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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僑政策法律問答【其他類】之九十三
2021年05月10日08:36  來源:中國僑聯

中國公民如何申辦在國外使用的公証書?外籍華人可否向中國使館或領館申辦公証?如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如何求助?如家人在境外死亡,如何求助?如家人在境外失蹤或遭綁架,如何求助?如財產遭盜竊、搶劫或他人強佔,如何求助?

452. 除僑聯外,歸僑、僑眷可否參加或申請成立其他社會團體?

歸僑、僑眷作為中國公民,享有《憲法》規定的結社自由,可以依法組織或參加法律允許組織的社會團體,例如組織或參加各種協會、學會、聯合會、研究會、基金會、聯誼會、促進會、商會、校友會等。成立社會團體,需要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依法申請。

453. 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為華僑、外籍華人出具的公証是否有效?

有效。改革開放以來,辦理華僑在國內的事務以及歸僑僑眷辦理有關手續(如身份認定、子女升學等)所涉及到的公証、認証,按規定,均要求當事人向國內有關部門提供由我駐外使館或領館出具的公証、認証。為方便臨時入境的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急需辦理此類公証,並考慮到與國際慣例的銜接,外交部與國務院僑辦做出政策規定: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中國與一些國家雙邊領事協定有關規定的原則及國際慣例,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公証書,或經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認証的其本國主管當局所頒發的文書,如不違反我國法律、政策和規定,可以直接在我國使用。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為華人、華僑出具的公証也適用此規定。

454. 中國公民如何申辦在國外使用的公証書?

公証的事實發生在中國國內的,原則上應向中國涉外公証處申辦公証。當事人可委托親友在國內辦理公証、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單位認証及証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認証。

455. 外籍華人可否向中國使館或領館申辦公証?

中國駐外使館或領館原則上隻受理中國公民的公証申請。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如需辦理在中國使用的証明文件,應先在居住國當地辦妥公証,並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關認証后,再辦理我使領館認証。

456. 如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如何求助?

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或通知雇主,並要求通知親友或中國駐該國使館或領館,可以要求領事官員敦促所在國當局懲辦肇事者,協助通過法律途徑或向保險公司(如已投保)爭取賠償。

(責編:王燕華、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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