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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僑界代表、委員新變化
2016年03月02日09:16  來源:中國僑聯

眾所周知,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積極參與中國的經濟建設,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如改革開放以來,華商投資一直佔中國吸收外資的60%以上。華僑華人也是中國公益事業的重要支撐力量。自改革開放至2014年5月,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對中國公益事業的捐助總額超過900億元人民幣[1]。除了投資、捐贈等經濟參與外,海外僑胞對中國政治的參與也是他們與中國關系的重要方面,這一點似乎還未引起學界的足夠重視。21世紀以來,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的政治參與發生了新變化。

一、參與人民代表大會的新突破

人大代表是華僑、歸僑、僑眷參政議政的重要途徑。《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總則第6條和《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6條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歸僑人數較多地區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代表[2]

從國家層面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華僑代表發生了變化,由華僑代表轉變為歸僑代表。第一至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分別有32、30、30名華僑代表﹔第四屆開始改為歸僑代表,仍為30名﹔從第五屆以來,每屆的歸僑代表名額均為35名。但僅局限於歸僑身份,不包括僑眷。

從地方層面看,絕大部分省份在身份上都突破了歸僑的局限,將代表候選人范圍擴大到了僑眷。據筆者粗略梳理,30個實施歸僑僑眷權益保護辦法的省份中,除上海、山東、山西、廣西4個省份之外,有26個省份都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僑眷代表。《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第6條規定:“省人民代表大會和歸僑、僑眷人數較多的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僑眷代表。”[3]其他省份的此條規定基本相似。有些省份歸僑僑眷代表的比例較高。如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共393名,其中,歸僑僑眷代表19名,佔4.83%[4]

經過60年的發展,歸僑僑眷的情況發生了新變化。如前所述,3000多萬歸僑僑眷中,歸僑人數所佔比例越來越小,隻有77.7萬人,比例為總數的2.3%。而隨著出國定居人數的不斷增多,僑眷的隊伍越來越龐大。因此,近年來出現了呼吁擴大僑界人大代表的訴求。2015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致公黨中央委員許虹建議將人大代表中的歸僑代表擴大為歸僑僑眷代表,並增加代表數額[5]。在這方面,地方已經先行一步,積累了實踐經驗,打下了法理基礎。

除了歸僑僑眷參與各級人大外,近年來,一個重大突破是華僑重新參與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中國第一大僑鄉廣東率先垂范。2014年,廣東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首次邀請在粵投資、工作、居住或祖籍廣東的10名華僑列席,這在廣東尚屬首次,在全國也屬創舉。這10名華僑來自全球5大洲、9個不同國家,他們當中有成功企業家、知名學者、杰出僑領、知名文化人士等。他們平時非常關心社會公共事務,具有一定的議事和參與公共管理能力。邀請列席的華僑與其他列席省人代會人員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為了發揮華僑列席會議的作用,省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專門成立了華僑列席省人代會服務保障小組,會前將舉行座談會,向受邀的華僑介紹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及省人代會的情況。在省人代會期間,列席省人代會的華僑將統一編入相應的代表團,參加審議和發表意見。此外,大會還安排兩場專題座談會,聽取華僑的意見和建議,為他們了解廣東省省情和發表意見搭建專門平台[6]。2015年,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再次邀請17位華僑列席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為廣東發展出謀獻策[7]

二、參與政治協商會議的新突破

邀請海外僑胞列席政協會議,是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大團結大聯合組織優勢、不斷拓展人民政協海外聯誼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人民政協制度的一項重要創新,也是海外僑胞參與中國政治的新突破。

從國家層面來看,2001年3月,全國政協九屆四次會議首次邀請9位海外華僑列席會議,揭開了海外僑胞參與政協新的一頁。此后,根據海外僑胞中華人比例超過華僑比例的實際情況,在部分政協委員和海外僑胞的建議下,從2004年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開始,全國政協適當擴大邀請范圍,邀請華僑與華人代表共同列席政協全會。2001~2015年,全國政協共邀請來自66個國家的437位海外僑胞列席政協會議[8]。他們中有愛國老僑、知名僑領、科技翹楚、商界精英、新華僑華人、華裔新生代和留學回國人員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較強的影響力和較高的知名度。

