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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華人與改革開放40周年”征文選登】滿懷愛僑護僑之心 為維護僑益貢獻才智
2018年12月21日13:45  來源:中國僑聯

中國僑聯“華僑華人與改革開放40周年”征文選登

編者按——1978年,中國歷史翻開了不平凡的一頁。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和改革開放的戰略決策,吹響了中國經濟騰飛和民族復興的進軍號角。時至2018年,改革開放走過了40年偉大征程。40年來,神州大地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中華民族實現了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在40年改革開放歷程中,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始終與祖籍國同頻共振,息息相通,發揮了獨特的優勢,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有力地推動了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進程。為展示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與改革開放同行過程中的個人經歷與家國情懷,中國僑聯開展 “華僑華人與改革開放40周年”主題征文活動,在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中引起了熱烈的反響,大家踴躍參與,積極投稿,講述個人親歷親為的海外求學、回國發展、投資興業、為僑服務等歷程。現選出部分優秀征文發布,以展現華僑華人與中國改革開放互動交融的豐富歷史畫卷,以此紀念中國改革開放40周年。

滿懷愛僑護僑之心 為維護僑益貢獻才智

廣東省僑聯法顧委

廣東省僑聯法顧委成立於2005年5月,有委員28名,來自公檢法司退休領導,“五僑”及黨政機關法規部門領導,還有法學專家、教授、律師等法律工作者。法顧委在省僑聯黨組領導下,貫徹中央書記處“依法維權、積極維權、主動維權”的指示,遵循“到位不越位、協調不指揮、督辦抓落實、結果有反饋”的原則,全面維權,合力維權,為依法維護僑益做出貢獻。

2016年廣東省僑聯聯合廣州市僑聯及省人大法工委開展《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大型報告會

一、協調案件 為僑界興辦企事業提供政策咨詢和法律服務

改革開放以后,華僑、華人、港澳台同胞來大陸投資興業熱情高漲。但也遇到一些問題:有的企業投資利益或房產利益受損﹔有的行政主管部門項目審批不及時,影響企業發展﹔有的執行案件執行不了,財產得不到返還﹔還有的本人或親屬被騙或人身受傷害﹔等等。

根據來信來訪和我們的調研,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一是海外僑胞對中國的法律不太了解,簽訂的合同不規范不完備,引起民事合同糾紛,利益受損﹔二是一些行政主管部門基層政府執法不力或執法不公﹔三是涉僑單位溝通不夠,未形成維權合力。

針對上述僑情,我們對僑界涉法訴求,依法分類開展協調,運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調解的手段綜合使用,上門溝通和發函提出法律建議相結合,逐一化解。

(一)對僑企與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簽訂的投資合同糾紛,了解原委,依靠投資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協助僑企完善或補充合同條款,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例如,香港同胞陳女士1989年到廣州市番禺區投資興辦康和藥業公司,2004年與石樓鎮政府簽訂協議,擴大用地250畝,作為后續發展用地。2006年,廣州市政府規劃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藥廠要搬遷,發展計劃沒法實現。省僑聯和法顧委實地調查,明察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確認原簽協議有效,為藥廠挽回數億元經濟損失。又如,香港同胞勞先生促家鄉建設,2001年與家鄉開平市龍勝鎮西杰村簽訂《山地承包合同》,承包山林2000畝,承包期44年。2010年,勞先生經林業局許可,雇勞工採伐木材。村民認為原承包價太低,聚集阻攔,損害僑商利益,又影響社會穩定。法顧委副主任李關水商請省委維穩辦聯合發函當地市委、市政府,繼而同市委溝通,協調勞先生與村民簽訂補充協議,由勞先生每年補償村民4.8萬元,糾紛圓滿化解。據統計,在我們協辦的43起涉法案件中,經濟合同糾紛22起,佔51.2%。

(二)對要求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審批項目的訴求,法顧委主動同當地政府和工商、規劃等主管部門溝通,力求在法定期限內辦結

如加拿大僑胞楊秀娟於2006年10月在廣州市天河區通過投標取得一物業承租權,申請開辦幼兒園,投入300多萬元,但至2008年12月仍未得到批復,遂寫信請求僑聯協助解決。法顧委秘書長楊春華多次上門同區政府及教育局等部門協調,使楊女士在一個月內領到了辦學許可証。法顧委成立以來,共協辦這類訴求8起,佔18.6%。

(三)對房產或其他財產或人身遭受不法侵犯的求助,法顧委上門同房管部門、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反映、溝通,要求依法保護僑界合法財產,查處不法侵犯

2010年11月19日,美籍華人彭先生在家接連接到10多名陌生人打來的電話,詭稱其孫子在加州出車禍入獄,要他匯6萬美元到中國招商銀行廣州某支行賬戶。彭先生匯出款六天后,其孫子前來探望,遂發現被騙。他一方面通過廣州市律師報警,一方面向省僑聯求助。法顧委副秘書長楊恆勤律師迅速同公安機關及銀行聯系,同時引導彭先生提供完善証據,配合公安機關緝拿嫌疑人,終使被騙美元失而復得。法顧委成立13年來共協辦這類案件8起,佔18.6%。

