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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后中共僑務工作
張春旺
2021年07月23日08:4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新中國成立后,黨和政府十分關心海外僑胞,重視僑務工作,把“考慮和制訂有關華僑的各種政策,作為國家總的政策中不可分割的部分”。根據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時期世界格局演變、海外僑情特點與變化,黨和國家把僑務工作與國內經濟、政治、社會發展及對外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初步確定了我國開展僑務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原則,奠定了僑務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政策基礎。

首先,黨和國家高度評價海外僑胞對中國革命的貢獻。充分肯定他們對新中國的熱愛與感情,將海外僑胞與國內各階層人民一道,視為“極其廣泛的全民族統一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提出“保護華僑的利益,扶助回國華僑”指導方針和基本原則。在新政協中,陳嘉庚、司徒美堂、蟻美厚等6名華僑代表當選為第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在1954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明確規定了“保護國外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這一規定成為制定所有僑務政策的法律依據。

其次,設立了僑務工作機構。為了體現華僑的地位,保障中國僑務工作的有效開展,1949年9月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下設華僑事務委員會,主持保護僑益的國家行政工作,后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1956年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成立,著名僑領陳嘉庚當選為主席,在加強與海外僑胞聯誼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僑務機構的不斷完善,為制定和執行僑務政策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障。

第三,確立了國內和國外僑務工作方針。從工作內容和對象劃分,新中國的僑務工作大致可以分為國內和國外兩個部分。

從國內來看,主要包括:根據僑鄉特點制定適宜政策,推進僑鄉土改﹔發動和組織僑眷、歸僑參加生產和各項建設﹔貫徹過去服務僑胞、僑眷,便利僑匯的既定方針﹔協助華僑回國投資﹔救濟歸國難僑﹔組織僑眷、歸僑的教育工作﹔安排回國升學華僑學生﹔大力開展歸僑、僑眷宣傳教育工作等。

從國外來看,主要包括:開展華僑愛國大團結工作,團結一切愛國僑胞,組織華僑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正當權益,反對歧視、迫害華僑﹔開展華僑文化教育工作,發揚華僑興學辦報的傳統,廣泛介紹祖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建設的偉大成就。這一時期僑務工作的一個重點就是與有關國家協商解決“雙重國籍問題”。為消除新興民族獨立國家的疑慮、打破帝國主義制造的華僑是“第五縱隊”的謠言、促進海外僑胞的長期生存與發展,我國政府鼓勵華僑自願選擇當地國籍,成為所在國家公民﹔要求華僑要遵守所在國家法律,不得參加當地政治活動等。此后,海外華僑社會逐步轉變為華人社會。

改革開放后,僑務工作得到全面發展,僑務政策日益完善。

一是明確了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的地位作用。黨和國家明確了廣大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是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寶貴資源和獨特優勢。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需要海內外中華兒女共同努力,把廣大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緊密團結起來,發揮他們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的積極作用,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工作。這為新時代僑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明確了僑務工作原則和法律保障。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的基礎上,明確僑務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嚴格區別華僑和外籍華人國籍界限﹔積極穩妥,公開合法﹔有利於海外僑胞在當地的長期生存和發展,有利於發展我國同海外僑胞住在國的友好合作關系,有利於推進我國現代化建設和祖國統一﹔對於歸僑僑眷和華僑遵循“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方針。199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其后又進行了修訂﹔全國30個省區市頒布實施了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有關部門和地方根據形勢發展制定了多項吸引海外僑胞回國創新創業、維護其國內權益的法規和政策,形成了法律保障體系。

三是拓展了僑務工作領域與任務。明確要充分發揮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推動我國現代化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方面的積極作用,在傳播中華文化方面的獨特作用,在增進中國人民同各國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誼方面的橋梁作用。

進入新時代,面臨新形勢新任務,黨和國家的僑務工作將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僑務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更好地凝聚僑心僑力,努力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助力形成海內外中華兒女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的生動局面,匯聚起實現民族復興的磅礡力量。

(作者系中國華僑華人研究所所長、中國華僑歷史學會副會長)

(責編:王燕華、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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