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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探源】晚清駐外領事與南洋華文文學的發生
2022年10月17日16:50  

南洋華文文學自納入學界研究視野以來,早前的海內外學者多集中於新文學研究,與之相對的舊文學時期則常被冠以“椎魯無文”或“流寓文學”等簡單標簽。近年來,隨著華文文學研究的不斷深入,文學萌蘖期的整體情貌逐漸顯露,舊文學在華文文學史上的重要價值也得以重新審視,相關研究成果漸見豐厚。但華文文學的發生問題始終是學界懸而未決的重要命題,目前僅見李慶年《馬來亞華人舊體詩演進史》、翁亦波《新馬華文文學萌發時間之我見》等著述有所論及,仍待深入探究和進一步明晰。作為移植文學,南洋華文文學究竟緣何發生,又在何種作用力的推動下逐漸塑造出獨立品格,都是當下學術界有待解決的命題。但苦於史料搜羅不易,研究者多望而卻步。

筆者在課題研究過程中,從海外新掘出了一批稀見文獻,其中有《叻報》《星報》《檳城新報》等晚清華文報刊數十種,另有一些南洋本土華人著述、年鑒、政府公文等,從中輯得大量晚清領事任職南洋期間的活動記載。在梳理駐外領事活動軌跡時發現,除日常僑務之外,他們大都熱衷於興振當地文教事業,肩負起引領斯文的責任。而自領事入駐之后,文風漸開,前后不足20年,南洋華文文學界的面貌已是煥然一新。

那麼,晚清駐外領事究竟如何墾荒南洋文壇,使華社“變海濱為鄒魯,化鴃舌為弦歌”?又在南洋華文文學的衍生進程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學界對此問題鮮少論及。本文擬通過對新掘史料的鉤沉探微,系統梳理晚清南洋領事的文學活動,以探究這一特殊群體如何推動中華文學移植南洋、落地生根且自成一統﹔並力圖從文化學角度解析領事促興華文文學的優勢與不足,從中總結早期對外文化傳播的一些經驗和教訓,或可為當今中華文化“走出去”提供些許鏡鑒啟發。

一、問題緣起:晚清駐外領事何以熱衷文教

清末海禁漸馳,出洋華民日盛,清政府為“聯絡邦交、保護商旅”,在華僑生聚繁息之地設立領事館,派遣駐外使臣保僑護民。外洋各洲又以南洋流寓華民最多,至清末已達數十萬之眾。郭嵩燾出使歐洲途經此地,見僑民已衍成巨族,因缺乏政府護佑而備受苛待,其中又不乏富厚華商,“如能善為招徠,儲為國用,豈不是僑民之幸,國家之福”。因此,上奏朝廷請求在南洋設領護僑。

光緒三年(1877年),清政府在與英國外交部百般公斡之下,終於在新加坡設立了中國歷史上首個領事館,延請僑民客長胡璇澤充任領事,胡氏也成為了中國第一任駐外領事。胡璇澤病故出缺后,清政府將新加坡領事由外聘改為直派,首任者為左秉隆。隨著南洋華民群體日益龐大,新加坡領事應需升為總領事,統管“海峽殖民地”各埠,並由黃遵憲充承此任。黃公任滿回國后,繼任者又有張振勛、劉玉麟、羅忠堯等。

各任領事紛紛以“文翁治蜀”的熱情在南洋推行文教,甚至認為“保僑之道莫過於興文教”。何以如此?深究其中緣由,大致有以下幾點。

第一,促興文教有利於紓解宗邦認同問題。此前由於海禁政策,海外僑民長期缺乏政治護佑,漸漸失去對中國的認同感與歸屬感,“異俗殊方,已不知漢家儀制”。華僑“無事則為華人,遇事則曰英屬”,甚或已“半入英籍”,僑民子弟多習英語,不重華文,“每喜其子弟誦習英文,而於華文一端轉從其略”。長此以往,身處異邦、不諳華文的僑民,朝向宗邦的心理認同定會趨弱。於是,借助“以文化人”來重建華僑的宗邦認同,成為駐外領事任內一項亟迫且必要的任務。

第二,促興文教有利於培育國用之才。晚清領事除“盡護民之職”外,還需“抒報國之忱”,在國家形勢變動、急需人才之時“搜羅各島英才,備后日國家干城之選”。而最為忠誠的干才,往往不是搜羅得來,而是假以時日精心培育養成。因此,領事們多以宣猷布化、移風易俗為己任,倡建書塾,開辦文會,積極墾殖文教事業,以此培育堪為國用的賢才。

