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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飛力:華人的外遷及回歸
2014年08月15日15:19  來源:中國僑聯

今天我選擇了一個不太好把握的大題目:近現代中國海外移民。人們也經常使用一個較有威脅感的詞來對它進行詮釋——“中國海外發展”。而事實上,無論是作為舊帝國或是新共和國的中國政府都幾乎沒有對海外移民的發展進行過任何干預。正如王賡武所指出的“商人無國界”(商人在這裡指東南亞地區建立殖民城市的手工業者)。這些漂泊的商客在海外建立了他們的“客鄉”。也正是在那裡,歐洲的殖民者與他們展開了貿易合作,從而打開了中國與世界的交流窗口。

我的標題已經點明了存在於中國近現代歷史與中國僑民歷史之間的深刻聯系。為了更好地闡述清楚,我將提出三個簡化過的觀點:中國移民的近現代歷史和中國近現代歷史可以作為研究同一段社會歷史進程的兩個方面﹔我們通常所說的“移民社區”作為一個雙邊的有機整體鑲嵌在兩個不同的社會之間﹔像一個文化意義上的“走廊”(corridor)一樣,使兩個社會得以互通人員、財富和信息。

在將近五個世紀的歷史進程中,中國移民已經建立了並且還在繼續發展著很多 “海外飛地”。它們作為允許特殊規則存在的場所,為清帝國及現代中國提供了可以與海外進行商業合作的通道,並且同時保証這種合作免於官僚規則和意識形態的掣肘。

我先以一個簡短的歷史背景介紹來開頭。

中國移民的近現代歷史包括了四個時期(和其他所有類似的分期一樣,不同時期之間會有模糊和重疊的邊界):早期殖民時代(16—19世紀中葉)﹔大規模移民時代(約19世紀中葉至1930年)﹔亞洲革命時期(19世紀后期到20世紀后期)和全球化時代(20世紀以后)。

中國的“現代”移民開始於16世紀早期,與歐洲人進入東南亞的時間大致相同。那時的歐洲人通常會在中國商人的殖民地設立重要的貿易樞紐:葡萄牙在馬六甲(1511年)、西班牙人在馬尼拉(1570年)、荷蘭人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1619年)、英國在檳城和新加坡(1786和1819年)。因為歐洲人的惠顧,中國商人成為殖民地間重要的中間商團體。在東南亞的大陸區域(其直到19世紀尚未被殖民地化)也有著類似的進程:例如18世紀末曼谷王朝時期的暹羅國(Bangkok-period Siam),華人已經控制了皇室(有部分中國血統)的財政管理。

通常認為中國近現代時期開始的標志,是明朝對私人海上貿易禁令的解除(1567年)和半公共半官方的貿易場所“洋市”(maritime lobby)的設立。政府的一系列舉措為客商涌向海外提供了客觀條件——盡管移民海外的行為本身仍屬非法。這段開放時期相當短暫,但它確實是一個重要的歷史轉折點。

殖民時代早期的歐洲人十分依賴中國移民,這些中國人通常作為中間商幫助他們進行對中國或對殖民地的貿易,或者作為稅收官員為殖民地政府服務。這些中國商人為中國所做出的一個重大貢獻,是在馬尼拉用絲綢和瓷器交換西班牙人手中來自美洲(New World)的白銀,再使用帆船將白銀運輸到中國的東南部。這些白銀對中國的商業化進程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另外,他們還使用帆船幫助荷蘭商人在爪哇和中國之間進行貿易往來。

正如施堅雅(G. William Skinner)所指出的,當時的人口遷徙是個緩慢的過程,漫長的時間讓這些地區形成了穩定的本地化的華人社會。華人移民與當地女性通婚的結果是某些地區(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的居民擁有了一些中國文化的特征——盡管他們並不使用中文。

