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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代檢察官的故事(改革開放40年·印記)
2018年11月28日08: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編者按:1978—2018,與改革開放相伴而行的,是40年孜孜不倦的法治征程。立法越來越民主科學、執法越來越嚴謹規范、司法越來越公正公平、法治越來越深入人心……40年來,法治書寫了壯麗的華章,鋪就了厚重的底色。

從本期開始,民主政治周刊“改革開放40年·印記”系列報道,講述普通人的親身經歷,展現五彩斑斕的法治畫卷。敬請關注。

 

2017年底,當樂紹威隨福建三明大田縣人民檢察院反貪部門整體轉隸到縣監察委員會時,分配給他的辦公室正好是父親樂志明30多年前當檢察干警時曾用過的那一間。而爺爺樂維清,也是從縣檢察院正式退休的。

樂紹威和父親樂志明、爺爺樂維清都曾經是大田檢察院的檢察官。這棟坐落在大田縣委院內的黃色二層小樓,見証了他們一家三代人的薪火相傳,也見証了大田檢察院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歷程。

“爺爺、父親堅守了一輩子的公平正義,我也會一直堅守下去。”樂紹威說。

剛起步的大田檢察院隻有兩間辦公室、5個人

重新回到這座小樓,樂志明好像一下子年輕了30歲。

“1978年,大田檢察院恢復重建就是在這棟樓裡。”樂志明說,父親樂維清“文革”前就是檢察院干警,10年浩劫期間,檢察機關機構被撤銷、人員被遣散,樂維清輾轉到村裡當文書、到公社擔任司法員,直到檢察院恢復重建,才又回到了這裡。剛起步的大田檢察院隻有兩間辦公室、5個人,機構職能、基礎設施、人員配備,百廢待興。

1980年,樂維清因為身體原因退休了。漸漸恢復元氣的大田檢察院相繼成立了辦公室、刑事檢察科、經濟檢察科、法紀檢察科、林業檢察科以及控告申訴檢察科等6個科室,樂志明就是這個時候進入檢察院,成為一名檢察干警的。

“那時我還在縣化肥廠當工人,檢察院招人,要求就兩條:政治合格、會寫文章。”樂志明說,就這樣,他干上了檢察。“那時候社會上對檢察根本不了解。”樂志明回憶,包括他在內的好多檢察干警對法律也不熟悉,隻好抓緊時間邊干邊學。

不過這種情況很快就有所改觀。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各級檢察機關都把查辦嚴重經濟犯罪活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僅1982年1月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就自行立案偵查經濟類案件3.2萬件。當時,檢察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是偵查、逮捕、起訴一條龍,在經濟檢察科的樂志明很快就感到了“案多人少”的壓力。

“整個檢察院都沒有一台辦案車輛,都是坐公交車然后步行進村入戶。山高路遠加上路又不好,有時光路上就得花一整天,如果案情比較復雜、涉及的証人証據多,一兩周回不來是常有的事。我最多的一次整整一個月沒回家。”樂志明說,除了交通條件,辦案條件也是湊合將就,經常一個本、一支筆就是全部的辦案工具。經濟犯罪案件的關鍵証據大多是單據,銀行流水單、准運單、賬單等等。可那時整個檢察院都沒有一台復印機。“你猜我們怎麼復印証據的?用筆和尺子畫!按照單據的樣式畫好,填上數字,銀行確認后再蓋上公章,這就算是一份証據。”在樂志明辦過的案子中,畫十幾張單據算是少的,碰上大案、窩案,手繪幾百份單據的時候也有過。

案件越辦越多,檢察院的“知名度”也越來越響亮,舉報的群眾越來越多。1988年3月,深圳市檢察院成立了全國檢察機關第一個經濟罪案舉報中心,1個月內接到的線索同比增長了7倍。半年后,大田檢察院也成立了舉報中心,僅4個月就收到線索26件,其中萬元以上的案件線索就有4件,這在以往是不可想象的。不久,大田檢察院將經濟檢察科更名為貪污賄賂檢察科。反貪污賄賂從此成為檢察機關重要職能之一。

在一個平台上辦案,網上全程留痕,大大提升了辦案效率

1990年前后,大田檢察院辦理了一起轟動全縣的受賄窩案。縣林業檢查站20多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檢查過站運輸車輛時,向司機收受賄賂甚至公然索賄。結果,不堪其擾的司機向檢察院舉報。

收到線索后,由於案情重大,大田檢察院全員上陣。“案件的難點就在於如何落實証據。”樂志明說,20多名檢查站工作人員、上百名司機,誰向誰收了錢、收了多少都要核實清楚。為了使口供能對應上,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監視居住措施,集中在一處辦案點,集中辦案一個多月,光卷宗就寫了100多本,最終這20多人都受到了法律制裁。

