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同時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並由香港特區公布實施,表示堅決支持。
首先,我們認為,在一國兩制下,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不屬於香港高度自治范圍內事務。中央政府對有效防范、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負有最終的、根本的憲制責任。該法所確立的相關機構和制度安排既明確了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中央負有的根本責任和香港負有的主要責任,同時也確保了“一國兩制”下香港繼續享有的司法獨立。
第二,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我們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預和實施分裂中國的行為。香港是中國主權下的香港,不是實施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的法外之地。
第三,《港區國安法》將堵塞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執行制度的缺失,是推動香港走出亂局困境、實現長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第四,《港區國安法》將從根本上遏制“港獨”分裂勢力,與當年的《反分裂國家法》一道,必將在維護祖籍國統一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我們堅信:該法通過並實施后將能有效打擊“黑暴”和“港獨”勢力,還香港市民一個安居樂業的法治環境,確保香港法治、自由、開放等諸多優勢不被削弱,讓香港這顆“東方明珠”早日走出困境,重新出發,並煥發昔日光彩。我們深信:香港的安定和繁榮不但關乎七百萬香港市民的福祉,同時也有助於更好地貫徹實施“一國兩制”並維護中國的國家統一,亦符合亞太各國期待實現地區持久和平、發展和繁榮的共同願景。
澳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李國興暨全體同仁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