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維護僑益>>涉僑政策法律問答
涉僑政策法律問答(投資捐贈類)之四十一
2020年04月20日10:35  來源:中國僑聯

205.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有何政策規定?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應遵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遵循公平合理、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造成過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競爭,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應符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投資者資格的要求及產業、土地、環保等政策。

依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不允許外國投資者獨資經營的產業,並購不得導致外國投資者持有企業的全部股權﹔需由中方控股或相對控股的產業,該產業的企業被並購后,仍應由中方在企業中佔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禁止外國投資者經營的產業,外國投資者不得並購從事該產業的企業。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涉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事宜的,應當遵守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應經審批機關批准,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設立登記。

如果被並購企業為境內上市公司,還應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向國務院証券監督管理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206. 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興辦公益事業,保護和鼓勵措施有哪些?

各級人民政府應支持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興辦公益事業,並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為他們興辦公益事業提供方便。

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興辦公益事業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們興辦的公益事業﹔他們按照自己的意願,在考慮國家需要和法律許可的同時,選擇興辦公益事業的具體內容,他人不得隨意干擾或破壞﹔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興辦公益事業的投資,他人不得非法侵佔、吞並或挪用。

歸僑、僑眷及其境外親友捐贈物資用於公益事業,應當給予減免稅收的優惠。

207. 華僑捐贈活動中所指的受贈單位是哪些?

指接受和承辦捐贈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團組織,以及以行政機關名義接受承辦捐贈的單位。

208. 歸僑、僑眷接受海外親友饋贈是否屬於華僑捐贈范圍?

自然人接受海外親友饋贈不屬於華僑捐贈范圍。

209. 華僑捐贈款物的用途有哪些?

捐贈款物應當用於文化、教育、科學、技術、體育、衛生、僑務、改善環境和其他公益事業,也可以直接用於工農業生產。

(責編:閆楓、徐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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