大規模移民時代開始於拿破侖戰爭期間的英國介入東南亞和東亞之后。當時西方勢力依靠“條約體系”(treaty system)和鴉片戰爭控制了中國的港口城市。未受監管的勞工招募者往往使用暴力或者欺詐手段招募移民,並將他們運送到世界各地急需勞動力的種植園和礦場。隨著北美和澳大利亞淘金熱的興起,也有中國人開始自願移民到那些地區。由此掀起的移民潮歷史性地改變了移民的路線和目的地。在1860—1893年的移民合法化階段,自願和非自願移民的數量都大幅增加了。大約從1900年開始,移民的性別比例也開始趨向正常。這即是臭名昭著的“苦力貿易”(coolie trade)時期,殖民地世界廣泛地使用到了廉價的亞洲勞動力(其中主要為華人,但也包括印度人和爪哇人)。得益於蒸汽動力運輸的發展,大量的中國新移民涌向了較老的移民目的地,這些來自中國和其文化圈內的新移民最終融入了已被同化的老移民社區。隨著航運變得安全快捷,移民和他們的中國家鄉得以建立雙向聯系,這使他們和家鄉的關系變得緊密而且更加政治化了。

“亞洲革命時期”指的是亞洲抵抗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統治的時期。期間日本作為區域性強國崛起,並幫助了東亞及東南亞地區驅逐西方統治者的運動。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和越南等前殖民地國家紛紛獨立。此時的中國海外移民發現自己的勢力隨著其西方主顧的離去而逐漸減弱,這使他們的政治和文化認同以及他們一直以來的經濟戰略都面臨著新的挑戰。在這一階段的末期,中國向東南亞的移民活動停止了。中國大陸建立了新的政權之后,台灣和大陸的政治較量也使殖民社區內部產生了矛盾。中國移民很快就意識到他們自己在前殖民地國家的獨立運動中成為了替罪羊和被壓迫者。

現在我們正處在全球一體化的時代,它給中國的移民模式帶來了重大的轉變。移民的流向有了顯著的變化,東南亞已不再具有誘惑力。對於移民來說,此時的北美洲和大洋洲顯得更加熱情好客。隨著標榜“種族排除”和“白人至上”的律條被廢除,中國移民享受到了慷慨的移民政策。歐洲也吸引到了新移民,其中還有成千上萬中國移民從前歐洲殖民地遷徙而來。得益於后毛澤東時代中國的開放政策、便捷航運和電子通訊的發展,移民可以更加自由地同家鄉往來。至此,中國移民的階級構成和出身地區產生了重大變化。

以上是對移民歷史的簡略介紹,下面讓我們把話題轉到我之前提出的三個簡要觀點。

近現代中國移民歷史和近現代中國歷史是同一個社會歷史進程的兩個方面。17世紀以來的中國社會歷史表明,在人口迅速增長的大背景下,大量的中國家庭需要尋求新的謀生方式。他們因此選擇了作出改變和進行遷徙。而為此進行的海外移民活動(旅居或定居海外)雖然具有顯著意義,但只是大趨勢背景中一個很小的組成部分。缺少耕地的農業家庭會選擇新的生存方式,例如在市場上出售家庭手工制品和經濟作物。他們還有一種可以出售的“貨物”就是勞動力(通常是男性勞動力),這些家庭將過剩的生產力輸出到家鄉之外更有利可圖的地區。這種生存方式並沒有導致整個家庭的遷徙,而是讓作為勞力的男人離開家庭進行勞動——可能是去附近的農場、相鄰的小鎮,或更遠的地方﹔可能作為體力勞動者、流動商販、長途貨運商或僑居商人。

這裡的假設是,作為一個經濟和觀念(ritual)上的基本單位的中國家庭並沒有被削弱,反而因為其空間的擴張(與現代社會家庭團聚的概念剛好相反)被加強了。外出務工者通過匯款回家的方法,保留了其在經濟上和觀念上的家庭位置。雖然之前這種人口流動的模式被毛澤東禁止了二十年,但它在今天又以驚人的速度重新發展起來,目前中國境內外出務工者的數量已經達到一億。

在中國,家庭一直是遷徙活動的核心。幾個世紀以來,中國家庭處在一個“空間共同體”和“時間共同體”之中。“空間共同體”指的是“共同生活”,但並不意味著生活在同一個物理位置。一個人對他的家庭的“歸屬”(情感上和經濟上),不會因為他生活於千百乃至上萬英裡以外而受到影響。相反,“分開生活”卻可能是指一個家庭共同居住在同一個院落卻過著各自獨立的生活。

“時間共同體”通過家庭觀念和生產活動將一個男人同他的父輩聯系在一起。他通過家庭觀念(“祖先崇拜”),既向上聯系著祖先(供奉他祖先的牌位),也同時向下聯系著后代(他最終也會被后代供奉)。生產活動則打造了代與代之間的經濟聯系,每一代人都有責任照顧現在和未來的家庭成員,以維持和提高家庭的生產力。

