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維護僑益>>維權動態
深化法治護僑!重慶市僑聯聯合重慶市第五中院訴前成功化解一起重大涉僑糾紛
唐中明 宋穎 李藝
2022年06月24日11:07  

近年來,中國僑聯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進涉僑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推動“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建設,成效顯著。截至目前,已有29個省(區、市)僑聯的992個調解組織(包括4個境外調解組織)和1673名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實現了糾紛提交、委托調解、開展調解、達成協議、申請司法確認等各個環節均可在線辦理,切實減輕了廣大僑胞的訴累。近日,在中國僑聯指導下,重慶市僑聯聯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依托涉僑糾紛多元化解平台依法化解標的額1.5億余元的保理合同糾紛,最終實現案結事了。

“沒想到我們這個大額糾紛這麼快就能得到解決,而且通過線上平台開展調解讓我們少跑了很多路,訴訟費用也節省了一半,調解效果好、速度快,我們很滿意。”原告深圳某保理公司的代理人說道。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重慶五中法院 供圖

1.5億余元糾紛訴至法院

2021年5月,深圳某保理公司與深圳某實業發展公司簽訂《池保理業務合同(有追)》,約定深圳某實業發展公司向深圳某保理公司轉讓其對深圳某投資咨詢公司應收賬款共計160451511元,以及2021年5月7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期間對深圳某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持續形成的應收賬款,深圳某保理公司向深圳某實業發展公司授予金額為1.5億元的保理融資額度。

合同簽訂后,深圳某保理公司按照簽訂的8份《保理融資用款確認書》分8次向深圳某實業發展公司發放了合計1.5億元的保理融資款,並由某集團(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証。后因深圳某實業發展公司違約,深圳某保理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償還保理融資本息,支付違約金及實現債權費用,並要求其余連帶責任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調解

該系列案件共8件,涉及標的額1.5億余元。重慶五中院立案庭初步審查后認為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具有一定調解空間,因案涉涉僑企業,於是決定委派已與該院建立訴調對接機制的重慶市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開展訴前調解工作。

“起初,當事人對委派調解是不信任的,對達成的協議是否具有司法強制執行力持懷疑態度,經過我們反復向雙方當事人宣講訴源治理以及‘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的相關規定,詳細告知訴前調解優勢以及調解組織的基本情況,最終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理解與信任。同時針對該系列案件,立案庭多次組織訴調對接團隊召開專項推進會,制定工作預案,明確訴調對接相關程序,訴前調解工作得以扎實推進。”重慶五中院立案庭庭長林杰表示。

鄧明鑒進行指導調解。重慶五中法院 供圖

尋找各方利益平衡點

調解過程中,重慶市人大代表、市僑聯副主席鄧明鑒親自指導,市僑聯法律服務部部長劉創及工作人員劉正全程參與,市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黃忱夫及重慶五中法院法官李春偉具體組織異地當事人在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平穩有序地開展調解工作。

“聚焦各方有爭議的利率標准、計息方式和訴訟費用承擔等問題,我們在調解時最大限度地尋求各方訴訟利益和商業利益的平衡。”李春偉介紹。

經過反復磋商,當事人的分歧逐步縮小,案涉各方同意將8案合並為1案處理,其余7案撤回起訴,並就雙方糾紛的解決、訴訟費等費用承擔達成一致意見。該案歷時23天,最終當庭達成調解協議並在線簽字確認。

作出首份“訴前調書”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重慶五中依法組成合議庭,對該調解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了重慶中級法院首例字號為“訴前調書”的民事調解書。

林杰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部分民事案件開始啟用‘訴前調確’‘訴前調書’新文號。即訴前調解成功后,當事人申請出具司法確認民事裁定書或民事調解書的案件,可以分別編立‘訴前調確’或‘訴前調書’文號。兩種文書均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文書中的協議內容時,另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系列案件是重慶市僑聯與重慶五中院搭建涉僑糾紛多元化解平台以來成功化解的第一起涉外糾紛。下一步,重慶市僑聯將繼續推進涉僑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老馬工作室”,探索“檢僑之家”等合力維護僑益工作機制,廣泛匯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解紛力量,引導僑界群眾逐步樹立依法維權、科學維權、主動維權的法治觀念,推動社會各界形成依法愛僑護僑、凝聚僑心僑力的共識,為依法護僑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來源:新華網、重慶市僑聯

(責編:王燕華、黃瑾)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