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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 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
2018年09月21日08: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消費是最終需求,既是生產的最終目的和動力,也是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體現。加快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有利於優化生產和消費等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構建符合我國長遠戰略利益的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有利於實現需求引領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互促進,帶動經濟轉型升級,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有利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經濟社會發展互促共進,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近年來,我國在擴大消費規模、提高消費水平、改善消費結構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要看到,當前制約消費擴大和升級的體制機制障礙仍然突出。重點領域消費市場還不能有效滿足城鄉居民多層次多樣化消費需求,監管體制尚不適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迅速發展,質量和標准體系仍滯后於消費提質擴容需要,信用體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還未能有效發揮作用,消費政策體系尚難以有效支撐居民消費能力提升和預期改善。為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適應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順應居民消費提質轉型升級新趨勢,依靠改革創新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實行鼓勵和引導居民消費的政策,從供需兩端發力,積極培育重點領域消費細分市場,全面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不斷提升居民消費能力,引導形成合理消費預期,切實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消費引領,倡導消費者優先。順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努力增加高品質產品和服務供給,切實滿足基本消費,持續提升傳統消費,大力培育新興消費,不斷激發潛在消費。增強消費者主體意識,尊重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加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力度,實現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提升消費者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市場主導,實現生產者平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突出企業主體地位,引導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推動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模式創新,培育更加成熟的消費細分市場,激發企業培育品牌的內生動力。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營造有利於各類所有制企業公平提供消費產品和服務的市場環境。

——堅持審慎監管,推動新消費成長。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包容審慎有效監管。加強消費產品和服務標准體系建設,強化信用在消費領域的激勵約束作用。推動互聯網與更多傳統消費相互滲透融合,構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管相結合的消費共同治理機制,有力有序有效發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

——堅持綠色發展,培育健康理性消費文化。提高全社會綠色消費意識,鼓勵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現代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力戒奢侈浪費型消費和不合理消費,推進可持續消費。大力推廣綠色消費產品,推動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營造綠色消費良好社會氛圍。

(三)總體目標

消費生產循環更加順暢。以消費升級引領供給創新、以供給提升創造消費新增長點的循環動力持續增強,實現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費率穩步提升。消費結構明顯優化。居民消費結構持續優化升級,服務消費佔比穩步提高,全國居民恩格爾系數逐步下降。消費環境更加安全放心。社會信用環境明顯改善,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消費者維權機制不斷健全,重要消費產品和服務標准體系全面建立,消費產品和服務質量不斷提升,消費者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構建更加成熟的消費細分市場,壯大消費新增長點

圍繞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務消費升級方向,突破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適應居民分層次多樣性消費需求,保証基本消費經濟、實惠、安全,培育中高端消費市場,形成若干發展勢頭良好、帶動力強的消費新增長點。

(一)促進實物消費不斷提擋升級

吃穿用消費。加強引導、強化監督,確保市場主體提供安全放心的吃穿用消費品。優化流通設施空間布局,大力發展便利店、社區菜店等社區商業,促進社區生活服務集聚式發展,鼓勵建設社區生活綜合服務中心。推動閑置的傳統商業綜合體加快創新轉型,通過改造提升推動形成一批高品位步行街,促進商圈建設與繁榮。合理配置居住小區的健身、文化、養老等服務設施。

住行消費。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總結推廣住房租賃試點經驗,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推進住房租賃立法,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加強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以及北方地區供暖等設施建設和改造,加大城市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等適老化改造力度。促進汽車消費優化升級。嚴格汽車產品質量監管,健全質量責任追究機制。鼓勵發展共享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流通體系,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積極發展汽車賽事等后市場。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信息消費。加強核心技術研發,加快推動產品創新和產業化升級,提升產品質量和核心競爭力,鼓勵和引導居民擴大相關產品消費。加快提升新型信息產品供給體系質量,積極拓展信息消費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升級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產品,重點發展適應消費升級的中高端移動通信終端、可穿戴設備、超高清視頻終端、智慧家庭產品等新型信息產品,以及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智能汽車、服務機器人等前沿信息消費產品。創新發展滿足人民群眾生活需求的各類便民惠民生活類信息消費。推動基於網絡平台的新型消費成長,優化線上線下協同互動的消費生態。