這兩個共同體並不是中國家庭所特有,但似乎在中國體現得最為明顯,尤其是在移民中更是如此。生產活動和家庭觀念為遠離家鄉的外出務工行為確立了物質和心理上的合理性,也鼓勵著第一代移民為未來做出自我犧牲。盡管以上因素並沒有直接促成移民行為,但是它們為這種生存戰略創造了與之相適應的家庭環境和文化。

有時候也會有整個家庭一起進行移民的情況,曾有數百萬人以這種方式移居到人口沒有那麼稠密的丘陵地區,滿洲平原、四川盆地以及廣西河谷地區。但是這種整個家庭的遷徙往往是最無奈的選擇,移民活動的首選還是輸出男性勞力,並盡可能地讓家庭留在原地。在勞動力滿足了自耕需求之后,一個家庭剩余的男性勞力就是它最具市場價值的資源。匯款回家的外出務工者提供了家庭生活所需的重要經濟收入。自17世紀起,在具有地理優勢的東南沿海,越來越多的家庭輸出勞力到東南亞殖民地和台灣本島。由於便捷的跨海航運支撐著這個地區的聯系,我們甚至可以將“南洋”(東南亞)和台灣看作是中國東南和嶺南區域的擴展。

基於晚清時期中國人口大遷徙的背景來研究海外移民,可以讓我們更清晰地對比在國內和國外環境下的移民模式。公會性質的機構“會館”,往往作為移民的文化中心而存在著。會館為移民社區與家鄉的來往提供各種方便,並提供一些例如殯葬和運送遺物返鄉的基本服務。移民非常虔誠地將家鄉寺廟的香灰運送到這裡的寺廟神社供奉,他們的神靈就可以為他們提供精神上的慰藉。除此以外,還有很多類似的案例可供研究,幫助我們了解這些僑民為了適應海外生活而設立的各種機構。

從晚清時期開始,移民海外的行為被逐漸認可。大陸人將海外移民視為“外國人”的傳統認知也逐漸地淡化了。

相較於傳統上認為人口壓力是推動移民行為的主要動力或重要因素,我們還應該考慮到晚清時期的社會經濟狀況。當時的中國人潮涌動,商業繁榮,各種市場關系構建了一個巨大的舞台。每個中國家庭都會自然而然地嘗試抓住各種機遇。由於當時的社會已經能夠從容應對人口壓力問題,境內的大規模人口流動可以視作是對商業化的適應性行為。同時,選擇留在農村家中的人往往被刻畫成負面形象——他們的生活僅僅是圍繞在田地和灶台之間,他們細心地照料祖墳,舉行各種傳統儀式,過著一種遠離現實的生活。盡管這些人的生活方式被官方思想家和保守衛道士們所稱頌,但也不足以減弱人們對改變生活的渴望。數以百萬的家庭需要改變生活方式,以適應商業化和流動性,他們建立了很多機構來幫助他們適應這一改變,例如會館、分廟、幫會,以及輸送資源和文化的走廊。晚清時期,移民的這些適應機制、相關機構或其功能上的特征最終也被海外移民所繼承。在這些方面,令人吃驚的發現是商業化和人口遷徙並沒有削弱親屬或鄉族的凝聚力,反而成功地維持甚至將它加強了。趨利性的經濟體系會削弱親族關系的說法,不但不適用於中國移民,它甚至不適用於所有的移民情況。我們所說的“移民社區”是一個雙邊的有機體,它鑲嵌在兩個不同的社會中間並承擔起文化意義上的“走廊”的功能。它幫助兩個社會互通人員、資金和信息。即使是在移民已經擁有了穩固且不依賴於家鄉的利益基礎(niches)的情況下,他們仍然會維持著與家鄉和親族的聯系。其首要原因是利益因素,他們需要從家鄉購買勞力,同時也需要將財富輸送回家鄉。另外也有文化上的因素,一個旅居的勞動者或者商人,可以通過提供資金以及幫助親屬移民的方式來賺取社會資本。這種幫助和依附並不排斥與其客居地的非親屬或異鄉人的合作,有時甚至會發展為雙向的忠誠。維持利益基礎就意味著要與家鄉建立一個同時擁有文化、社會和經濟性質的走廊。在晚清的中國社會這樣的走廊縱橫交錯,進行著繁忙的資金、社會和文化輸送。這些走廊可以被視作家鄉的擴展,將人們的利益和情感延伸到很遠的距離。這種連接既是物質上的,也是文化上的。

