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維護僑益
涉僑政策法律問答(探親定居類)之二十四
2019年12月16日08:43  來源:中國僑聯

117. “定居”和“永久居留”有什麼區別?

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簽署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於2004年8月15日正式發布施行后,不再區分定居和永久居留,隻有一個“永久居留”的概念。

在《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前取得的定居或者是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實施后,不需要再履行申請和審批手續,但需要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外國人永久居留証》。

118. 什麼是“綠卡”?

“綠卡”即外國人在居留國合法居留的身份証件,是一國政府依據本國法律規定,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人在本國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限制的一種資格。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簽署第74號令,正式發布施行了中國“綠卡”審批制度:《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119. 中國“綠卡”審批制度是否適用於華僑?

不適用。中國“綠卡”審批制度(即《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所規范的對象是外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華僑持有中國護照,仍然具有中國國籍,因此中國“綠卡”審批制度不適用於華僑。

120.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須具備什麼條件?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③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③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④上述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⑤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⑥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⑦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121. 申請在中國的永久居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人申請時需如實填寫《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①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証件﹔②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証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証明書﹔③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証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証明﹔④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⑤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責編:蔣琪、徐玉涵)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