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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遵憲與琉球百年之殤
2016年12月19日14:29  來源:中國僑聯

作者: 周朝暉 

轉載自微信公眾號:書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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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遵憲(1848-1905),字公度,別號人境廬主人,清朝詩人,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生於廣東嘉應州,1876年中舉,歷充師日參贊、舊金山總領事、駐英參贊、新加坡總領事。戊戌變法期間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撫陳寶箴推行新政。工詩,喜以新事物熔鑄入詩,有“詩界革新導師”之稱。黃遵憲的作品有《人境廬詩草》、《日本國志》、《日本雜事詩》等。被譽為“近代中國走向世界第一人”

 

 

 

1877年11月3日,晚清“詩界革命”領袖、近代杰出外交家黃遵憲以參贊身份隨同大清首任駐日公使何如璋安抵日本神戶港。始料不及的是,抵日當夜,使團船上發生一個突發事件,不但使黃遵憲履職東瀛的風發意氣煙消雲散,也成了他一生無法釋懷的揪心記憶。

 

大清國駐日使團的到來轟動了日本社會,因為這是隋唐以降一千多年來,中國首次以國書締交的形式派出的駐日使節,兼之歷史上兩國深厚的淵源,意義非同尋常。日方極盡迎迓之禮,歡宴和酬酢一直持續到很晚。

 

深夜解衣欲寢時分,使船暗處闖出一個不速之客,引發一陣騷動。來者是個琉球人裝束的老人,發簪歪斜,發髻散亂,在船員引導下跌跌撞撞徑往何如璋、黃遵憲客艙而來,一見面就扑通跪下伏地嚎哭,且哭且訴,因操琉球方言,無人會意,后老人出示琉球王漢文密信,才知曉事情的來龍去脈:老人是琉球國的請願使馬兼才,受琉球王府之命密航赴日請願,呼吁日本收回阻貢成命,延續琉球國祚。得知大清公使蒞臨神戶,他躲過當地警察的阻擾和搜捕,以黑夜為掩護潛入船中,向何如璋陳情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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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兼才,生卒年月不詳,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末期大臣、外交官,琉球國末代三司官。

 

 

1875年5月,日本明治政府大丞官鬆田道之率武裝力量赴琉球,在控制了首裡城后,宣布廢止琉球國與清國的藩屬關系,強行阻止琉球向清國朝貢。鬆田道之帶來的明治政府成命還包括:停止使用清朝年號,關閉福州柔遠驛,今后琉球與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務省接手,中、琉間的貿易事務則由駐廈門日本領事館管轄等等,延續五百年的中、琉紐帶就此斷裂。1876年王府密令向德宏、林世功、蔡大鼎偷渡來華向福建當局稟報,隨后他們剃發易裝潛入北京,向李鴻章泣血乞師,希冀挽救琉球危亡於既倒,同時派遣毛精長、馬兼才等人到東京,向駐日美、法、荷等西方諸國公使派發陳情書。

 

神戶之夜,顛沛流離的琉球使臣見了宗主國的公使,如同受到惡徒欺凌的孩子見到親人般,倒地哇哇哭訴的情景給履職之初的黃遵憲極大震撼,刻骨銘心。

 

仿佛是個不祥之兆,但僅僅是個開端。被譽為晚清最杰出外交官的黃遵憲在赴日伊始,即面臨近代中日關系啟舋之端,也就是琉球問題的交涉。

 

 

 

1877年的日本,明治維新已歷十年,通過一系除舊布新的改革,為近代資本主義的發展掃清道路,圍繞“富國強兵、殖產興業、文明開化”這三大目標,維新的成果開始在社會各領域顯現出來。在尋求工業資源和商品市場的過程中,為了擺脫地狹人稀、資源匱乏,尤其是狹小的國內市場無法與歐美列強競爭的不利局面,羽翼漸豐的明治政府開始制定所謂“雄飛海外”的大陸政策,東亞海域周邊的中、朝、琉等鄰國因為地緣上的近便,首先成為日本志在必得的戰略目標。在制定的五個侵略步驟中,第一期征服台灣﹔第二期以台灣為跳板侵吞朝鮮﹔此后以朝鮮為津梁進入中國滿蒙地區,由此征服中國全境﹔最后以中國為以戰養戰基地,與歐美列強對抗征服世界。