第三,與領事權的博弈也有莫大關系。晚清領事職權受駐地政府所限,往往“肘欲伸而轍掣,心有願而多違”。以新加坡為例,英國殖民政府唯恐清廷派任領事在華社威望漸高,權力日漲,威脅英國的統治權,所以專設華民護衛司,用以牽制領事職權,但對文事方面的管制較鬆,“華人生聚既繁,事端日出,亦有領事可辦之件,皆為護衛司侵奪,動多掣肘。惟勸興義學,講聖諭,開文會,以行教化而已。”因此,左秉隆、黃遵憲、張振勛、吳世奇等領事都借此積極參與、扶持勸學興教的文事活動,這無疑為本土華文文學的發生創造了有利條件。

最后,領事自身也有以文會友、共賞詩文的文化需求。晚清領事大多是典型知識分子,以文會友是共同的文化心理。因此,領事們大都熱衷文事活動,積極支持文化團體的創立,“以梓桑之誼,結文字之緣”,希望借文教平台結識一批同道知己,共賞奇文,切磋詩藝。

在早期文風未開之際,文學內生動力不足,由駐外領事領銜的文教活動,便成為了推動海外華文文學發生的重要外部力量。左秉隆在職十年,文教初興,南洋文學生態開始改善﹔繼任者黃遵憲,前后三年,直接推動本土文學的萌生,由星星之火趨向繁榮,為南洋華文文學確立獨立地位奠定了重要基礎﹔其后的張振勛、劉玉麟等領事沿此路繼續推進在地文學的發展。南洋由此也成為了近代海外華文文學最早的萌發、繁榮之地。

二、創立文社:搭建文學交流平台

創立文社,支持文社活動,將文社視為文化交流與籠絡人才的重要平台,這成為晚清駐南洋領事們的共同選擇。其中,由重視科舉、教化的文化社團向文學社團轉變,成為晚清南洋文社演變的一個有趣趨勢。

(一)推動文社功能轉變,突出文學屬性

新加坡首任直派領事左秉隆率先將中國文人結社的傳統移植到南洋。上任伊始,左氏即於駐地創立會賢社,在借鑒書院考課制度的基礎上,開展詩文月課征集、評賞等豐富多樣的社團活動,但為了迎合華僑回國應舉的願求,社課多以制藝、試貼為主,所設文題也多出自儒家典籍,期以儒家道德倫理倡明教化,移風易俗。會賢社創立后,左秉隆一直執掌該社事務達10年之久,有效改善了當地文風,彼時到訪新加坡的李鐘鈺雲:“叻中子弟讀書,徒回籍考試者亦不少,然叻地無書,又無明師友切磋琢磨,大都專務制藝,而所習亦非中上乘文字。近年領事官倡立文社制藝外,兼課策論,稍稍有文風矣。”可見,在文壇初辟草萊之時,駐地領事開辦的文社成為了培植人才、興振文風的一大利器。

黃遵憲繼任領事之后,則對文社做進一步改造,使之更切合在地文士的文化需求,真正成為文學交流的平台。黃公上任后,將此前左秉隆創辦的會賢社改為圖南社,並親撰《圖南社序》,提出“造就鴻才、丕振文風”的創社宗旨,希望借助文社平台來推動文學風氣浸潤南洋,使南離文明蔚然興起,國家堪用之才應運而出,“竊冀數年之后,人材蔚起,有以應天文之象,儲國家之用”。顯然,與左秉隆創立文社以研磨諸生舉業的意旨相比,黃遵憲更看重的是切合時勢所需的實學,“尤願與諸君子講道論德,兼及中西之治法,古今之學術”,意圖培養通曉時務、兼學中西的新式人才。隨著創社宗旨的轉變,文社的活動內容也做了相應調整。由此前制藝、試貼等應試文體轉向切近時事的策問、論說、詩謠諸體,著重考察文士們的論說才略及詩韻文採,更偏向於文學性。

左、黃等駐外領事既有官署的政治身份,又是聲名在外的文學名士,在他們的帶動下,南洋各埠開辦文社之風氣漸興,且當地文社也開始由研習舉業逐漸轉型成士子交流文學的平台。此后張振勛、羅忠堯等領事也對在地文社多加扶持,使文社成為構建本土文壇的重要一端。

(二)發掘文社平台優勢,促進文學交流

無論左秉隆還是黃遵憲,都非常重視文社平台在輔助文士交流中的作用。他們充分利用文社特性,發掘平台優勢,助力在地文學的交流與創作,使文社在促興本土文學中發揮出了卓越效力。