綠色消費。建立綠色產品多元化供給體系,豐富節能節水產品、資源再生產品、環境保護產品、綠色建材、新能源汽車等綠色消費品生產。鼓勵創建綠色商場、綠色飯店、綠色電商等流通主體,開辟綠色產品銷售專區。全面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開展綠色產品消費積分制度。推進綠色交通體系和綠色郵政發展,規范發展汽車、家電、電子產品回收利用行業。全面推進公共機構帶頭綠色消費,加強綠色消費宣傳教育。

(二)推進服務消費持續提質擴容

文化旅游體育消費。穩妥把握和處理好文化消費商品屬性與意識形態屬性的關系,促進包容審慎監管與開放准入有效結合,努力提供更多優秀文化產品和優質文化服務。深化電影發行放映機制改革。加快發展數字出版等新興數字內容產業,豐富數字內容供給。健全文物合法流通交易體制機制。完善國有文化文物單位文創產品開發試點成效評價和激勵機制。總結推廣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經驗和有效模式。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合理利用。健全文化、互聯網等領域分類開放制度體系。開展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推動主題公園規范發展。加強對鄉村旅游的政策指導,提升鄉村旅游品質。支持郵輪、游艇、自駕車、旅居車、通用航空等消費大眾化發展,加強相關公共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現代體育產業體系,推動體育與旅游、健康、養老等融合發展,積極培育潛在需求大的體育消費新業態。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國際國內高水平體育賽事,積極創建地方、民間自主品牌體育賽事活動,大力發展體育職業聯賽。推進體育行業協會改革,大幅削減相關審批事項,加強賽事審批取消后的服務管理。推動體育賽事電視轉播市場化運作。

健康養老家政消費。在有效保障基本醫療和健康服務的前提下,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健康服務。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健康服務機構,在土地規劃、市政配套、機構准入、人才引進、執業環境等方面與公辦機構一視同仁。針對健康服務新業態新模式,及時制定新型機構准入標准和監管辦法。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健全以居家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機構充分發展、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養老服務。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推進養老服務機構申辦“一站式”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改革。完善政府對養老服務機構運營補貼方式方法,由“補磚頭”、“補床頭”向“補人頭”轉變。大力發展老年護理和長期照護服務。引導家政服務業專業化、規模化、網絡化、規范化發展。推動建立家政服務信用體系,健全家政服務標准和服務規范,鼓勵制定地方標准和企業標准。加大家政服務業崗位培訓實施力度,推動開展家政服務人員水平評價工作,實施上崗前健康體檢制度。加快健康美容、家庭管家等高端生活服務業發展。

教育培訓托幼消費。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正確辦學方向,深化教育辦學體制改革,推動教育向社會開放、向產業開放。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滿足多樣化教育需求、有利於個體身心全面健康發展的教育培訓機構,開發研學旅行、實踐營地、特色課程等教育服務產品。抓緊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完善民辦教育分類登記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城鎮小區配建幼兒園政策,引導社會力量按照規范要求舉辦普惠性幼兒園和托幼機構,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多渠道增加供給,全面實施幼兒園教師持証上崗。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職業學校股份制改革試點,允許企業以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糾正以功利性為目的、助長超前教育和應試教育傾向的各類教育培訓活動。支持外商投資設立非學制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

(三)引導消費新模式加快孕育成長

地方各級政府要適應平台型消費、共享經濟等快速發展需要,加強制度供給,研究制定專門管理規定,明確運營規則和權責邊界,提升相關主體整合資源、對接供需、協同創新功能。制定完善適應平台模式、共享經濟等創新發展的法律法規,明確相關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質量管理、信息內容管理、協助申報納稅、社會保障、網絡安全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加強風險控制,構建政府主管部門、行業組織、企業和消費者等多元主體共同治理的消費生態體系。積極培育網絡消費、定制消費、體驗消費、智能消費、時尚消費等消費新熱點,鼓勵與消費者體驗、個性化設計、柔性制造等相關的產業加快發展。