“這案子如果放到現在,那就不能這麼辦了。”在一旁默默聽了許久的樂紹威笑著說:“2012年,全國人大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修改,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嚴格了監視居住的條件和審批程序等。像林業檢查站這起案件肯定不能這麼大規模地使用監視居住。當然,現在也不用這麼大費周章,電視監控一調、電子記錄一查,哪個司機通過時是哪個檢查員上崗一目了然。”

樂紹威2013年調入反貪局工作,雖然和父親樂志明干的都是反貪,可工作環境有了很大變化。“刑事訴訟法1996年和2012年經歷了兩次大修,對偵查程序、審查起訴程序、審判程序等方面做了大幅度修改,程序正義和保障人權越來越重要,對檢察機關的偵查、逮捕、起訴等程序要求也越來越嚴格。”樂紹威說。

對於這點,樂志明也有同感:“以前辦案重打擊輕程序,再加上科技手段也沒有,所以辦案中難免出現一些瑕疵。”樂志明的同事曾經辦過一起案子,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10多次,案件承辦人換了好幾個,犯罪嫌疑人被關了3年多都沒有起訴,原因就在於法律對退回補充偵查次數、期限都沒有規定,導致久拖不決、久押不決的案件屢禁不止。

2013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發《關於依法做好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工作的通知》,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3年以上尚未審結的案件定性為久押不決案件。根據這一標准,全國共核查出久押不決案件共計1845件4459人。同年,最高檢部署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專項工作,經過3年努力,至2016年10月,久押不決案件數量終於歸零,困擾司法機關多年的“老大難”得以解決。

“科技進步了,大數據、信息化讓檢察官足不出戶就能掌握証據、分析線索、開展工作。而且全國的檢察官都在一個平台上辦案,網上全程留痕,杜絕了違法違規操作,也大大提升了辦案效率。”說到這,樂志明回憶起90年代初檢察院聘了個打字員,全院檢察干警把法律文書寫好后,都要排著隊到打字室打印。“當時院裡隻有兩台空調,其中一台就裝在了打字室裡。你看看,這變化多大呀!”樂志明說。

轉隸不是告別,而是新征程、新起點

2013年,樂志明按政策辦理了內退,摘下佩戴了幾十年的檢徽讓他十分不舍。他叮囑兒子樂紹威,一定要好好干下去。只是父子倆都沒有想到,檢察系統很快迎來一場前所未有的大變革。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一場中央頂層設計、地方試點探索的司法體制改革在上海、廣東、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貴州等7個試點省市迅速展開。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職業保障這些與改革相關的名詞,迅速在大田檢察院傳播開來。

“對於這些改革舉措,我們從心底裡支持贊成。”樂紹威說,以往檢察機關辦案程序多,層層匯報層層報批﹔案件多,“5+2”“白加黑”早已是家常便飯﹔干擾多,一起案件八方來求的情況並不少見。司法體制改革開展之后,權力下放,很多案件員額檢察官就能決定,大伙的主觀能動性進一步調動起來,畢竟案件終身追責可不是鬧著玩的。遴選了員額制檢察官、成立了辦案組、簡化了審批程序、完善了司法責任制……大田檢察院同全國檢察機關一樣,走進了檢察事業發展的新時期。

2017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要求將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工作職責、辦案流程都變了,執法與執紀怎麼融合?會不會不適應?”樂紹威說,不過他理解監察體制改革是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強化監督力量的需要,這是著眼於長遠發展的考量。“畢竟,轉隸不是告別,更不是結束,而是新的起點。”

轉隸,同樣也是檢察工作的新征程、新起點。眼下,大田檢察院將創新生態檢察工作機制,設立“生態巡回檢察辦公室”、在全縣18個鄉鎮開展生態巡回檢察、完善生態修復補償機制……一項項創新舉措密集出台,大田檢察機關在發展中找到了新的定位。

如今的樂志明生活悠閑,縣城山清水秀的環境和日新月異的發展讓他的幸福感很高。偶爾,兒子樂紹威還會跟他討論一些工作上的難題。“也就是些辦案技巧,他們的司法理念、科技手段、辦案工具都不是我們那個時代能想象的了。但我常跟他說,不管時代怎麼變、科技怎麼發展,司法都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雖然脫下了檢察官這身制服,但初心永遠也不能忘。”樂志明說。(記者 彭 波)

《 人民日報 》( 2018年11月28日 17 版)

(責編:段晨茜、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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