首先,充分發揮文社的組織優勢與機制優勢。領事親任社長,制定了明晰的社團章程,有利於規約士子們的創作行為﹔同時,社內事務交由領事署專門人員協理,分工明確,使文社具有一定的官辦性質,其附帶的權威性有利於吸引更多文士參與創作與交流切磋。

其次,注重文社運作中的開放性和包容性。基於南洋文人分散各地、遷轉流動大等客觀實情,領事對社課活動做了適應性調整。例如,左秉隆將月課題目發布於報刊,廣邀在地士子參與文社活動,首創了公開征文的運作模式﹔黃遵憲在承續這一傳統的基礎上,對投卷制度加以優化,標明“此社無論何人均能報考”,有卷必收。文社投卷者因此廣布於醫、教、報館等各個行業及不同階層,甚至不少外埠文人也紛紛寄稿,“近日課卷多有從麻六甲、檳榔嶼等埠寄來者”。這種開放性的組課方式,有效破除了文士間交流的壁壘,能更大范圍邀約各地文士參與文學交流,進一步激發了文社活力。

再次,利用平台強化文士間的互動關系。經駐外領事改造后的文社,不再是單一文學活動的承載平台,而是成為了多方交流互動的文學場域。它成為聯結制課人、應課者與讀者三方關系的紐帶,促使其交互影響:制課者通過出題將文學思想傳達給應課諸生,后者則借答卷的方式做出回饋﹔所收課卷評出等次分別頒發獎酬,使應課文士既參與了文墨競爭,也有利於相互間的切磋提升﹔文社常借助報刊平台登載課卷佳作、社長評點文字及來往信函,又引發創作者與讀者的互動,有利於吸引更多人參與其中。可見,領事借助文社平台所構建的這種競爭性、切磋型的互動關系,在培養南洋創作人才、提升創作水平等方面都發揮出積極作用。

(三)完善文社內部機制,激勵文學生產

左秉隆時代的會賢社,已經初步建立了文社活動的規制,但總體上還比較粗疏﹔黃遵憲承接文社之后,進一步完善運行規則,創立了較為高效的寫作機制與獎勵機制,成為促生華文文學的重要推手。

首先,通過寫作機制規范本土士子的文學創作。包括社長擬定社課題目、明確文體形式、統一卷面規制等寫作制度的建立,推動了士子們由自發的創作行為轉向有組織、有導向的創作訓練。在南洋文風狉獉的文化背景下,寫作制度所促成的規范寫作,比之自發寫作,對促興文學方面無疑更見卓效。

其次,通過獎酬機制激發士子文學創作的熱情。獎酬制度設立的初衷,主要緣於南洋文學氛圍稀薄,自覺的文學創作難以為繼,需以豐厚獎賞激發諸生的創作熱情,“所願諸生等,磨礪奮興,以文華國”。而客觀上,這些獎酬也兼具補貼南渡文人拮據生活之效,“每有稍通文墨之人南來作客,而屠龍有技不入時趨,鷦鷯之枝未易謀得,將窮途落魄,何以自存?幸得該社獎賞之資,藉圖膏火,雖所得無幾,仍有所依,脫並此無之,則庚癸之呼不知誰應矣。”可見,稿酬雖少,但可救急,落魄文士們對領事體恤寒畯之舉也是頗為感激。

因此,左秉隆初創文社時,就建立了月課獎酬制度。每課評定甲乙后擇優獎賞,獎勵人數通常為15名(也視詩卷優劣略有調整),賞銀共10元。后期有賴於領事的影響力擴大,文社獎酬還得到了當地紳商的捐助,“膏火有陳、佘二君助出”,“故獎賞較豐,人樂於應考”。黃遵憲接篆后,對文社獎酬機制做了進一步升級和完善。一是提高獎賞額度。獎金總額由每月10元猛增至40元,“現計每月獎銀以四十元為率,視卷之多少、工拙,為隨時增減”,單項獎銀2角至4元不等,獎賞額度比之會賢社有很大提升。二是增加獲獎名額。每課授獎人數少則20人,多則60余人,人數比之前有了大幅增長。三是獎酬方式更靈活。取消等級稱號,以獎銀多寡作區分,使評比更加靈活,覆蓋面更廣。

文社激勵機制的建立,無疑大大激發了士子們的創作熱情——或是力求膏獎,或是一爭高下,都有利於帶動士人群體創作活動的日益繁盛。值得一提的是,獎酬制度的設立還有另外一個積極作用,使得作文受謝更具規范性和持續性,並且雅化了稿金在文人心理上的感受,消除了傳統文人恥談“阿堵物”的心理障礙,為后期文人職業化觀念的樹立奠定了基礎。

