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維護僑益>>涉僑政策法律問答
涉僑政策法律問答(身份類)之一
2019年07月09日10:34  來源:中國僑聯

1. 華僑是如何定義的?

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二)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視為華僑。

(三)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2. 歸僑是如何定義的?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

(一)“回國定居”是指華僑放棄原住在國長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權並依法辦理回國落戶手續。

(二)外籍華人經批准恢復或取得中國國籍並依法辦理來中國落戶手續的,視為歸僑。

3. 僑眷是如何定義的?

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

(一)僑眷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二)外籍華人在中國境內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視為僑眷,其范圍比照第(一)款。

廣義的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中的僑眷是指與華僑、歸僑有著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的眷屬,具體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4. 外籍華人如何定義?

外籍華人是指原是華僑或外籍華人后裔,后已加入或已取得居住國國籍者。

5. 港澳同胞是如何定義的?

港澳同胞是指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即在香港享有永久居留權的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雖未取得永久居留權但系經內地主管部門批准、正式移居香港的中國公民,以及持有澳門正式居民身份証的中國公民。

(責編:皮博、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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