如制售銀飾、農具等,但由於這些物品通常很結實,這種活路也就不甚興盛。所以,其基本維持著自給自足的狀態。日常生活用品的交換也很少和當地社會發生關系,當需要鹽、布等物資時,就等著來自中國的商人。一般情況下,每年苗族新年期間都有商人拿著貨物一個寨子一個寨子地同苗族交換東西,這個過程中,由於一些人並不熟悉老撾貨幣的使用,有時他們就拿鴉片完成交易。這種狀態使得苗族與老撾傳統社會聯系相對微弱,以至部分當地人都未關注到他們的活動。

2.對殖民管理的多重回應

隨著苗族在上寮站穩腳跟,他們的存在逐漸引起地方政權的注意,尤其是印度支那淪為殖民地后,法國殖民者開始利用老撾的內部體系管理錯綜復雜的基層社會。

一是採取以老治老、以多治少的策略。1893年,法國借《曼谷條約》將老撾從暹羅屬國變為“保護國”后,便將北部的琅勃拉邦視作王都,作為老撾的政治中心﹔在中部的萬象設置副王,管理國家的國防、行政、財政﹔利用南部的佔巴塞親王,統籌社會福利。如此,用間接統治的形式,殖民者實現了“以老治老”的目的。彼時,長期的民族矛盾也已到了爆發邊緣。為利用這種社會情緒控制不同力量,法國殖民者開始推行歧視政策,採取“以多治少”的辦法,給予佔人口多數的佬族較高的政治經濟地位,而對人數較少的民族則採取區別化對待,形成“民族等級制度”。這導致以苗族等為主要參與者的起義頻繁發生。1896年,苗族因不堪忍受強加於他們頭上的繁重勞役,以川礦為中心發起暴動。1918年,苗族再次舉起抗議大旗,在首領巴齋(Pa Chay)領導下發動武裝斗爭。

二是利用苛捐雜稅增強自身管理權威。在建構殖民政治體系的同時,為滿足經濟需要,殖民政府開始對包括苗族等在內的山地民族課以重稅,並迫使他們付出義務勞動。“19世紀初期,川壙地區的苗族在用現金支付稅款的同時額外被追加每人一公斤鴉片,而到了19世紀中期,老龍人和老鬆人每人繳納同一稅款平均為9.60基普,老聽人則為4.80基普。女人也未能幸免,她們被依據乳房的大小征收現金,一些懷孕的女性不得不避開市場、寺廟等人多的地方,以免碰上稅收官。”

三是扶持不同勢力,操縱政治圖謀。隨著苗族整體實力的不斷增長,其內部的不同聲音亦開始高漲,大家族間的明爭暗斗逐漸從不易觀察的地方影響他們的生活,分裂對立慢慢出現。羅比瑤(Lo Bliayao)家族和李峰(Lyfoung)家族的矛盾日趨公開化,法國人趁虛而入,利用他們之間的隔閡,扶植不同勢力,分別委以官職,並給予一定的自治權,使其互不統屬,分化管理。

殖民者通過諸如此類的手段加強了對苗族的控制,極大地拉近了他們同殖民政府的距離,同時也部分強化了他們作為當地社區成員的資格,但事實上,因各類歧視政策的存在,苗族更多地只是被殖民當局作為制衡不同勢力的棋子。

3.同王國政府的被動往來

1945年,因日本在印度支那發動軍事政變,老撾短暫脫離法國控制,但很快,隨著日軍投降,法國重返老撾。於是,他們為延續在老撾的殖民影響,翌年便扶持原“保護國”琅勃拉邦王國的君主西薩旺·馮(Sisavang Vong)組建“老撾王國”政府,統轄整個老撾。

為拉攏苗族力量,官方開始將他們的上層精英安置進政府官僚體系。1946年,法國人任命杜比·李峰(Touby Lyfoung)擔任川礦省苗族的昭孟(Chao muong)一職,同時將他的Tasseng頭銜傳遞給其同父異母的哥哥。1958年,老撾第一次聯合政府大選,杜比·李峰及其兄弟圖裡亞·李峰(Toulia Lyfoung)被選舉為議會委員,費當·羅比瑤的家族勢力也同期入選。1960年,杜比·李峰開始擔任社會福利部部長,成為第一個出任內閣成員的老撾苗族。