當我們探討早期中國海外移民社區的時候就會發現,利益基礎和走廊構成了他們的生活框架,這和中國境內的移民並沒有區別。利益基礎是保証一個移民生存下來的職業特長或社會角色(也可能是好運、勤勞和繁榮的大環境),通常對東道國具有社會經濟價值且較少有來自其他群體的競爭。尋求可行的利益基礎是所有移民都必須要面對的挑戰,也是他們求生的第一步,這在他們還沒有完全了解當地的經濟環境時就顯得特別艱難。這個過程類似於生態學上物種的遷徙和適應,最后往往是通過競爭的方式,實現整個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利益基礎”是保証移民群體在新環境生存的關鍵因素,而“走廊”是移民的老環境的延伸,它以一種顯而易見的方式將移民與他們出身的村落、宗族和鄉土連結在一起。我們需要將它與“鄉愁”(myth of return)和回家的渴望區分開來,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看,實際上移民並未離開家鄉。雖然他們生活在別的社會中,但他們依舊保留了他們在經濟、文化和血緣上的歸屬。維持這樣的“走廊”可以說是僑居生活的本質。無論是從心理上或是習俗上,移民都不會割斷與故土的聯系,他們也不會改變他們在血緣上和文化上的標記。

走廊除了有空間性的特征,他們的重要性更體現在社會和經濟上。一位歐洲華人移民的權威否認這個說法,他認為那些輸出海外移民的社區(僑鄉)與海外移民社區間最為重要的是親人間的情感聯系而非社會和經濟聯系。但我們認為,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是移民與其客居地社會的隔離(這尤其是在第一代移民身上會特別明顯)。蕭燦鵬關於中國洗衣工的研究論文正是以“社會隔離之研究”作為副標題的。這裡的“隔離”是指海外移民與非華人社區的隔離,而並不是他們與家鄉的隔離。從當時海外移民與家鄉的來往信件(蕭燦鵬引用的文字証據)裡,可以找到有關匯款和勞動力輸出的內容,証明了走廊一直處在有效運作當中,它在心理上和經濟上保持了海外移民和家鄉的緊密聯系。在現在這個交通、通訊、金融系統都很發達的時代裡,移民或許可以很容易地維持與家鄉的聯系。但讓我們驚訝的是,現有証據可以証明,人們在更早的時代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維持類似的聯系。

這樣的走廊會持續多長時間?一個合理的假設是,這些走廊僅僅會作為第一代或前兩代移民的適應機制而存在。但是我們有証據証明,雙向的人員和資金流動在航海時代會持續相當長的時間。經濟利益可能會使走廊持續開放以保証勞動力的外輸,以及人員(無論生死)和資源的回流。利益基礎和走廊隨著時代和大環境的變化而變化,他們之間的互動在移民歷史中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如果一個移民社區的利益基礎涉及與中國的貿易,那麼長期地切斷他們與中國的聯系,也就等於剝奪了他們的利益基礎。相反,當移民的后代不再依賴老移民的利益基礎,而是更廣泛地參與到本地社會經濟生活之中時,走廊就會變得脆弱甚至消失。

目前我們所勾勒出的晚清社會形態顯示出了一種依賴於人口流動的生活方式。生態因素促使人們遷徙,從而有效利用可使用的生存空間,因此勞動力會在空間和職業分工上同時呈現分散的趨勢。由此產生的“移民社區”和“家鄉(僑鄉)”,逐漸形成在這一社會形態的兩端,對於任何一端來說,他們的健康發展和生存都決定於其與對應端的人員、金錢和文化往來。在這樣的社會中,所有的社會階層都接觸到了貿易和商業知識。參與了商業網絡和市場化的農民需要了解民間信貸、風險盈利和雇佣關系等概念。實際上這給了這些貧困的外出務工者一個非常好的機會來學習財務和商業知識,從而使他們獲得了在外獨立經商的能力。所以我們可以認為,中國海外移民強大的生存能力,很大程度上都得益於中國本土的商業化過程。

