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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僑政策法律問答【其他類】之九十五
2021年05月24日10:39  來源:中國僑聯

462.如非法進入或滯留他國,無有效証件,也無經濟來源,回國手續如何辦理?

應向中國駐該國使館或領館如實報告本人真實、詳細情況,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職業、家庭住址、聯系電話、非法出境或滯留經過等。待原居住地公安機關核實、確認身份,且家屬已墊付回國費用后,領事官員方可頒發回國旅行証件。

463. 如所在國發生政治動亂、軍事沖突或嚴重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應如何尋求領事保護和進行自我保護?

(1)應立即與就近的中國駐該國使館或領館取得聯系,進行注冊登記,並獲得最新有關信息。

(2)應保管好自己的重要証件和記錄,包括護照、出境記錄、保險和銀行記錄等,並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應檢查護照、簽証是否有效,如需更新護照應即到使館辦理。

(4)應將存放家中或隨身攜帶的主要資料雙備份,以防萬一。同時要保証汽車安全及行駛正常,並儲備必要的食品和藥品。

464.華僑、外籍華人所持的國際駕駛執照能否在國內使用?

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証申請機動車駕駛証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申請准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機動車駕駛証的,還應當考試科目三。屬於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申請的,應當按照外交對等原則執行。

465. 香港回歸后,中國駐外使館或領館對海外港人提供哪些外交保護?

香港回歸后,中國駐外使館或領館向海外香港中國公民提供的外交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在發生重大事故或社會動蕩時,提供緊急救助﹔將有關意外事故的消息通知當事人親屬並協助其赴國外處理有關事宜﹔對在國外被拘留或正在服刑的港人進行探視,為其爭取減刑或特赦做有關國家的工作。此外,還為其申辦各類証件提供必要的領事服務。

466. 個人財產轉移到國外由哪個部門受理?

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包括移民財產轉移(以下簡稱移民轉移)和繼承財產轉移(以下簡稱繼承轉移)。

申請人申請對外轉移的財產應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且不得與他人有權益的爭議。

申請人辦理移民轉移需向移民原戶籍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外匯管理部(簡稱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申請人辦理繼承轉移需向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申請人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心支局可代為接受申請材料。 

(責編:王燕華、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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