與此同時,皇家政府也通過制定法律來保障包括苗族在內的少數民族的基本權利。1947年,政府召開制憲會議,杜比·李峰被推舉為國民代表,他由此提議修改憲法,最終當局承認老撾境內所有少數民族與佬族一樣均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自此,苗族的法定身份得到初步承認。

(三)“國家化”的最終結果:法律身份的完全獲得

法國重歸的同時,美國為推行其國際戰略,遏制共產主義發展,趁機插足老撾內政,並資助訓練苗族軍事力量,導致老撾苗族內部迅速分裂為對立的兩派:一方支持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世界,一方追隨以巴特寮為首的共產主義組織。后來,隨著越戰失敗,美軍退場,支持美國的部分苗族因擔心遭到共產主義勢力的清洗,遂越過湄公河進入聯合國設在泰國的難民營避難。最終,他們被安置到美國、法國、澳大利亞、阿根廷、法屬圭亞那等地。

留在老撾國內的苗族則跟隨共和國的步伐開始重建自己的生活,逐漸接受社會主義改造。首先,當局嘗試在短期內破除苗族地區的落后習俗,再以農業集體化為手段改變他們刀耕火種的耕作模式。同時,採取懷柔政策,呼吁隱藏在山林的苗族武裝放下武器和解。其次,在居住環境、生存環境和社會環境良好的地方為苗族修建居民點並為其提供生活設施,吸引他們搬遷。第三,國家展開大規模“民族識別”活動,並依據實際情況將“苗族”認定為獨立的法定少數民族,賦予其合法身份,保障其相應的社會地位。

此后,為促進“苗族”等少數民族向國家靠攏,政府持續推出系列措施。1982年,老撾人民革命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加強各民族間的團結,提倡各民族人民對國家與社會主義充滿熱愛,並增強國家意識,盡力消除民族與國家間的嫌隙。1991年,老撾人民革命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再次強調,民族問題是黨、政府、人民都相當關注的問題,各民族之間的和平團結是新時期老撾推進人民民主事業的關鍵因素。同期,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第一部憲法亦列出專門條款保障少數民族權利。后續召開的老撾人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延續了契合老撾國情的民族政策,會議報告認為,民族工作對於國家統一有著超乎尋常的重要意義,因此在持續促進各民族團結的同時,要防止民族間的矛盾出現,要使各民族群體認識到歧視其他民族或妄自菲薄都是不可取的。

緊接著,1995年,老撾公布第二次人口普查數據,“苗族”作為法定民族的資格被完全確認,並與前次一樣同其他民族一起平等列出。彼時,他們的人口數量已位居全國第四。如此,老撾從黨和國家的角度出發,不僅賦予了苗族法定成員資格,切實保護了苗族權益,而且不斷推動他們與國家間的關系發展,有效促成了其向“老撾人”的轉變。

三、社會身份生成的系列實踐:苗族在老撾的“社會化”

苗族在老撾向國家靠近的過程,也是他們逐步融入當地社會的過程。前一階段,苗族獲得獨立民族身份,同其他民族一起成為老撾社會的一份子﹔后一階段,他們逐漸改變自身的生計方式,開始規模性參與當地社會的建設浪潮。

(一)“社會化”的政策准備

“國家化”不僅促成了老撾政府對苗族的有效管理,同時亦對其“社會化”進程產生了積極影響。為促使苗族向主流社會靠攏,老撾黨和政府從實際出發,積極拓展苗族的參政機會,有意識地在政府各類機構中提拔少數民族干部。最明顯的是,在老撾人民革命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55名委員中,即有5位苗族﹔而在國會的25位少數民族干部中,9人是苗族。與此同時,伴隨老撾基礎教育的全面展開,民族知識分子被迅速培養起來,各類研究機構和教育系統出現了一批苗族研究人員和教師。諸如此類的措施,確保了他們的法定權利,推進了苗族的社會發展,提高了他們的生活水平,也強化了他們的社會觀念,促進了苗族在老撾的社會化進程,使其社會地位進一步鞏固,為后續發展積累了重要的社會經驗,奠定了他們參與社會建設的基礎。