三、廣結文緣:聯絡文人共筑文壇

南洋駐外領事往往兼任政治領袖與文壇名宿的雙重身份,振臂一呼,頗能吸引南島各埠文人匯聚左右,“夫黃金台筑,樂毅接踵以來﹔招賢館興,冉璞聯袂偕至”。流寓各處的文人聞聲而來,共結文字之緣。

(一)結緣文人雅士,形成良性互動

左秉隆駐南洋期間,便常與在地文人或往來官員煮酒征歌。如名士衛鑄生游歷南洋途經新加坡時,左秉隆邀之宴飲唱和,衛老有感於左領事墾殖南洋文教的惠政,贊其“十年化育開文教,無愧頭銜疊荷遷”﹔二人幾番唱酬留詩數十首,並吸引了葉季允、田嵩岳、李清輝等一大批在地文士相繼來和,南洋文壇一時頗為熱鬧。左秉隆還與在地文士胡心存、王道宗等人相互酬贈詩墨,帶動南洋文人唱酬之風的興起。交游酬贈、作詩聯對等文學活動的興盛,打破了新加坡文壇的沉悶局面,開啟了文界新氣象。

至黃遵憲調任時,“叻地領事一缺改為總領事”,“兼轄麻六甲、檳榔嶼、海門等處”,實則成了統管整個南洋華社的政治領袖﹔加之黃遵憲在文學界早已聲名在外,且有“牗愚啟蒙之心及倡率文風之義”,自然被奉為文壇領袖。因此與之結緣交往的騷人墨客眾多,甚至主動受業門下者亦滔滔皆是。對拜其門牆“自稱受業者”,黃遵憲大都謙虛接受,自稱“腼然人師,非鄙人所敢當,若准中國書院通例,概稱門生,亦未為不可”。以書院山長與門生的關系,類比與在地文人的交往。

借助文事活動與領事結有師生情誼的“門生”眾多,分散於醫、教、報館等各行各業。如吳士達、許佳培、林衡南、王會儀等受教於左秉隆,感恩其“鶴俸分來,鴻才造就”。又如王攀桂、謝荔香、徐季均、潘百祿等受黃遵憲指點,褒贊其垂惠后學、培育文才的善舉,“遂令蠻貊文明開,無異嶺表韓公來”。這類“門生”在與領事相切磋中,文字愈磨愈工,創作水平日漸精進,大都成為活躍南洋文壇的主將。如《叻報》編輯徐季鈞,經黃公點校丹黃后文風漸趨成熟,“所著文,雄渾磅礡,仿佛昌黎,一紙風行,群僑贊美”。

領事與士子之間或師或友的詩墨唱酬,帶動了南洋的文學創作風氣,活躍了文壇氛圍,為良性文學生態的構建奠定了基礎。

(二)襄助文事活動,壯大文壇力量

大力襄助倡建書院、開辦文會等文事活動,是各任領事秉承“文翁治蜀之念”的共同選擇。尤其是左秉隆、黃遵憲兩位領事作為南洋文壇的拓荒者,在壯大南洋文壇力量方面可謂居功甚偉,其振興文教的善舉主要體現在以下幾端。

首先,力圖通過興振南洋教育事業來培育人才。左秉隆履新之時,迢迢海外的僑民“於中原聲教寂無所聞”。他意識到僅是西方傳教士創辦的華人學堂,或是一兩家依附於宗鄉會館的華文義塾,都無法承擔起教化僑民的重任。因此,左領事上任后即大力勸勉紳商興辦義學,在其倡導扶持之下,新加坡先后開設了培蘭書室、毓蘭書室、樂英書室等義塾,“一時學校林立,弦誦之聲,相聞於道”,為南洋華文文學的興起奠定了人才基礎。黃遵憲繼任之后也以丕振文風為己任,“又以大成之學肇於小成,養聖之基厥功甚重”,非常重視南洋華文書塾教育。他經常視察各地華文學堂,親自課考學童,還對華英東方學館、萃英書院等華校助資加賞,“於院中應得獎賞外,黃觀察復捐廉加賞,視所學為差等焉”,以激勵華僑子弟研習華文。他還積極嘉獎紳商興學義舉,“閩紳顏君永成、章君明雲等捐建義學,力為申請,欽使特予褒嘉以彰其美”﹔同時積極倡興近代高等教育,“擬籌建大學校一所,搜羅各島英才,備后日國家干城之選”。黃遵憲的辦學實踐與人才理念,無疑有利於文壇人才的積澱。