(四) 對法院或行政執法部門執行不力,財產得不到及時返還的求助,法顧委派熟悉法律的委員向執行機關發函,提出法律建議,共5起,佔11.6%

2005年9月,菲律賓華僑謝先生向中僑聯申訴。他在廣東開平市的投資建筑工程與被執行人發生合同糾紛,法院判決查封被執行人房產,但被執行人把被查封的房產轉讓給第三人,使該案陷入無財產可供執行局面,謝先生將蒙受損失95萬元。法顧委派委員上門同法院溝通,法院召集相關庭室協調,終在法定期限內執行到位。

法顧委協辦案件取得明顯效果,維護了歸僑、僑眷和海外華僑、華人及港澳台同胞合法權益,幫助僑界挽回經濟損失數億元,提高了僑聯法顧委形象和影響。法顧委共收到僑界感謝信多封、錦旗多面,法顧委協辦的案件有10多起被中僑聯法顧委編撰的案例選編採用,2012年被中國僑聯授予“維護權益全國先進集體”。

2018年3月27日,廣東省僑聯法顧委主任曾添貴(左)代表廣東省僑聯法顧委與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王少敬(右)代表廣東省律師協會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二、轉變思維方式與工作方式 創新維僑新途徑

(一)調研僑情新變化,維權工作從“等上門”到“走出門”

隨著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推進,僑界來信來訪案件明顯減少,從2006年1000多件減少到2016年不足100件。是否意味著僑界法律訴求就少了呢?法顧委還有什麼作為嗎?帶著這個問題,我們從2016年下半年開始深入廣、深、珠、莞等僑企比較集中的地區和自貿區,對僑企法律需求及風險防范開展專項調研,發現僑企、僑界社團對法律需求發生了新的變化:一些早期僑企布局不適應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廠房需搬遷調整,權益如何得到維護﹔一些新僑和留學歸國創業人員對國內法規、政策不熟悉,在知識產權保護、勞務用工、投資融資、金融風險防控、稅務繳納等方面存在一些疑惑﹔一些海外華僑、華人回國發展,在憑護照申辦駕照、銀行卡、就醫、福利等方面遇到一些困難﹔還有一些走出去的企業對境外投資環境、政治環境、法律環境不太了解,存在一些風險﹔等等。這些問題,並沒有像過去那樣來信來訪,但又實實在在存在。這些情況倒逼我們轉變思維方式與工作方式,從“等上門”到“走出門”,努力實現從提供個案服務、被動協調到提供法律建議、加強風險防范的轉變。於是,於今年初,將調研情況向省僑聯黨組並中國僑聯寫出了《關於開展僑企法律需求及風險防范服務的情況報告》,提出了創新維僑權益的一些新路徑。

(二)聯合“五僑”及法學會,開展維僑法治宣傳

2016年聯合廣州市僑聯及省人大法工委,開展《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大型報告會,通過傳媒擴大受知面﹔2017年3月邀請中國法學會“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專家,舉辦 “‘一帶一路’戰略的法律保障”大型講座﹔2018年7月,由省法學會等部門主辦,法顧委聯合珠海市僑聯、法學會承辦“依法興企興珠海”大型法治沙龍,請各方面法律專家和金融、公安經偵等主管部門,回答僑企遇到的突出問題,包括企業知識產權保護、企業經濟勞動合同糾紛、企業股權轉讓、高新企業上市融資、企業股東投資經營責任等,160多位企業投資經營者、高管、法務總監等參加互動,中央、地方主流媒體廣泛報道。

(三)發揮律協法律人才匯聚優勢,簽訂法顧委與律協合作協議。我省法顧委28名委員,近半具有律師資格,有的委員在職時還是律協主管單位領導人。法顧委調動資源,發動律協專業委員會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僑企法律需求調研,於今年3月簽訂了合作協議,建立信息互通互動交流工作平台,對接並聯合舉辦涉僑法律事務活動等制度。擬定聯合舉辦“依法維僑”法治沙龍活動,先在廣州試點,逐步推向各市,爭取打造成法顧委維護僑益的品牌。

三、加強法顧委建設

(一)建章立制,法顧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

建立健全了《法顧委章程》、《法顧委工作規則》、法顧委《協辦案件受理登記制度》、《用章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法顧委主任辦公會議制度,研究當前工作,對僑界涉法訴求提出法律意見,等等。

(二)督導各市法顧委建設

地市法顧委從2005年成立時的8個發展到15個,剩余6個爭取二、三年內全覆蓋。

(三)搞公益講奉獻

法顧委5名主任、副主任,1名副秘書長,都是退下來的廳局級老同志,滿懷愛僑護僑之心,始終把維護僑益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著力點,認真負責,盡心盡力,沒有報酬,默默奉獻,體驗人生價值。我們體會,這是省僑聯黨組和廣大僑界對我們的信任,也是一種榮譽。授人玫瑰,留有余香。

(執筆者曾添貴,中國僑聯法顧委委員、廣東省僑聯法顧委主任、廣東省政府參事、律師、社工師、仲裁員)

2018年7月,廣東省法學會主辦、廣東省僑聯法顧委聯合承辦“以法興企興珠海“活動 

(責編:段晨茜、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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