(二)“社會化”的生計融入

苗族在老撾的社會生境發生變化后,相應的生計模式也擺脫了歷史束縛而變得更加多元,傳統習慣與現代優勢的結合使其生活姿態更為主動。

1.從殖民經濟到市場經濟

苗族到達老撾后延續了歷史上的生產習慣,但受限於當時的社會環境,自我生產成為滿足群體社會生存的最主要手段。於是,在保障糧食種植安全的前提下,他們通過開墾山地、飼養家畜等途徑維持著基本的生活需要。但這也導致其缺乏一定的經濟作物。

法國侵入老撾不久,鴉片便被大面積引進至山地民族中間。1939年,杜比·李峰被法國人任命為農黑地區的行政長官,他大力倡導鴉片生產,使該地區成為當時老撾最重要的鴉片種植區之一,年產量增加到40噸。1944年,作為老撾苗族最重要的聚居地——川壙,已經成為當時印支三國(越南、老撾、柬埔寨)中最大的鴉片出產地之一,杜比·李峰亦成為法國的鴉片種植代言人。

這種生活持續了幾十年,甚至於共和國成立后依然有部分苗寨進行鴉片生產,但隨著國際社會的關注,一種更合適的經濟作物——橡膠開始被大面積種植。從20世紀90年代起,老撾政府在中國等國際力量的幫助下,逐漸在北部山地推行替代種植計劃,橡膠遂成為苗族重要的生計依賴。1994年,琅南塔省更是通過人民代表大會的形式確立了橡膠在民生問題上的重要性。2000年前后,橡膠種植逐漸從北部地區向中部區域推進,各地苗族的生活發生了較大改變。

由於實行先佔先得的政策,大多數苗族家庭都有數量不等的以公頃為單位的山地,這給他們提供了較為充足的種植土地。以每公頃500棵樹算,通常每戶平均種植數都在1000棵以上,常呈現成片的橡膠林。根據筆者2020年的調查,每月每家至少有200萬基普入賬(約人民幣1600元以上)。雖然受市場因素影響,膠價波動較大,但對他們而言,這一收入已相當不錯。今天,橡膠種植已成為當地苗族生活裡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其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亦成為他們家庭收入的重要來源。苗族經濟逐步從殖民經濟走向市場經濟。

2.從鄉土社會到旅游景觀

近年來,老撾與中國、泰國、韓國、日本等國聯系緊密,吸引了諸多游客到來。古朴的苗寨隨即成為游人眼中的網紅打卡地。萬榮市郊的苗家村落即為典型。萬榮屬老撾萬象省,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13號公路穿境而過,北去為著名的古城琅勃拉邦,東進可到首都萬象,風光優美,素有“小桂林”之稱,博得了大量旅客的青睞,成為老撾最熱門的旅游地之一。當地居民借助旅游發展迅速獲得了經濟上的提升,居住在近郊的苗族亦分享了這一紅利。

他們的寨子基本分布在距離市區約幾公裡的山腳下,規模大小不一。通過筆者對其中一處的統計,全村約78戶,每戶有5-10人,粗略估計,整個聚落人口在400-800人之間,相較其他地方屬中等偏上規模。村子充分利用了距離優勢,通過各種渠道將來萬榮旅游的客人引至村中,不僅修建了部分具有田園風光的建筑,還將一些房屋粉刷成彩色,與傳統房屋色調形成明顯反差,給人以視覺沖擊,借以營造旅游氛圍。同時,利用附近的商店、飯店售賣土特產,一些人也通過種植蔬菜給城中的餐廳、酒店等供貨參與了旅游業的發展,有些人還提供陪玩服務,收費每天100美金。