(四)推動農村居民消費梯次升級

逐步縮小城鄉居民消費差距。加快農村吃穿用住行等一般消費提質擴容,鼓勵和引導農村居民增加交通通信、文化娛樂、汽車等消費。推動電子商務向廣大農村地區延伸覆蓋,暢通城鄉雙向聯動銷售渠道,促進線下產業發展平台和線上電商交易平台結合,鼓勵和支持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向農村市場拓展。推動具備條件的鄉鎮將商貿物流與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產品加工等有機結合。加大農村地區水電路氣、信息、無障礙以及北方地區供暖等設施建設和改造力度。健全農村現代流通網絡體系,優化整合存量設施資源,有效降低農村流通成本。

三、健全質量標准和信用體系,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

加快建立健全高層次、廣覆蓋、強約束的質量標准和消費后評價體系,強化消費領域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消費者主體意識和維權能力,創建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一)強化產品和服務標准體系建設

產品標准。大力實施標准化戰略,建立政府主導制定標准與市場主體自主制定標准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准體系。在移動通信、互聯網等領域建立符合我國發展需要的標准。鼓勵企業制定實施高於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的企業標准,全面實施企業標准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實施企業標准領跑者制度。大力開展高端品質認証,推動品牌建設,培育一批能夠展示中國產品優質形象的品牌和企業。推動國內優勢、特色技術標准成為國際標准。

優化質量標准滿足消費結構升級需求。圍繞消費需求旺盛、與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新型消費品領域,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與企業主體作用,構建新型消費品標准體系,以標准實施促進質量提升。結合消費細分市場發展趨勢,開展個性定制消費品標准化工作。引領智能家居、智慧家庭等領域消費品標准制定,加大新技術新產品等創新成果的標准轉化力度。完善綠色產品標准體系,創新領跑者指標和相關技術標准的銜接機制,加大綠色產品標識認証制度實施和採信力度。

服務標准。推動服務業標准制定修訂,加快制定基礎和通用標准,帶動行業提升標准水平。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制定並公布本行業相關產品和服務標准清單,指導企業完善服務標准,鼓勵行業內企業開展企業服務標准自我聲明公開。推動建立優質服務標識管理制度,在重點服務業制定優質服務規范,推動建立服務質量自我評估和公開承諾制度。在旅游、中醫藥、養老、家政、餐飲等重點領域遴選一批服務質量標杆單位,推動建設相關行業服務標准。選擇部分服務業探索開展服務標准准入制試點。

(二)健全消費后評價制度

建立產品和服務消費后評價體系,完善全過程產品和服務安全防范機制,建立健全消費環境監測評價體系。構建完善的跟蹤反饋評估體系,加強監測結果反饋和改進跟蹤機制建設。開展消費品質量狀況分析評價,建立健全消費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全國消費品質量監督信息化服務平台,建立一批消費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點,構建全國統一的消費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和風險快速預警系統。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完善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溯、屬地查處、信用管理的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完善服務業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健全服務質量治理體系和顧客滿意度測評體系,推行質量首負責任承諾制度,強化服務質量問題協同處理機制,分領域設立服務后評價標准體系。引導平台型企業建立餐飲、家政、互聯網醫療等重點領域的服務后評價機制,實行評價信息公開。建立健全社會第三方認証認可制度。

(三)加強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加強消費領域信用信息採集。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信用評價體系,強化“信用中國”網站信息公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公示功能,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產品抽檢結果等信息向社會公開,為公眾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詢服務和消費預警提示。運用多種方式和載體,開展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工作,督促經營者誠信經營。引導企業主動發布綜合信用承諾或產品和服務質量等專項承諾,鼓勵信用服務機構開展消費領域企業信用評價,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行業誠信自律作用。

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健全守信“紅名單”制度,為守信企業提供行政審批“綠色通道”、降低監管頻次等激勵措施,為守信個人提供住房、交通出行等多場景消費服務便利優惠。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實施市場禁入或服務受限等聯合懲戒措施。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守信“紅名單”和失信“黑名單”信息。推進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對信用風險等級高的市場主體,適當提高產品抽檢、責任巡查等監管頻次。在關系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的食品、藥品等領域,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打擊力度,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市場主體依法實施懲罰性賠償。