 

台灣作為海外擴張的第一個關鍵目標,是后面四個目標的基礎和前提。日本和台灣之間,橫亙著浩瀚汪洋,中途需要停靠補給基地。而琉球群島正好位於九州和台灣之間的海上通道,於是將琉球收入囊中就成了明治政府實現“開拓萬裡波濤”霸圖的題中應有之義。

1871年,有兩件事注定要成為中日近代交往史上影響深遠之事件。

 

這一年9月,明治政府與清國簽訂《修好條規》,這是基本上以自願平等的方式,中日兩國按照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之間的外交原則締結的條約,中日近代外交史由此揭開序幕。但條約剛簽訂一個月,墨跡未干,中日之間一場突發事件,卻為這個標志性開端蒙上某種詭秘、不祥的氣息。

 

1871年10月,一艘來自宮古島的琉球國漁船遭遇台風漂到台灣,由於語言障礙引起誤會,遭致高牡丹社土著的攻擊,船上五十幾個琉球漁民被誤殺。在東亞海域史上,因天候等因素船舶漂流異國,因各種誤會導致的傷害事件並非個例。比如琉球國史《球陽》就記載:萬歷廿二年,琉球赴華進貢船因偏離福州航向,漂流到浙江上岸,使船人員被誤認為倭寇進犯,遭誤殺多人,后查明真相就妥為安置護送回國。為了避免類似外交事件發生,明、清王朝就把安置救濟外國尤其是屬國的海難船隻作為對外事務重要一環加以重視。但這次琉球人遭到台灣土著誤殺,卻成了日本向大清發難的最佳借口。

 

明治政府派外務大丞柳原前光前來清國交涉,譴責台灣生蕃殺害所謂日本國屬民。彼時負責接待的大清總署大臣毛昶熙、董恂等人因在應對時措辭不當,說“番民皆外化,猶貴國之蝦夷不服王化,亦萬國所時有”,被日方外交官抓住話柄,由此曲解“台灣並非中國領土”。以此為口實,1874年4月日本派三千精兵進攻台灣。清朝無心戀戰,在保台戰事佔優勢的情況下,接受日本停戰退兵條件:承認日本侵台為“保民義舉”,並五十萬兩白銀作為賠償日方出兵、撫恤諸費,即所謂的《北京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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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社事件”后入侵台灣的日本士兵。1874年

 

 

沿著這一邏輯,內務卿大保久利通向明治天皇建言:清國既承認我征番為義舉,又賠款撫恤難民,無疑表明承認琉球為我版圖領土,可先斬斷琉球與大清的宗屬關系,再收入日本版圖。於是1875年的西鄉從道率兵進入琉球,用刺刀逼迫琉球國廢止與大清的宗藩關系,某種意義上其實就是清朝對“台灣牡丹社事件”處理不當演化的必然結果。

 

 

 

1871年9月,中日兩國簽訂《中日修好條規》,根據合約中“兩國互派秉權大臣駐扎京師”的相關條規,1876年清廷選派“通曉洋務”的翰林院編修何如璋為首任駐日公使。這一年剛剛中舉的黃遵憲因德才雙馨,又與何如璋有世交之誼,被邀一同赴日,以參贊身份輔助公使外交事務。盡管從職務上看,黃遵憲只是副手,但他“器識宏遠,博學多才”,更難得的是通達時務、精煉能干的辦事能力,在同儕中有鶴立雞群之感,曾讓閱人無數的梁啟超折服不已,視為晚清政壇罕見之外交人才:“先生治事,文理密察之才,以吾所見國人多矣,未有一能比也。”黃遵憲與公使何如璋之間的配合也堪稱珠聯璧合,互補性極強,錢仲聯先生在《人境廬詩草箋注》中評到:“(何如璋)多謀善變而寡斷,先生則每事必觀其深而有定見,故使館中事多待決先生。”黃遵憲以己之長彌補何公使之短,又深受何的信任倚重,其善於辦事之才在對日外務中得以發揮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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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遵憲像》。葉衍蘭、葉恭綽 編著:《清代學者像傳》,1928年