從地方層面看,1984年就開始這項工作。1984年,北京市政協邀請海外僑胞列席政協會議,開創了邀請僑胞列席政協會議的先例。較早開展這項工作的還有上海(1986年)、海南(1988年)。1984~2013年,各地政協累計邀請海外僑胞回國參與政協活動1620 余人次[9]。到2013年,已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8個副省級城市開展了這項工作。

還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地方明確規定政協中要有歸僑僑眷委員。《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第8條規定:“本省省級和歸僑、僑眷較多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僑眷代表和歸僑僑眷委員。”[10]實際情況如何,各地是否有同類情況,仍有待進一步調研。

三、僑務機構搭建參政議政平台

除了人大、政協外,有關僑務部門也十分注重發揮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參政議政的作用,為他們搭建多種平台。比如,中國僑聯聘請了為數眾多的海外顧問和委員、海外青年委員、特聘專家以及海外律師團和法律顧問委員。

2004年7月,中國僑聯第七屆委員會開始聘任港澳顧問和國外顧問﹔2009年7月,中國僑聯第八屆委員會,除繼續聘任港澳、海外顧問外,還開始聘任海外委員:2013年12月,中國僑聯第九屆委員會聘任海外顧問和委員規模繼續擴大。

自2001年起,中國僑聯還成立了青年委員會。青年委員會中,港澳地區和海外委員佔有很大比例。第一屆中國僑聯青年委員會(2001~2007)委員有來自14個國家的海外委員﹔第二屆中國僑聯青年委員會(2007~2014)委員有國外委員338名,分布在60個國家﹔第三屆中國僑聯青年委員會委員(2014年12月至今)海外委員覆蓋91個國家和地區[11]

此外,2010年初,中國僑聯還成立了特聘專家委員會。截止到2014年底,特聘專家委員會召開了5次年會。特聘專家143位,其中院士29位,千人計劃人才56位,百人計劃人才24位,長江學者31位。專家們利用自己的專業優勢和熟悉海外情況的優勢,積極為中國的改革發展建言獻策。特聘專家委員會已成為僑聯凝聚僑界高層次人才的重要載體和服務國家改革發展的重要力量。

2008年,中國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成立了海外華僑華人律師團﹔2013年,中國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先后聘請14個國家和地區的33名海外華僑華人律師為海外委員。海外律師和海外委員為依法維護僑胞權益、向海外宣傳中國法律、向海外宣傳中國文化、開展民間外交等做出了積極貢獻。

(本文節選自《華僑華人研究報告(2015)》,作者中國華僑華人歷史研究所副所長張秀明)

 


注釋:

[1]《中國全國華僑捐贈工作會議在穗召開》,中國僑網,http://www.chinaqw.com/sqjg/2014/05-27/4961.shtml

[2]《中國僑聯五十年》,中國華僑出版社,2006,第437頁。

[3]《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中國僑網,http://www.chinaqw.com/zcyj/2014/04-22/1339.shtml

[4]《海南選出393名省五屆人大代表 歸僑僑眷佔席4.83%》,海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http://dfoca.hainan.gov.cn/qqqw/201212/t20121216_831408.htm

[5]  《人大代表建議將歸僑代表擴大為歸僑僑眷代表》,中新社,http://gqb.gov.cn/news/2015/0310/35211.shtml

[6]《廣東省人大會議首次邀請10名華僑列席》,中新網,http://chinanews.com/df/2014/01-075708797.shtml

[7]《華僑列席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廣東發展凝聚僑胞智慧》,廣東人大網,http://www.rd.gd.cn/rdzt/rdh3/xwbd/tt/201502/t20150210_145209.html

[8]《38位海外僑胞列席全國政協會議:關注中華文化走出去》,人民網,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313/c242021-26688818.html

[9]陳文良:《制度視角下的海外僑胞回國參加政協會議機制:歷史、現狀與發展》,《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13年第3期。

[10]《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中國僑網,http://www.chinaqw.com/zcyj/2014/04-22/1391.shtml

[11]《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中國僑網,http://www.chinaqw.com/zcyj/2014/04-22/1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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