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基層建設
江西省僑聯關於新時代 加強基層僑聯建設的實施方案
2019年09月16日14:57  來源:中國僑聯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對群團改革的工作要求,落實中央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僑聯工作的意見,依據《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章程》、中國僑聯《關於新時代加強基層僑聯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基層僑聯組織工作條例(試行)》,現就今后五年加強我省基層僑聯建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推進新時代基層僑聯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群團工作和僑務工作的重要論述,聚焦“強三性”、“去四化”的要求,著力擴大僑聯組織覆蓋面,著力活躍基層僑聯工作,著力服務基層僑界群眾,著力構建支持基層僑聯發展的工作體系﹔最大限度地團結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最大限度地調動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發揮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獨特優勢,為建設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共繪新時代江西物華天寶人杰地靈新畫卷增光添彩。

具體而言,就是力爭在2019-2023五年時間內,實現以下基層僑聯建設工作目標:

1.江西省全部100個縣(市、區)僑聯組織全覆蓋。

2.登記僑務工作對象100人以上的鄉鎮(街道)成立僑聯。

3.登記僑務工作對象30人(含)以上村(社區)、黨政機關、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各類園區、市場、樓宇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成立基層僑聯組織或涉僑機構。

4.登記僑務工作對象30人(不含)以下的機關、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各類園區、市場、樓宇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或成立僑聯小組或涉僑(含分支)機構,或參與兄弟單位、周邊涉僑社團活動,或參與網上僑聯活動。

5.按照“有組織、有隊伍、有經費、有陣地、有活動”的要求(下稱“五有”),通過示范引導、僑企助力、群團聯動、共建共享等方式,增強基層僑聯(僑胞之家)的聯誼交流、便民服務、僑情收集、文娛活動等方面功能,推動基層僑聯規范化建設。

6.為有需要的基層僑聯組織協調辦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二、工作舉措

7.縣級以上僑聯每年開展僑情調查或調研﹔根據僑情調查調研情況建立健全本地區僑情資料檔案。

8.根據僑情變化情況,調整轄區內基層僑聯組織架構,破舊立新,建立新的僑胞聯絡組織及活動陣地。

9.爭取黨政機關、兄弟群團組織及僑胞僑企支持,整合力量增強基層僑聯活力,通過自己建、聯合建、參與建、引導建等方式,提高基層僑聯“五有”水平。

10.支持和鼓勵僑界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在僑界人才相對集中的地點建立涉僑組織,培養僑聯志願者。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兩新”組織(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涉僑組織建設一般由鄉鎮(街道或社區)僑聯負責,規模較大的(100人以上)可由市、縣級僑聯負責。

11.大力推進基層“僑胞之家”建設,爭取中國僑聯和省內有關部門對“僑胞之家”建設項目的支持,分片區組織舉辦“僑胞之家”交流展示活動,示范帶動全省基層僑聯活動陣地規范化建設。

12.建立僑聯機關干部直接聯系基層僑聯工作制度,通過僑聯領導和干部點對點的指導、聯絡和幫扶,落實基層僑聯建設工作。

13.推進僑聯電子政務、門戶網站、微信服務平台建設,並與僑聯各項工作有機融合、系統集成。

14.在僑鄉地區以村級、鎮級、縣級僑聯為依托,在其他地區以縣級僑聯為依托,分層次建設兩類地緣性微信群,一類是聯系本鄉本地在外僑胞的微信聯誼群,另一類是聯系本鄉本地的僑界群眾微信服務群。

15.通過僑聯門戶網站、公眾號和微信群即時推送僑刊鄉訊,傳遞家鄉好聲音,實現交流互動、信訪維權、法律咨詢等功能,匯集僑界群眾意見建議與信息,服務地方經濟社會建設與對外交往需要。

16.省屬高校推廣建立“地方僑聯+高校僑聯+校友會”工作機制。

17.推廣建立“基層僑聯組織(涉僑社團組織)+海外華僑華人社團”聯絡互動機制。

三、服務內容

基層僑聯和僑胞之家應結合自身特點,在今后五年中有重點地完成以下工作:

18.組建涉僑社團組織,對接僑聯系統的特聘專家委員會、僑創聯盟、僑商會、僑青委、留聯會、留學生眷屬聯誼會、法顧委、文促會等涉僑社團,做好各類別僑界群體的聯誼和服務工作。

19.要積極推進“樞紐型僑聯組織”建設,通過“l+N”(1個僑聯基層組織加 N個涉僑社團組織)模式,延伸僑聯工作的手臂。

20.打造各類具有僑聯特色的服務項目和品牌活動,拓展基層僑聯組織為大局服務和為僑服務的功能。

21.發揮宣傳平台和陣地的作用,加強對僑界群眾的政治引領。

22.發揮僑界在資金、技術、人才和跨國營銷網絡等方面的優勢,充分發揮僑聯組織服務經濟發展、科技進步的潛能,圍繞地方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工作。

23.積極推行“地方僑聯+高校僑聯+校友會”模式,鼓勵地方僑聯、高校和科研院所僑聯與校友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聯誼合作。

24.積極推行“基層僑聯組織(涉僑社團組織)十海外華僑華人社團”模式,通過“l+Y”( 1個僑聯基層組織加 Y個海外僑團組織)結對模式,廣泛聯系海外華僑華人社團和海外僑胞,形成以僑為橋、以僑聯僑、以內聯外、內外聯動的生動局面。

25.積極參政議政。積極推薦僑界代表人士擔任人大歸僑代表和政協僑聯界委員,加強人大歸僑代表和政協僑聯界委員的聯系和服務,充分發揮僑界智庫作用,積極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各項事業建言獻策。

26.積極開展普法教育,加強涉僑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建立依法維護僑界群眾權益機制,為涉僑群體答疑解惑、提供咨詢服務,重視保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在國內的正當權益。

27.關愛僑界困難群眾,在傳統節日開展走訪慰問僑界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等困難群眾活動﹔進一步完善就業扶持、生活補助、醫療救助等多種形式的長效幫扶機制,推動僑界困難群體更多地納入地方政府政策兜底范疇。

28.大力弘揚僑幫僑的優良傳統,做大做強“僑愛心工程”;深入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加大幫扶力度,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困難群眾的心坎上。

29.關注並協調解決新僑回國后遇到的創新創業、子女教育、出入境手續等問題,持續吸引更多新僑人才為國服務。

30.深入開展僑界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交流活動,在僑界群眾中大力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1.發揮涉僑微信群等網絡平台的作用,講好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故事、中國堅持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故事、中國人民奮斗圓夢的故事,向海外僑胞傳播網絡正能量。

四、激勵保障

32.將“僑胞之家”示范創建等基層僑聯建設成效作為地方僑聯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僑聯工作各類評優評先及項目分配挂鉤。

33.推薦優秀基層僑聯參加中國僑聯新時代基層僑聯組織建設“示范單位”推薦評比活動。

34.開展“僑胞之家”升級創建活動,鼓勵“僑胞之家”在“五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向“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規范型、和諧型”組織發展。

35.開展“最美基層僑聯工作者”和“最美基層僑聯志願者”褒揚活動。

36.積極推動建立為僑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有關職能部門和涉僑部門參加,形成合力。

37.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積極爭取基層僑聯開展工作所必需的經費保障,力爭基層僑聯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38.有效利用僑捐、資產經營、僑聯興辦企事業的收益等,用好用活各項僑界公益基金,為基層僑聯組織的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撐。

39.建立僑聯基層組織建設分級推進機制。由省級僑聯統籌規劃,市級僑聯指導推動,縣級僑聯為建設主體。

40.重視基層僑聯隊伍建設,持續開展基層僑聯專兼職干部、“僑胞之家”負責人和僑聯志願者的培訓活動。

(責編:蔣琪、徐玉涵)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