 

 

在赴日之前,黃遵憲對日本“阻貢”事件已有相當了解,與日方交涉此事也是赴日使命之一。1875年日本阻貢事件發生后,琉球尚泰王派遣紫巾官向德宏來華陳情。其后浙閩總督何璟、福建巡撫丁日昌奏報清廷並建言:應利用何如璋等人赴日履職之機,邀集西方諸國駐日大使,按照萬國公法與評是非曲直。但因諸事蹉跎,駐日使節一行直到1877年才出行。何、黃赴日前夕,光緒皇帝命其“俟到日本后,相機妥籌辦理”,與日本交涉“琉案”。

赴任伊始即遭遇琉球交涉問題,是黃遵憲外交生涯中經歷的一件大事,而其高瞻遠矚的胸襟和善於謀斷的才干在此歷練中得到充分展示。1905年3月28日,一代外交家黃遵憲辭世,流亡在日本橫濱的梁啟超立即在《新民叢報》發文悼念,將其力爭琉球的事跡列為生平諸般功績之首。

 

抵日后,黃遵憲開始埋頭做功課,對日本、琉球的歷史現狀以及日本處置琉球的前因后果做了詳盡的調查研究,以便有備而來,摸清日本吞並琉球真實意圖,尋找有效對策。通過大量扎實的調查研究,黃遵憲對日本吞並琉球、侵佔台灣的企圖和來龍去脈洞若觀火,一種危機意識油然而生,將與日本爭琉球擺到關乎國脈存廢的戰略高度。他看到日本經過明治維新開始顯現成效,在推行新政在東亞迅速崛起的同時,其擴張領土的野心已經開始萌發,將來一日勢必成為挑戰中國東亞霸權的頭號勁敵:“日本論者,方且以英之三島為比,其亟亟力圖自強,雖曰自守,亦理有以小生巨、遂霸天下之志”,將來“首當其沖者為吾中國。”爭琉球是為保台灣,也就是保中國東南河山。他認識到:“日本人阻貢,意在必滅琉球﹔琉球既滅,行及朝鮮。因琉球迫近台灣,如果我棄之不理,日本人將琉球改為郡縣,練民兵﹔琉球人民因我國拒絕援救,就會倒向日本一邊﹔彼皆習勞苦耐風濤之人,他時日本一強,資以船炮,擾我邊陲,台澎之間,將求一夕之安不可得。”為保台灣計,今日與日本力爭當然會有阻力,但今日放棄,隱患更深。即便由此引發與日本沖突,也不能不爭。這就是黃遵憲極力主張對日強勢必爭琉球的戰略出發點。

 

黃遵憲不是那種隻說不練的外交家,他的每一論斷都是以扎實的調查研究為原點。通過身在日本的便利,他廣泛利用各種資源,深入研究日本國情,做到知己知彼,也從中了解到日本的“短板”:彼時日本國力雖雲蒸蒸日上,但也存在局限,尤其國家財政狀況極不樂觀,1877年西鄉隆盛在西南舉兵,幕府殘余在各處抵抗,明治政府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以平息,巨額軍費開支使國庫空虛,舉債已超二億日元﹔軍事實力也乏善可陳,陸軍常備軍隻有三萬多,海軍隻有四千余名,兵艦十五艘﹔而且日本國土狹長局促,缺乏戰略緩沖地帶,一旦開戰,清國兵艦進逼周邊海域,“吾誠恐其鼎舉而臏絕,地小而不足回旋也”。洞穿日本的家底,黃遵憲認為這是為與之爭奪琉球的有利條件,其力主採取強硬手段“爭琉”的底氣,來自對日方軟肋的透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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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戰爭”中的西鄉隆盛與部下。法國新聞雜志 Le Monde illustré, 1877年