其次,大力扶持本地詩會活動。光緒十五年(1889年),王會儀、童梅生等人稟請左秉隆創辦文會一事,左即予批准並大力支持。於是,南洋華社首個同人詩社——會吟社便由此創立,開啟了南洋文人倡興詩會、征聯切磋的風氣。左秉隆還為會吟社每期聯課“詳定甲乙”,並對諸生聯作不合之處加以修改,為詩社活動增色不少。黃遵憲到任后繼興會吟社,為之修訂社規,擬設詩題,評定甲乙,還出資添設獎酬,“慨分鶴俸,以勵鴻才”。其中最大貢獻當屬為會吟社解決社費籌措難題。此前,會吟社文學活動難以為繼的主要原因是資金短缺和捐贈渠道的不穩定,因為其運營、獎酬等各項支出,“均由倡設吟社之雅人自行支理。茲以收聯愈多,則費尤鉅,若專賴一人獨支……殊非持久之道也”。為此,黃遵憲創造性地提出了一條新規——投稿人需支付“審稿費”,“同人公訂每比收銀五仙,以便擇尤獎賞”,借此方式有效解決了經費來源問題,保障了文事活動的可持續開展。這種類似於當代資本運作中的“眾籌”模式,隨后也被其他同人文社所借鑒。

再次,積極支持南洋他埠文學活動。領事對新加坡本地文人詩會的大力襄助,不僅激發了叻中士子賦詩聯對的熱情,還帶動其他各埠文會活動的興起——仰光、檳城等地紛紛追隨新加坡興建文社,並囑請領事指教,而他們對風雅之事也從不推辭。例如,緬甸仰光“聯課日興,有閑來閣以開其先,復有映碧軒以繼其后”,兩家文社的主人皆函請黃遵憲指導社內聯對活動,黃公欣然接受,甚至於病瘧中仍刻無暇晷,悉心披覽,為詩文評列等第。黃公還常常附上獎賞以勵鴻才,“附呈四元,除既於卷面批明加獎外,其廿四至四十三名,每卷各給一毫,祈代分給,以表奇文共賞之意”,或是給優勝者寄贈詩集,“外詩二本,以贈榜首”,大有渴遇同好之意。此外,黃遵憲還積極促成各埠詩會之間的交流,如常常邀約大家就同一詩題應課,相互切磋琢磨,互通聲氣。

在駐外領事的帶動與支持下,南洋各埠文會大興,新加坡、仰光、檳城等地皆有同人主持風雅,“開選文之樓”,“文字之緣,固愈結而愈廣,文風之盛,亦愈遠而愈彰矣”,由此足見領事在結緣文士、丕振文風、襄助文事活動上的巨大反響及深遠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左、黃時期,領事興振文教尚屬自發行為,至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清政府規定駐外領事應於駐地“妥籌善法、勸設學堂”,文教一事遂成為領事任內一項重要公務。例如,新加坡總領事劉玉麟接諭令后,旋即統籌檳榔嶼等地的副領事,招集各籍紳商,商議學堂創設一事。在政策的推動下,領事積極承擔斯文之任,這對當地文壇的可持續發展無疑具有深遠意義。

四、磨礪新章:樹立詩文創作標杆

駐外領事或如黃遵憲、吳世奇等受傳統教育出身,或如左秉隆、羅忠堯等接受新式學堂教育,皆未脫文人身份。他們熱衷文學創作,外仕期間仍筆耕不輟,創作了大量詩文作品。其中一些作品刊載於《叻報》《星報》等華文報刊,在帶動文人創作風氣的同時,也為南洋士子的創作提供了范式。

首先,領事的詩文創作多與南洋華社息息相關,因此在地士子頗為關注。駐外領事在任期間廣施惠政,僑務工作常需行諸於文,以上稟星使,下告僑民﹔每逢國內旱澇災害,他們又登高而呼,籌賑災黎。左秉隆在籌辦江皖、山東各處賑災事宜時,便寫有數篇勸賑之文,以鼓勵南洋官紳商民踴躍捐款,同時建議政府“即以獎勵動之,亦隻可謂彼善於此耳”,“我輩睹此災狀,斷無以難自諉之理”。黃遵憲就任總領事后詳察華民流寓情形,積極推動豁除海禁,核給護照,盡掃此前僑務積弊,其《下車文告》等諸文都是傳頌一時的佳作。逢山西、順直突發奇災,其又發文數十篇,“大聲疾呼,為群黎請命”﹔還與當地文人互通信函,表揚聲教。當地士子從這類文章中可獲得不少文章創作的啟示。

