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希泉祖籍福建省安溪,1888年9月9日(清光緒十四年八月初四)出生於福建廈門,父親庄有理在廈門和上海開辦庄春成商號(貨棧),經營土特產、手工業品以及文具紙張等,在台灣也有庄春成聯號。庄希泉童年在廈門讀了6年私塾。12歲時,遵照父親的吩咐,進了日本人在廈門辦的東亞書院。由於對奴化教育不感興趣,幾乎整天游泳、劃船、踢毯子。這樣過了3年,父親見他無心上學,便讓他休學在家打算盤、學生意,由姨父介紹從南洋回國省親的好友陳觀波給他補習功課。陳系前清秀才,不僅熟悉舊學,每晚給他講授《詩經》《左傳》《禮記》,而且由於在新加坡做生意兼任崇正學校校長,見多識廣,常給他講述南洋的風土人情、華僑的艱苦經歷,以及孫中山在海外進行革命活動的故事,給他打開了一扇通向南洋的窗戶,促使他后來隻身南渡,並獻身振興中華的偉大事業。
1906年,18歲的庄希泉隨父親到上海,在庄春成上海分號任出納。22歲繼任該店經理。當時的上海是反清革命志士雲集之地,上海的泉漳會館又是福建革命人士經常聚會的場所。該會館辦的泉漳中學也有一批進步的知識分子在那裡當教員。這所學校的經費是由同鄉商號提供的。這期間,庄希泉就在泉漳會館和泉漳中學,結識了不少革命人士,讀了一些進步書刊,如章炳麟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鄒容的《革命軍》以及於右任創辦的《民主報》等,開始接受革命思想,激起了對革命的同情和向往。
1911年武昌首義,各省紛紛響應。11月,上海也舉行起義,成立了軍政府。為了解決財政困難問題,軍政府組織了籌餉隊,分赴南洋各地募捐。庄希泉積極參加了籌餉隊,利用同鄉關系開展工作,較順利地完成籌餉任務。第二年,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專心研究實業建國諸問題,並在上海籌組中華實業銀行,委派軍政府駐滬理財特派員沈縵雲為該行籌備主任。庄希泉與沈縵雲素有交往,便應邀率隊赴南洋各埠招募中華實業銀行股份,並在馬來亞的檳榔嶼,經該埠同盟會負責人黃金慶、陳新政介紹,正式加入同盟會。
1915年,庄希泉在新加坡與老同盟會員陳楚楠等人合股創辦中華國貨公司,擔任該公司經理。過了兩年,又倡辦南洋女子師范(即新加坡著名南洋女中的前身),任該校董事長。他提倡國語,精選教材,從國內聘請進步教師,並取得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的贊助。女師著重培養華文師資,對發展華僑教育有過積極的貢獻。
1920年初,國內“五四”運動的反帝怒潮風起雲涌,“外爭國權,內懲國賊”、“還我山東”等口號,也傳播到新加坡。愛國華僑因痛失膠州灣,拒絕參加英殖民政府舉辦的慶祝歐戰勝利的活動。殖民當局對此極為不滿,懷疑此事出於華僑學校愛國師生的鼓動,便於同年5月,頒布《海峽殖民地教育條例》。這是一個以鎮壓華僑愛國運動為目的的條例,因而遭到新馬廣大愛國華僑的強烈反對。庄希泉與余佩皋等一起發動華僑各界人士,聯合組織了“學務維持處”,發起簽名請願運動。庄希泉被推選為三位請願代表之一,他下決心,“雖犧牲全盤生意,也要替華僑爭回一點人格”,整天奔走呼號,積極開展工作。不久,他便遭殖民當局秘密逮捕,被拘留了55天,於1921年1月12日被驅逐出境。他與愛國僑胞依依惜別時,滿懷激情地填了闕《出境留別》(滿江紅),詞的最后寫道:“我十年相親的同胞啊!望你勿從此灰心,望你勿從此便輟,待故國山河重改造,從頭說。”表示對革命的堅定信念和對愛國僑胞的殷切希望。回國后,他在上海與夫人余佩皋合作編寫了《英屬南洋華僑教育之危機》一書,揭露英殖民政府摧殘華僑教育的真相。
1922年,他由上海回廈門,在海外華僑的資助和支持下,創辦廈南女子師范兼附屬小學,任該校董事長,余佩皋任校長。夫妻二人傾心盡力,抱著為中華民族爭光,為海外僑胞爭氣的心願去辦學,將廈南女師辦得生氣勃勃,頗得好評。但也遭到社會上一部分頑固勢力的反對。經過不屈不撓的斗爭,終於取得家庭的支持,過去弟妹十多人都在日本人辦的學校讀書,現在也都轉到“廈南”來上學。