 

 

基於上述調查研究,黃遵憲代何如璋公使上書總署衙門,提出解決琉球問題的上、中、下三策:“一面辯論一面派遣兵舶責問琉球,征其貢使,陰示日本以必爭,則東人氣懾其事容易成”,即“爭”為上策﹔其次“據理力爭,止之不聽約球人以必救使抗東人,日若攻琉我出偏師應之,內外夾攻破日必矣。東人受創,合議自成”,“救”為中策﹔如上述二策不成,作為下策隻好“談”:“反復言之”抗議復警告,援引國際公法,邀各國大使評理,“使日人自知理屈,球人僥幸圖存”。黃遵憲在獻策同時,也在上書中鮮明表達自己主張,即希望清廷採用上、中兩策,對日強勢,以義無反顧的斗爭求得和平解決琉球問題,阻止日本南侵計劃,打亂其大陸政策的戰略部署。

 

即使在今天看來,一百多年前黃遵憲的“爭琉三策”所表現出來的眼界和智慧還是令后人感佩不已的。假如清廷接受黃遵憲等人的建議,那麼琉球國的命運,乃至清朝在東亞政治版圖中的處境,也許會是另一種氣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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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遵憲 著:《日本國志》,上海圖書集成印書局,光緒24年(1898年)

 

 

梁啟超就曾這麼想過。他曾調閱了駐日公使就交涉“琉案”和大清外交總署間的往來文牘,發現在往返數十通、洋洋十幾萬字的書函中十之七八均出自黃遵憲手筆,自始至終黃都“力主強硬手段,策日本當時國勢,謂我若堅持,彼必我屈,洞若觀火,纖悉周備,而政府不能用”。痛惜清政府不能採用黃遵憲所主張的強硬方略,坐失良機,未能及時遏制日本的擴張勢頭,以致埋下喪權辱國的禍根。

 

歷史沒有假設,隻有結局。眼界決定境界,格局決定結局。以李鴻章為代表的清廷外交高層精英,在對待“爭琉”交涉中表現出來的短視、消極而又自相矛盾的心態,導致在與日本的較量中一再誤判形勢,戰略、戰術一錯再錯,使何、黃二人在日本的種種努力因失去堅強后援而大打折扣。盡管當時中國所處內外夾擊的環境下,不容李鴻章們游刃有余妥善處理琉球爭端,但清廷主管外交高層沒有看到琉球在中日兩國未來角逐海上霸權中的戰略意義也是不爭事實。他們對駐日人員提出的對日強硬主張不以為然,甚至把和日本爭琉球看作是為了爭小國區區之貢的務虛名而已,“中國受琉球朝貢,本無大利……若再以威力相角,務虛名而勤遠略,非唯不暇亦且無謂”,並指責“遣兵責問日本,對日強硬”是“小題大做轉涉張皇”,擔心得罪日本,引發邊舋。但又擔心放任日本吞琉球,放棄與中國五百年締結冊封朝貢關系的宗藩邦國有失天朝體統,也為國內外輿論不容,所以順理成章選擇下策,即令何、黃援引《修好條規》第一、二款中有關“兩國所屬邦土,亦各以禮相待,不可互有侵越”的內容與相駁難。

 