這些活動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新的生機與活力,也讓苗寨傳統文化得到了釋放,為其煥發新光彩創造了條件。當地苗族在自身需要與時代機緣的雙重作用下積累了豐富的群體發展經驗。

3.從本土謀生到出國就業

作為東南亞經濟增長最具優勢的國家之一,老撾豐富的勞動力資源不僅推動了自身社會的發展,也為區域內其他國家輸送了諸多優質勞力。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外資紛紛涌入東南亞,加速了這一地區的勞動力跨國流動。越來越多的老撾人選擇出國謀生,其中,就有相當數量的苗族人。

泰國是他們最常去的務工地之一。一位萬象泰式按摩店的老板對筆者講述了老撾勞工到泰國工作的情況:“老撾人到泰國工作的很多,因為兩國在語言上沒有太大的障礙,他們每個月去辦理一次簽証,花費幾百泰銖不等的費用,或者去友誼大橋上出一次境,然后再入境就可以,這樣花的錢少一些。他們(在泰國)的工資比在老撾要高,而且老撾的工作機會很少,在泰國他們可以找到一些合適的工作。”

調查期間,筆者曾遇到數位來自賽鬆本特區的苗族年輕人嘗試通過中介公司到日本打工。其中,王蘇賽家的案例較為典型。他家居住在阿奴翁縣西北部的寨子裡,2016年,初中畢業后的他經人介紹到萬象的華人飯店工作,數月后因與其他員工發生矛盾,他在朋友邀約下赴泰國工作,之后在一處農場務工三年。2020年,新冠疫情發生后,他隨即失業回國。2021年初,他通過中介渠道進入赴日工作的面試當中,當年7月底,順利出境工作。2022年,他利用在美國的親戚關系,又介紹妹妹去美國打工。而在此之前,他的家族當中已有4人分赴不同國家工作,包括美國、韓國、泰國、日本。

由此,出國工作很可能成為打破苗族傳統生計習慣的一個新方向。隨著老撾工業化的發展,外資所能提供的工作形式將愈加多元,勞動力隨產業轉型到國外謀生將成為一種趨勢。所以,“社會化”過程中苗族借助老撾國家的發展不僅促成了自我群體的融入,而且利用各種機遇使其國民身份更為鞏固,法律意義上的身份轉換在保障其基本生存權利的同時,也促成了他們社會文化的快速轉型,未來隨著時代步伐的推進或將走向更廣闊的舞台。

四、結語

“身份生成”的經歷不僅表明了老撾苗族社會互動的復雜性,也從一定程度上証明了亞歷山大·溫特的身份理論具有一定的擴展性。社會結構的變動促成了苗族成員資格的變動,也加快了其社會身份的構建,其中,族群身份的確立是老撾國家宏觀觀念結構作用於行為體本身的直接反應,並由此發生結構與行為體相互作用的雙向驅動現象,最終行為體的身份特征逐步明顯並進化為族群的集體身份。這解決了溫特的理論關懷中身份生成與轉化的重要問題,實際上,也就是行為體依據“他者”視角不斷塑造自我的過程。

但通過老撾苗族的實踐互動可發現,行為體的身份構建事實上是一個歷時性過程向共時性過程轉變的動態情景。前者主要涉及法定族群身份的獲取,后者主要展現集體社會身份的形成,兩者共同協調構建了苗族在老撾的國民身份。從這兩個層面看,身份的形成既要關注歷史條件,亦不能忽視現實環境,隻有將二者並置才能完整拼接出個體及群體的身份構建過程。與此同時,“歷時性”與“共時性”的共同作用還促使行為體不斷向社會融入,並持續強化他們在國家秩序中的位置。正因如此,苗族在老撾的身份生成才一直表現得如此明顯,並且發展成為一項集體行為,以致影響並重塑了老撾整體的社會結構秩序。

(摘自:魚耀:《老撾苗族華人社會身份的持續生成》,《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23年第1期。注釋從略,如有需要請參見原文。)

(責編:紀博珩、蔡雨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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