1925年,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庄希泉在廈門參加了國民黨,任福建臨時省黨部執行委員(1927年大革命失敗后脫離關系)。這一年,上海“五卅”慘案發生,激起全國人民的反英、反日怒潮。根據廣東國民黨中央黨部的指示,庄希泉等及時組織“廈門外交后援會”,進行反對英、日帝國主義的斗爭,動員罷工,抵制敵貨。日本駐廈門領事以台灣籍民參加反日活動為由,強行逮捕了庄希泉,把他關押在日本領事署。廈門80多個團體出面交涉無效,親友們擔心他有生命危險,讓余佩皋到日本領事署商談,日方提出要庄希泉具悔過書,聲明退出外交后援會,否則押解台灣嚴辦。對此,庄希泉寧死不屈,堅決加以拒絕。遂於7月14日被押送上船,當時廈門數千名群眾,環繞碼頭為其送別。庄在敵人的刀槍包圍中,大聲疾呼,要廈門人民堅決、徹底干下去,不要因他被捕而有所顧忌。庄被關押在台灣,監獄條件惡劣,時值冬天,衣著單薄,食不充飢。但他在飢寒交迫下,仍然沒有失去革命的信心,寫下了“不管人間有險途,倔強到底猶依吾﹔何時親友能相見,共醉花雕酒數壺”的詩句。他在台灣被監禁了9個月,經親友營救出獄,由於日本政府不許他返回中國大陸,他於1927年春,擬取道東京,再轉赴南洋。輪船停泊上海碼頭時,他趁機潛入市區。即申請中國公民証,並在《新聞報》上發表聲明:“我是中國人,並非日本僑民。”署名庄海涵。
1927年大革命失敗后,庄希泉流亡菲律賓,與王雨亭在馬尼拉創辦《前驅日報》,任經理兼編輯,在華僑中宣傳反蔣與抗日。同時又與王雨亭等人合作經營中華影片公司,組織放映蘇聯影片《夏伯陽》《大馬戲團》《北極探險》等。
1934年夏,庄從菲律賓回廈門省親,被國民黨政府逮捕,聲言要押解福州審判、槍決。經親友多方營救,由日本領事出面交涉,要求引渡。庄本人堅決反對,但結果,國民黨政府還是將他引渡給日本領事,關押在鼓浪嶼的日本領事署拘留所。在拘留所,由於抗議日看守毒打犯人,庄自己也被打得頭破血流,但不久即獲釋。
抗日戰爭爆發后,庄希泉到香港主持福建救亡同志會,任香港福建同鄉會常務委員,倡辦建光學校、立華女中,收容大陸逃港難童。此外,還贊助香港台灣革命同盟會成員所創辦的《戰時日本》雜志。
1941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庄希泉由香港回到廣西桂林,組織閩台協會,繼續從事抗日救亡活動。為了支援中共廣西省工委的經費,他和兒子庄炎林(時任中共廣西省委交通員和廣西大學地下黨支部書記)專程跋涉到澳門。由於他本人曾在香港從事抗日救國運動,不便出頭露面,便留在澳門接應,由庄炎林出面,將其在香港的全部家產加以變賣,悉數捐贈。
抗日戰爭勝利后,由於國民黨蔣介石集團肆意挑起全面內戰,負責與庄希泉聯系的中共人員撤回延安,他不得不再次南渡,在新加坡捷通行任經理,經營出口貿易及發行蘇聯影片,並繼續擔任南洋女中董事長。
1949年5月,中國人民的解放戰爭已取得決定性勝利。毛澤東主席電邀南洋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回國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庄希泉受中共南方局委托,從旁積極配合做工作,促陳早日成行。新中國成立后,庄希泉出任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委員、副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委員等職。歷任第一屆至第五屆人大代表、常委,第五、六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副主席、代主席、主席、名譽主席等職。
1988年5月1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終年100歲。
(摘自:陳民:《庄希泉》,《華僑華人歷史研究》1989年第1期。注釋從略,如有需要請參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