其次,領事創作的詩文大多登載於彼時的華文報刊,在南洋士子中廣為流傳,成為他們創作參照的范本。《叻報》《星報》是刊載領事詩文的主要媒介。這兩份報刊發行量大,受眾廣泛,僑界認可度高,為領事作品的在地傳播助益甚巨。領事身為華社政治領袖,所撰之文多關涉僑民切身利益,自然極受報館關注。報館主人為得領事一文甚至四處搜求,如《星報》館主林衡南曾於友人處得黃公文稿,“相示展讀一過,固屬關緊大局”,隨即刊發。當然,領事自身也非常重視利用報刊媒介發聲,特別是關涉文社活動、籌集賑災、僑務時局等重要事項,皆主動將文章交予報館及時刊出。這些文墨較優的作品為南洋士子創作提供了參照標杆。

不妨以黃遵憲的論說文為例。該類文章多是政事紀實之作,條理順暢,詞達意明,堪稱近代論說文之典范。如《上薛福成稟稿》,該文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將南洋貿易與中國相互關涉事項決出五端,再將此中利害一一陳明,認為“從前中外懸隔,官商阻閡,所有弊端,司其責者若不為之設法革除,非特無以彰朝廷漸被之德,抑恐商民生觖望之心”,針對所列問題提供解決方案。文章說理清晰,邏輯嚴密,不作套詞,不發空言,句句皆緊切主題。關於此類論說文之章法,黃遵憲也曾借報刊作出闡明,“凡論事之文,不可詭隨,亦不可矯激”,應“事理明達,詞氣和平”。黃公借助報刊載體,將創作實踐與理論指導相結合,躬身示范,對提升士子的創作水平可謂是助益良多。如林馥邨的《暹法交涉擬請派戰船保護華人論》,就仿效黃氏文風,用抽繭剝筍之法,將中國派戰船保護寓暹華人事宜娓娓道來,論証嚴密,敘事平和中又隱含剛健之氣,被黃遵憲評定為上等之作。

五、播施教澤:確立本土文學的發展方向

晚清駐外領事大多精善文墨,又因其身份特殊,因此常兼掌當地文壇,擔任授業之師播施教澤,“為吾民浚以詩書”。他們以獨到的文學眼光和精深的文學見解指引在地士子的詩文創作,並確立本土文學獨有的審美品格及發展方向。

(一)制題課藝,引領文學關注現實的創作傾向

作為外交官的左秉隆、黃遵憲等人具有宏闊的世界眼光,都重視將經世思維灌注於平日課藝中,引導文學向關注現實的方向發展。

左秉隆執南洋文壇牛耳時,華風漸彌,此處“僻居海外,遙隔中原,故其風俗衰陋異常”。因此,其最初引領文學更偏重儒學教化,引導士子諳文理、知禮儀以固其“尊君親上之心”。得益於其教化之功,南洋風氣已有較大改善,“乃幸觀察慨然興起,彰國恩於海嶠,講禮讓於遐陬,使我輩華人咸知功名之尊貴。他日興仁起義、禮讓成風,使叻地漸成衣冠文物之邦”。隨之,左公逐漸認識到“儲為國用”的人才須與時代接軌,故不再拘泥於制藝、試帖等虛文之學,開始向務實之學轉變,如引導士子關注禁煙時政。由此,士子創作開始由義理教化向關注現實的方向轉變。

黃遵憲執掌文壇后,因外仕閱歷豐富,又接受近代維新思想洗禮,深刻認識到托之空言的四書文於救世無補,故在課考諸生時更加注重培養其關切時事的意識。黃公每每與諸生討論的多是社會時新問題。當南洋胡椒、甘蜜等種植產業遭遇危機,黃公即請諸生探究其發展困頓之緣由,並提出應對之策。中日甲午海戰,因中國軍情封鎖,南洋各報館之信息源“皆由英電譯出”,而西報往往扭曲事實,大肆宣揚“華敗日勝”,以此挫傷華人志氣,黃遵憲特出題“西報每袒東人說”,引導士子透過時事亂象看本質。又如,西人新辟的屬地不禁娼賭,導致當地盜竊成風、惡疾流行,黃公對此專設文題請士子討論南洋不禁娼賭的得失,如此等等。這些課業又多與南洋相關,可見黃遵憲在引導士子關注時事的同時,也有意培養在地士子體認本土的情感,其“欣欣然覓間與多士,課文藝,且月課題目皆切南洋時務,實欲藉知風土民情,與曩者之徒事虛文豈特相懸霄壤耶?”黃公可謂是用心良苦,希望通過課藝扭轉南洋文壇空事虛文的風氣,促使文學創作轉向關注現實,彰顯南洋色彩,從而在客觀上推動了本土文學獨立品格的萌生。