(四)健全消費者維權機制

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協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功能,暢通消費者訴求渠道,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行政保護,建立常態化的消費者滿意度調查評估機制。建立健全消費者信息保護、數據交易和共享相關制度。打擊假冒偽劣和虛假廣告宣傳,充分發揮消費者協會等組織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積極作用。強化消費者權益損害法律責任,堅持依法解決服務糾紛,擴大適用舉証責任倒置服務范圍。健全公益訴訟制度,適當擴大公益訴訟主體范圍。探索建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完善訴訟、仲裁與調解對接機制。適應互聯網時代發展要求,加大網絡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力度,加強網上跨境消費者爭議解決機制建設。提高消費者主體意識和維權能力。聚焦信息消費、預付式消費、網絡購物、群體消費等領域出現的問題,傳播科學文明的商品和服務知識等信息,通過各種平台的宣傳及消費維權知識的普及,提高消費者的主體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營造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良好氛圍。加快個人信息安全立法,進一步加大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力度。

四、強化政策配套和宣傳引導,改善居民消費能力和預期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有利於提高居民消費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完善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指導制度,依法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反映人力資源市場供求關系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補貼制度,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收入分配自主權,建立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制度,推進實施重點群體增收激勵計劃,拓寬居民勞動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渠道。推進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現金救助、實物救助和救助服務相結合的社會救助方式,按照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標准核定救助標准,並根據價格水平動態調整。

(二)構建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

積極培育和壯大各類消費供給主體,消除所有制歧視,實行包容審慎有效的准入制度,全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打破地域分割和市場分割。全面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大生活性服務領域有效有序開放力度,逐步放寬放開對外資的限制。建設若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推進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

(三)完善財稅金融土地配套政策

健全消費政策體系,進一步研究制定鼓勵和引導居民消費的政策。推動消費稅立法。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合理提高個人所得稅基本減除費用標准,適當增加專項附加扣除,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落實好健康、養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提升金融對促進消費的支持作用,鼓勵消費金融創新,規范發展消費信貸,把握好保持居民合理杠杆水平與消費信貸合理增長的關系。鼓勵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消費信貸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加大文化、旅游、體育、健康、養老、家政等領域用地政策落實力度。

(四)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合理區分基本公共服務與非基本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主要由政府保障,非基本公共服務主要由市場提供。加快推進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領域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建立健全符合不同事業單位特點的管理體制機制,分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辦機構參與公辦機構改制細則。

(五)優化消費領域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機制

積極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進一步吸引社會投資,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現代流通、信息網絡、服務消費等短板領域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投資質量和效益。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社會領域產業企業專項債券等方式,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文化、旅游、體育、健康、養老、家政、教育等領域基礎設施建設。

(六)加強消費統計監測

研究制定服務消費和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統計分類,完善相關統計監測,有效反映文化、旅游、體育、健康、養老、家政、教育培訓、托幼等服務消費發展水平,形成涵蓋商品消費、服務消費的消費領域統計指標體系,更加全面反映居民消費發展情況。建立消費領域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開展形勢分析和政策輔助決策的機制。健全消費政策評估機制。

(七)健全消費宣傳推介和信息引導機制

加強對促進消費工作的輿論宣傳,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有效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培育健康理性的消費理念,大力宣傳倡導豐儉有度、雅俗兼容的消費文化。用好各級各類媒體,構筑良好的消費宣傳推介機制,客觀真實向消費者推介商品和旅游、文化等服務,促進供需有效對接。建立針對涉嫌虛假宣傳的懲罰懲戒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的重要意義,切實強化組織領導,逐項抓好改革任務和政策落實。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的部門協調機制,統籌促進消費工作,制定整體戰略、重要政策和措施。加強促進消費工作的監督考核。要積極推進本意見貫徹落實,抓緊制定實施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的實施方案(2018—2020年)。有關部門要針對本行業本領域細分市場,完善促進消費的政策體系,形成釋放消費潛力的政策合力。各地區要按照本意見和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細化政策措施,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新華社北京9月20日電)

《 人民日報 》( 2018年09月21日 01 版)

(責編:段晨茜、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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