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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探源】美國華人爭取公立教育平權第一案:泰普訴赫爾利案之背景、過程與意義
2021年04月09日16:54  

長期以來,美國華人平權斗爭未能得到學術界的足夠重視。包括華人在內的亞裔美國人被賦予了“順從”“缺乏斗爭精神”的刻板印象——與黑人和墨西哥裔相比,華人很少通過激進的政治策略或其他對抗行為來表達不滿:他們不能欣賞、理解和參與現代民主,他們不關心政治,隻專注於提升自己,所以盡管有良好的社會表現和經濟地位,但是由於缺乏政治參與精神,亞裔一直被排斥在主流社會之外。

1885年發生在舊金山的一起華人教育平權訴訟案——泰普訴赫爾利案(Tape v. Hurley)(以下簡稱“泰普案”)正是對這一刻板印象的有力駁斥。8歲女孩瑪米·泰普(Mamie Tape)因其華裔身份被白人公立小學春谷學校(Spring Valley School)校長拒絕接收。為此,瑪米的父親約瑟夫·泰普(Joseph Tape)將校長赫爾利告上法庭,加州法院經審理后判決泰普獲得勝訴。

百余年前美國華人爭取教育公平的努力今天仍有借鑒意義。1882年《排華法案》對華人社會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在美華人受制於種種排斥性條款而無法順利融入美國主流社會,尤其在被視為社會融合的公共教育領域更是如此。舊金山作為早期華人最集中的地區,華人兒童的公共教育需求最為迫切,其追求教育公平的歷史也最具代表性。

據筆者目力所及,這是美國反華浪潮下第一起華人教育平權勝訴案件。已有研究大多局限於白人視角,泰普案被視作美國實現種族平等歷程中的一個片段,忽略了泰普案本身的獨特性與華裔平權抗爭的復雜性。

將泰普案置於當時的歷史情境中,其勝訴頗具獨特之處:泰普案是在反華浪潮正盛且華人抗爭屢屢受挫的形勢下取得的訴訟勝利。在訴訟中,泰普面對的是赫爾利所代表的舊金山教育委員會(San Francisco School Board)。一方是文化水平不高、社會地位低下的華商,另一方是由精英組成、握有公共教育大權的官方機構。在這樣力量懸殊的博弈中,泰普的勝訴顯得十分突兀,那麼,泰普緣何能夠“以弱勝強”?泰普一家的中產階級身份對於此次訴訟有怎樣的影響?這場勝訴對於美國華人教育平權斗爭來說又意味著什麼?

審視:華人教育平權勝訴第一案的價值

泰普案是美國華人以訴訟方式爭取教育平權的第一次勝利。盡管由於當時立法機構對華人的偏見,瑪米最終未能進入白人小學讀書,但泰普案的價值不容忽視,這一勝訴在美國華人平權斗爭史冊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一)在美國少數族裔平權歷史中佔有一席之地

美國華人遭遇了漫長的排斥和抵制,但華人在公立學校遭遇歧視的歷史卻常常被遺忘,美國華人為爭取權利所付出的種種努力也被忽視了。關於教育歧視的討論往往會導致一種錯覺,即隻有黑人才會受到“隔離但平等”規定的影響。在聲勢浩大的黑人教育平權呼聲中,其他少數族裔的聲音過於微弱,以至於常常被人們所遺忘。泰普案的出現打破了這種狀況,第一次在教育平權領域發出了華人的聲音。

(二)改變了華人爭取教育平權的策略

在泰普案發生之前,華人父母曾屢次向行政當局提出修改招生程序的請求,但均以失敗告終,這一案件標志著進入通過訴諸法庭來維權的新時代。中華民族並非一個長於爭訴的民族,但是在泰普案的激勵下,在泰普案發生后又接連幾次向地區法院和聯邦最高法院提起訴訟,向“隔離但平等”的教育原則發起的挑戰。盡管迫於當時的反華形勢,這些努力輸多贏少,但他們仍然矢志不渝地通過報紙輿論、法庭訴訟等方式追求平等,華人爭取教育平權的斗爭從未停止。

(三)明顯改善了舊金山華人兒童入學情況

該案促成1885年華人初等學校復開,與1859年短暫存在的華人小學不同,這所華人學校是加州法律支持下美國第一所持久性華人公立小學。根據學者維克托·勞(Victor Low)的研究,在案件發生后的5年間,華人兒童進入公立學校的人數有了明顯增長。到1889年,有122人進入公立學校讀書,相比於5年前的9人,不得不說是個巨大的進步。此外,未入學兒童比重也有顯著下降,5年后未入學兒童佔比已降至8.4%。

(四)華人教育平權呈現了階級分化的特點

縱觀20世紀前后華人教育平權抗爭的情況,教育維權主體主要集中在華商群體中,底層勞工的身影則很少出現。對於經濟狀況良好的華商階層來說,華人父母利用美國公民權証明其子女進入公立教育系統的合法性。對於依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的華工階層而言,處境則更為被動。因為他們並不具備離開唐人街謀生的能力,面對來自政府的隔離教育政策與種族歧視,一些普通華人家庭的子女不得不終止學業。

結語

種族隔離的歷史是美國史研究中最為重要的主題之一。泰普案的發生距今已逾百年,在這百余年間,美國華人群體的公共形象經歷了巨大的轉變,而教育在其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種族平等之路仍很漫長。盡管今日的美國社會在種族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進步,但對亞裔美國人的歧視性遭遇再次卷土重來——包裹以“種族平衡”和“多樣性”計劃的外衣。2015年的“哈佛大學招生歧視案”正是一個典型案例——包括華裔在內的64個亞裔團體組成的抗議聯盟提出申訴,指控哈佛在招生時以推行“多元化”為名,對亞裔申請者設置了比非裔、拉丁裔申請者更高的配額標准,涉嫌種族歧視。

長期以來,華人都承受著“逆來順受”的種族偏見與歧視,回顧19世紀末期大洋彼岸反華浪潮下的歷史,泰普案正是對這一刻板印象的有力駁斥,華人對教育公平的追求和探索從未停歇,華人為爭取平權所做出的努力不應被忽視。

(謝佳璐,浙江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為美國高等教育史﹔商麗浩,浙江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外教育史、教育財政史。本文摘編自《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21年第1期。)

(責編:蔡雨荷、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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