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維護僑益>>涉僑政策法律問答
涉僑政策法律問答(收養繼承類)之六十
2020年08月31日08:31  來源:中國僑聯

296.辦理涉外收養的公証,被收養人的生父母作送養人,應向公証處提交哪些証明文件?

被收養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經離婚的)作送養人,應提交的証明文件:

(1)被收養人的出生公証書、縣級以上醫院的身體健康檢查(包括肝功能和澳抗檢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張。

(2)生父母雙方同意送養的聲明書公証書,以及生父母撫養困難的公証書﹔

(3)生父母雙方不再生育子女的保証(需經其所在單位或住所地計劃生育部門同意)﹔

(4)生父母的身份証復印件或戶口簿復印件﹔

(5)被收養人的生父或生母因喪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單方送養的,應當提交配偶死亡公証書、死亡或下落不明一方的父母不行使優先撫養權聲明書公証書。

297. 辦理涉外收養的公証,被收養人是孤兒,其監護人作送養人的,應當提交哪些証明文件?

被收養人是孤兒,其監護人作送養人,應當提交的証明文件有:孤兒的出生公証書和其生父母的死亡公証書,以及其他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送養的聲明書公証書﹔由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被收養人身體健康檢查証明、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張、送養人的身份証或戶口簿復印件,以及合法監護的証明。

298. 辦理涉外收養的公証,被收養人是棄嬰的,送養人應提交哪些証明文件?

被收養人是棄嬰的,送養人應提交的証明文件:①被收養人的來源情況公証書(內容包括被收養人的出生日期﹔被遺棄的時間、地點﹔發現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住所地﹔被送到公安部門或直接送到社會福利機構的時間、過程,或由群眾撫養的時間、過程)、由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包括肝功能和澳抗的檢查)証明、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張。②送養人的法人資格公証書、被收養人合法監護人公証書,以及同意送養聲明書。

299. 有殘疾的外國人能否在中國收養子女?

中國收養中心不為有智力殘疾和有精神病殘疾的外國收養人安排收養對象。對有其他殘疾的外國收養人,中國收養中心將視情況區別對待。對生活能自理、具有撫養教育被收養兒童能力的殘疾人,可以為其選擇適當的收養對象。

300. 受過刑事處罰的外國人能否在中國收養子女?

收養人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考察收養人是否具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的重要內容,中國收養中心一般不接受受過刑事處罰的外國收養人的收養申請。但是對於犯罪事實較輕,確實有悔過表現,且已經過較長時間沒有再犯的外國收養人,可以酌情給予考慮。 

(責編:閆楓、徐玉涵)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