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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僑政策法律問答(收養繼承類)之六十二
2020年09月14日08:41  來源:中國僑聯

306. 社會福利機構能否接受外國收養人、外國收養組織的捐贈?

根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規定,為撫養在社會福利機構生活的棄嬰和兒童,國家鼓勵外國收養人、外國收養組織進行捐贈。接受捐贈的社會福利機構可以與捐贈人簽訂捐贈協議,約定捐贈財物的種類、質量、數量、用途。受贈的社會福利機構還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並應當將捐贈的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布。

307. 什麼是涉外繼承?

一般來說,涉外繼承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財產繼承關系。所謂“涉外”,是指繼承人、被繼承人一方或者雙方是外國人,或者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發生在外國,以及遺產全部或者部分在外國的。

308. 中國公民出國繼承財產需辦理哪些手續?

(1)到公証機關辦理涉外繼承公証手續﹔(2)海外親友關於邀請繼承人前往繼承財產的信件、相關資料及外國移民機關或入境管理機關發出的同意繼承人入境的証明手續﹔

(3)到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護照及出境卡手續﹔(4)到外交部領事司或授權的省、自治區、市外事辦公室及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辦理公証書認証手續﹔(5)到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辦理入境簽証手續。

309. 在國內處理遺產繼承問題有哪些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3)專門處理遺產繼承問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4)《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四章關於繼承的規定。

310. 有關華僑的繼承問題,如何適用法律?

無論是國內公民、華僑,還是外籍華人,在中國境內處理繼承問題,都必須首先適用中國法律。

處理華僑的繼承問題,可能會出現遺產在國外或者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在國外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可能需要援引外國法律來處理。

(責編:邱王紫藤、徐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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