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維護僑益>>涉僑政策法律問答
涉僑政策法律問答(身份類)之二
2019年07月16日15:45  來源:中國僑聯

6. 港澳同胞眷屬如何定義?

港澳同胞眷屬是指港澳同胞在內地的眷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港澳同胞有長期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7. 華僑定義中“定居”的含義是什麼?

根據2009年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界定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的規定》的通知,“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8. 因公出國人員在外工作期間能否視為“定居”?

因公出國人員(包括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不被視為定居。

9. 歸僑定義中的“回國定居”如何解釋?

“回國定居”,根據公安部的解釋,指在我國內地取得戶籍。

10. 何謂定居內地的港澳同胞?

定居內地的港澳同胞是指回內地定居的港澳同胞。

(責編:皮博、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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