在將近五個世紀的歷史進程中,中國移民已經建立並且還在繼續發展著很多“海外飛地”。它們作為允許特殊規則存在的場所,為清帝國及現代中國提供了可以與海外進行商業合作的通道,並且同時保証這種合作免於官僚規則和意識形態的掣肘。

殖民地為中國商人提供了一個絕佳的經營場所。其中的精英從歐洲殖民者手中(在暹羅則是從君主手中)得到了很多特權,甚至包括稅收業務的特許經營權。稅收權使富有的商人有機會壟斷那些高回報潛力的關鍵行業,例如鴉片和酒的制造銷售、賭場和妓院的經營。其中也包括一些並不引人注目但仍有利可圖的行業,例如屠宰場和農村集貿市場。商人們需要向殖民地政府支付大筆金錢來買斷這些特許經營權,並期望著能夠收回投資並且謀取暴利(壟斷意味著他們可以操縱商品的價格)。這樣的壟斷經營往往會塑造出華人社區的“領袖”,他會承擔執法、仲裁和保護僑民的責任,並擔任華人社區和統治者之間的中間人。

中國商人和他們的客戶無疑是殖民地的二等公民,但與是三等公民的當地土著相比已經值得慶幸了。他們的商業技能為殖民者所重視,並因此得到了相應的保護。這種合作關系和中國的官商關系十分相似,但是與中國內陸的情況相比而言,他們的處境要好得多,就像1899年一位在新加坡的華人移民這樣寫道:“生活在英國、荷蘭、葡萄牙、法國或者西班牙的殖民地有一大好處,就是可以享受這些國家仁慈的保護,卻不用面對貪婪和態度惡劣的官吏。坦率地講,在這裡發展業務比在中國要容易得多。”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從事中歐貿易的殖民地港口作為被特別保護的飛地,可以不受本國制度的阻礙,所以移民會更喜歡這種經營環境。

作為東南亞殖民地的補充,在19世紀中葉產生了另外一種飛地,即中國沿海的“通商口岸”。口岸開放是英國人使用武力的結果(類似於殖民戰爭),但是口岸的管理卻得到了中國商人的積極合作。隨后通商口岸的制度在20世紀中葉被取消,又在80年代以“經濟特區”的名義回歸並取得了成功。這些經濟特區通常是專門從事國際貿易和工業品出口的港口城市,與通商口岸不同的是,經濟特區的規則和政策都由中國政府制定。

歐洲殖民地、通商口岸、經濟特區的演變體現了體制的發展,這個體制連接了中國經濟體和世界市場(包括市場、理念和技術)。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功能,就是讓中國與世界市場整合的同時,又與僵化、腐敗、多變和猜忌的中國官僚體制隔離。

最后我也要談到中國官方開明的一面。明朝政府所開設的“洋市”在16世紀曾經關鍵性地推動了中國沿海省份的貿易和社會財富增長,使保守的官方得以在各種內憂外患中得到喘息的機會。在北京一位重臣的支持下,東南沿海開明務實的官商聯盟促使明朝政權取消了對私人海上貿易的禁令,就當時而言,這是一個驚人的成功。這個聯盟的目的是通過合作確保和平貿易,並將匪盜、叛亂和貧困隔離在“洋市”的邊界之外。另外在1754年也有一個類似的提案,以聖諭的方式使海外移民的返鄉活動合法化,通過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讓他們免於地方官員的勒索和豪奪。這些移民在五百年的海外貿易中形成了歷史悠久的利益集團,鄧小平在1992年的改革,使它可以繼續在現代社會發揮積極作用。正是在這個集團的幫助下,中國的經濟特區才得以持續發展。

如同一個歷史的輪回,當今的經濟特區成為中國從海外獲取利益的通道。與殖民時代“邊境飛地”相似的是,海外移民仍舊是其不可缺席的參與者。目前經濟特區的存在對中國的崛起至關重要,但隨著中國與國際商業社會緊密聯系的趨勢變得無法逆轉,特區這種形式也會淡出歷史的舞台,而中國最終將迎來全面開放。

(作者孔飛力,美國著名漢學家,哈佛大學教授。本文為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劉廣京講座”[The Liu Kuang-ching Lecture]之一。本文選自許知遠編:《東方歷史評論》第2輯,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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