雖然當局一意退讓,何如璋、黃遵憲仍千方百計,努力為國家利益謀求較好的結果,其持節不辱使命的品格,甚至獲得明治政府高層精英發自肺腑的敬重和欽佩。1878年7月間,何、黃接到清廷要他們“據理詰問”的指示后,即去拜會美國駐日大使尋求支援,同時晤談外務省寺島宗則,提出一封措辭強硬的抗議照會。照會歷述琉球與中國之歷史關系,並引據琉球國在大清咸豐年間,曾與美、法諸國締結條約時,條約簽署皆用大清、年號、歷朔、文字的事實,說明“琉球為服屬我朝之國,歐米各國無不知之”的鐵証,責問日本“背鄰交,欺弱國,為此不信不義無情無理之事”,首先違背《修好條規》中第一條有關兩國所屬邦土,亦各以禮相待,不可互有侵越的原則。據說這一照會遞到日本政府,激怒了外務省官員,日本駐華公使森有禮甚至要求將其另行刪改,否則將照會原封寄還清廷外交衙門。何如璋、黃遵憲等卻毫不退縮,堅稱隻要琉球與中國的傳統朝貢關系得以維持,“即將照會撤回,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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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裡城。興建於14世紀,直到琉球被日本佔領前,均以國都的身份,成為琉球王國的政治文化中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陸軍第32軍在地下挖掘坑道,設置指揮所,導致該城在1945年5月的沖繩戰役中被美國海軍飛機及戰列艦多次轟擊,完全毀壞。后重建。2000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雖然何如璋、黃遵憲等人在日本“據理力爭琉球”,但清朝決策層的態度讓日本從中看出中方無意爭回琉球,一不做二不休,於1879年4月派兵進入首裡城,擄獲尚泰王及王子王臣到東京,直接擅自廢藩置縣。隨著明治政府派出的第一任沖繩知事鍋島直彬到任,琉球國滅亡,成了日本版圖裡的沖繩縣。何、黃雖知回天乏力,但前后都不曾放棄努力,或擬文交涉或面訪日本朝野,在1879年4月日本行將向琉球派兵之夕,他們還鄭重發文阻止。在日方宣布廢琉球為沖繩縣的文告發布后,清駐日使館又照會日本外務省,駁斥其來函中以廢琉球置沖繩縣為日本“內政”的說法:“貴國之列在版圖者,自稱內政可也﹔琉球孤懸海中,從古至今,自為一國。即封貢於我,為我藩屬,其國中之政教禁令,亦聽其自治。”因而強調“琉球之事,我國理應與聞”。

 

琉球作為中國冊封朝貢體制內重要成員被日本所滅,在國內引起的震撼是相當劇烈的,清議鼎沸,清廷高層也面臨前所未有的輿論壓力。時值美國前總統格蘭特來華游歷,按計劃下一站還將赴日訪問,這使處於解決這一糾紛風口浪尖的李鴻章看到借助外力調停來解決中日琉球爭端的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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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王國向中國的進貢船

 

 

黃遵憲作為駐日公使高參,經常和歐美諸國外交官打交道,知道格蘭特在西方世界的分量。雖然此前已有美國國會知會駐日美使:日本已承諾維護美國在亞太所有既成利益,格蘭特此行只是以私人身份訪日雲雲,但黃遵憲仍不放棄最后的努力。格蘭特抵日后,黃遵憲即將中日間有關琉球問題交涉文書英譯件交格蘭特,這些文書后經格蘭特助手交美國主流報紙發表,引起西方世界的強烈反響,反過來流回日本,在東京《朝野新聞》和《郵便新聞》等大報上刊登,令日本政府尷尬不已,擔心進一步引發國際干涉,造成外交上的被動,決定考慮格蘭特的出面調停方案:即將琉球國一分為三,北部日本原佔據五島由日本統轄﹔中部諸島由琉球立國自治﹔南部的八重山和宮古劃歸清朝所有。日本經過權衡后接受這一方案,但事后又反悔,將三分琉球的方案改為二分,不提琉球復國問題,而宮古島、八重山歸附中國的前提條件必須允許日本人進入中國內地自由經商,獲得英美列強此前獲得的特權。彼時因中俄在新疆伊犁緊張對峙,日本又准許俄國海軍停泊長崎,對中國東南部構成威脅,清朝擔心如與日本弄僵而造成日俄聯盟對付中國,勢必難以收拾,權衡再三,底牌出盡的李鴻章也覺得“事已至此,在日本已算退讓,恐別無結局之法”,准備接受日本的二分方案。