(二)校評詩文,樹立獨具特色的審美品格

駐外領事常擔任社課評閱的老師,他們或是為自己主持的文社評改課卷,或是受風雅諸君所托為其他詩社點校丹黃,皆悉心披覽,“此中攸系原屬甚巨,豈徒如塾師訓蒙,僅以文字之工拙為獎賞之厚薄,而毫無輕重者哉”。他們通過校評詩文來傳揚自己的文學觀念,潛移默化地引導士子的文學創作,使之逐漸樹立起獨具特色的審美品格。

左秉隆主持文壇期間,既為會賢社評定課務,又兼為會吟社評改社員聯句,親評課藝常至深夜不寐,其《為諸生評文有作》一詩自嘆“欲授諸生換骨丹,夜深常對一燈寒。笑余九載新洲住,不似他官似教官”。左公常用擬作方式引導諸生創作,“凡詩文月課,每有擬作足為楷式”,以月課范本的形式為諸生創作提供標杆﹔也通過評改方式對諸生加以引導,“諸聯多經都轉改定”,使在地士子在字斟句酌間提高抽黃對白的技藝。

黃遵憲上任南洋總領事后,積極為各埠士子評閱詩文,為諸生創作提供理論引導,“讀黃觀察批評元卷,示人以規矩准繩,更覺精切”。在黃遵憲的校評指導下,南洋文壇逐漸建立起自己的審美觀念。

一是取材近事,主張書寫眼前物事,特別是本土題材。如黃公評價顏呈祥的聯句“眼前語卻極新逸”,稱贊緬甸仰光文士的詩句“俯拾即是,卻有事外遠致”等,皆屬此類。黃公還稱贊門生潘百祿《問南洋婦女流品》一文“頗能指陳利弊”,將南洋社會弊端掘發詳明,故能拔得頭籌。引導士子開拓異域題材的書寫新領域,建立起關懷本土的情感。

二是語言表達上“務去陳言”、力求新穎。左秉隆在主持會賢社課務時就強調“詩須字字新”,稱贊王道宗的聯句“慮周藻密,戞戞生新”。黃遵憲也十分欣賞那些“語頗尖新”的詩句,如褒贊陳成暉的聯句稱“自異陳陳相因語”,評珩山樵者(王會儀)的聯句“新穎絕倫,斷非剿襲所能”,其他如“句調極新”、“絕不拾人牙慧”等評語更是常見。“務去陳言”的創作要求無疑有利於引導士子革去陳詞濫調,而被領事贊為“人人筆下所無”的新穎表達,又多具南洋色彩,某種意義上成為文學本土化因子的萌蘖。

三是意境上追求“自然渾雅”。左秉隆點評詩文主張藝術風格上的自然恬淡,如評社員劉雲樓的聯句“自然合拍,熟極而流”。黃遵憲也重視“妙造自然”意境的營造,如對“閑無一事栽花去,時有諸生問字來”、“再問桃源津跡渺,但聞雲碓水聲多”等詩句,黃公贊曰“妙造自然”,“意亦猶人而作流水對,便覺開合動宕,飄然不群”,是為典型。

當然,晚清領事之所以如此推崇“語造自然”的審美品格,其實也是基於南洋士子創作水平作出的必然選擇——文學萌發之初,文化積澱薄弱的南洋士人群體,在創作中顯然難以通過爭工斗巧取勝,因而更多趨向於自然隨性的表達。而那些如流水對般隨口成吟的詩作,又恰恰能跳脫束縛,為確立南洋文學的獨立個性開辟新徑。至於取材近事、關注眼前的創作主張,則促使士子們逐漸萌發關懷本土的意識﹔而不斷凸顯的南洋色彩與異域新境,正是文學本土化因子萌蘖的表征。