 

1880年10月中日雙方就分島改約達成協議,定於1881年1月正式交割二島,消息傳出國內外炸開了鍋,琉球國赴北京請願使林世功以死相抗。在東京的黃遵憲對改約強烈反對,尤其是允許讓日本人進內陸經商之附加條件,他認為斷不能接受,指出:日本與我國地既逼近,其人多貧窘,性復貪利,如讓日本人像歐美人一樣享有內陸經商領事裁判利益均沾,許其一體享受勢必紛至沓來,小民生計將盡為所奪,禍害不堪設想。黃遵憲的上書基本代表了清廷反對分島改約的主流意見,於是清廷責成李鴻章統籌全局速結球案。其時中俄邊疆糾紛有所緩和,李鴻章擔心日俄勾結的挂慮減弱,於是對球案採取“延宕之法”,日本駐華公使在北京遲遲等不來換約,憤然離華。琉球分治一案就此不了了之。清朝始終沒有在分島改約上簽字,這意味著並沒有承認日本對琉球的佔領,清國也沒有放棄對琉球國的宗主權。

 

作為駐日外交官,何如璋、黃遵憲圍繞“琉案”對日抗爭,也算是盡了全力了。

 

琉球交涉以失敗告終,主導大清外交的高層在琉球問題上認識的偏差和應對突發事件時發生一系列操作失誤是一大原因,但根源上還在於當時內外交困的大清王朝,手中已經沒有什麼像樣的底牌,足以應對來自外部侵凌的窘局了。

 

 

 

黃遵憲本人對駐日期間圍繞琉球爭端的結局一直耿耿於懷,可謂抱恨終生。個中原因,固然有宗屬國命運共同體之間唇亡齒寒的危機意識,也有對迅速崛起的日本可能危害中國的深深憂慮,還有就是對琉球這一與中國親密往來五百年的友邦不幸遭遇的深深同情。在傳世詩集《人境廬詩草》中,追憶赴日之初深夜船上遭遇琉球使臣的往事就寫了兩首,一長一短俱見深情。其中七言長篇敘事詩《琉球歌》是悼念琉球國的挽歌,追述琉球王國的光榮歷史,贊美中琉之間的深厚友誼,總結琉球亡國的歷史教訓,也隱含自己沒能挽救危亡於倒懸的遺憾與自責,感情十分真摯,至今讀來扣人心弦。這首詩深受琉球人喜愛,被譽為“琉球國興亡史詩”。

 

1891黃遵憲轉職任英屬新加坡總領事,但處理“琉案”的種種仍然令他耿耿於懷百感交集,揮毫作《續懷人詩》抒懷:“東方南海妃呼豯,身是流離手採薇。深夜驪龍都睡熟,記君痛哭賦《無衣》。”

 

詩中回想起與馬兼才不同尋常的見面,贊揚其忠君愛國情懷,並引用《詩經·秦風》“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已興師,修我戈矛”之句,宣示要和琉球人民風雨同舟、同仇敵愾、復興王國的決心。

 

1894年底黃遵憲結束了十七年的外交生涯歸國。波詭雲譎的十九世紀末,東亞海域局勢風雲突變,黃遵憲的預言不幸成為現實:

 

此年,日本以琉球為跳板入侵朝鮮,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大清北洋海軍在李鴻章錯誤路線指導下,一錯再錯節節敗退,最終以北洋水師全軍覆沒宣告全面失敗。接著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台灣、澎湖、遼東半島被割讓給日本﹔朝鮮脫離與大清的宗屬關系獨立﹔賠償日本軍費兩億兩白銀等條款令中國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不能自拔,何止琉球從此復國無望,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東亞冊封朝貢體制也分崩離析,大清王朝的國運也隻能用苟延殘喘來形容了。

 

馬關條約十年后,黃遵憲在憂國傷懷中郁郁而終。歲月不居,倏忽兩甲午,黃遵憲已經長眠一百一十年了。

 

 

 

 

 

(本文原載於《書屋》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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