六、余論:晚清領事為中華文化外傳提供的一些鏡鑒

“文運雖由天開,文衡實賴人掌。”在晚清南洋文風未開的特殊文化生態下,蘊生本土文壇領袖的條件尚不成熟,轉由兼具才華與聲望的駐外領事來引領斯文,是基於歷史選擇的必然結果。而緣於教化僑民、培育人才、酬唱詩文等種種需求,領事又多“究心文事”,悉力墾殖在地文教﹔加之他們往往兼有政治領袖與文壇旗手雙重身份的優勢,理所當然成為興振文風、促興華文文學的重要推手。在領事創立文社、廣結文緣、創作示范、理論引導等多重舉措下,南洋華文文學最終在黃遵憲執掌文壇期間萌蘖發生﹔並在隨后的20年間,在繼任領事張振勛、劉玉麟等人的后續支持與促進下,借助移植文學的后發優勢,完成了從文學自發走向文學自覺的進程。

當然,晚清南洋領事推進華文文學發展的過程中,既積累了不少成功的經驗,同時緣於主客觀原因,也難免存在缺憾,引人深思感慨,或可為中華文化的對外傳播提供一些鏡鑒。

第一,從實施主體看,對外文化傳播的好效果,往往需要杰出人物的領銜帶動。海外環境復雜,文化存在異質沖突,價值認同多元,因此需要富有聲望且專業能力突出的杰出人物出來領銜帶動,才有利於聚攏人心,事半功倍地提升傳播效率和效果。統觀晚清南洋歷任領事,各人的文學積澱參差不齊,既有如左秉隆、黃遵憲等文學聲名頗高,且“未改儒生之素”的文人領事﹔又有如張振勛、吳世奇等出身世賈的商人領事。一旦領事個人才華或聲望不足以勝任引領斯文一職,開辦文社、校評詩文、宴聚酬唱等文學活動都會陷入困頓,至而影響文化傳播與發展的進程。典型如黃遵憲離任回國后,南洋文壇一時風雅難繼,直至邱菽園返回新加坡后與同道勠力經營才重領風騷。

第二,從內容形式上看,對外文化傳播當注重審美與功用的統一,積極主動回應受眾的現實文化需求。晚清南洋領事究心文事,最初多基於個人審美喜好與想象設置議題,以致與在地士子的文化需求時有出入,難免曲高和寡。比如黃遵憲課士時曾“不出四書題,以南島地方習此無用也”,急切地想著手培養論說技巧以及褒貶時政的能力,試圖將南洋士子迅速培育成新式人才,以備呼應時勢作“干城之選”。然而,南洋士子卻多不領情,反而希望黃公能增設四書文題,便於研磨制藝,因為他們大多不輟回國科考應舉的願求。再如部分月課,設置的是對純粹理念或宏大敘事的探討,也是應和者寥寥,難以達到匯聚賢才切磋詩文的目的。因此,領事在推行文教時也幾經博弈,不斷調適,力爭將審美啟迪、價值引導與工具理性相統一,以更貼合南洋士子的實際需要。

第三,從保障條件看,對外文化傳播若想取得好的效果,還離不開強大的國力后盾、通盤的戰略思考以及各界的文化自覺。晚清政府內外交困,給駐外領事的支持非常有限,因此南洋駐外領事墾殖文教事業最初大都屬於自發行為,導致他們開荒革俗時步履艱難。領事“權位與本土之宰官異,故律以韋丹之興學校,杜畿之授生徒,難易之間不可同日而語”,既沒有調動當地土地、物資的實權,又無清政府的專項經費支持,資金隻能依賴富厚紳商的捐助,或是領事自出俸祿,或是社員繳納社費,故在倡興文教方面頗為艱難。但南洋僑界對中華文化有著強烈認同,並熔鑄成了自覺的文化使命,篳路藍縷,同心合力,使中華文化的傳承傳播始終不輟。光緒二十四年(1898)后,清政府逐漸意識到海外興學對重建僑民文化認同的重要價值,始將勸設義學列為領事公務,派駐專使到南洋視學,給予圖書、師資、經費等支持。由此,南洋華社的文教事業在官方支持下得以進一步發展,本土文人隊伍也逐漸壯大,為后來成為海外華文文學的重要一端奠定了基礎。

總之,在南洋“草昧初開,狉獉聿啟”的時代,駐外領事借助一系列文事活動的開展,將中華文化移植南洋,使“境內之白叟黃童咸知教化”,在確立華僑群體認同感與歸屬感的同時,客觀上推動了南洋華文文學的發生與發展。而領事在推行文教過程中得失兩面的經驗,也為當下以僑務助推文化交流,將中華文化推向世界提供了一定的借鑒與啟發。

(摘自:劉慧、謝仁敏:《晚清駐外領事與南洋華文文學的發生》,《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22年第2期。注釋從略,如有需要請參見原文。)

(責編:蔡雨荷、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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