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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府舉行法律講座 私家廚房制作外賣需持執照
2018年04月26日14: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4月26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當地時間4月24日,美國華盛頓特區消費者及法規事務局(DCRA)聯手市長亞太裔事務辦公室,舉辦了面向特區亞裔餐飲業者的餐廳經營相關法規講座。DCRA表示,特區法律禁止個人使用自家廚房,做“私房菜”出售給公眾,如希望成為飲食供應商,需先申請營業執照。

  在當日的講座上,來自特區衛生局、稅務局、消防與急救局,以及DCRA公司注冊辦公室、行政區劃辦公室、商業執照辦公室、法規調查辦公室的官員現身說法,介紹了關於公司注冊、營業執照、區域劃分、衛生局要求、業務規范、防火安全的法律知識。此次講座由美國華人中餐組織支持,配有中文翻譯,參與者以華人餐飲業者為主。

講座現場。(圖片來源:美國《世界日報》記者 羅曉媛 攝)
講座現場。(圖片來源:美國《世界日報》記者 羅曉媛 攝)

  近年來,伴隨著大華府地區華人移民的增加,對各系小吃、家鄉菜肴的需求也在不斷增長,在自家做菜再出售的“家庭廚房”,正通過社交媒體,在大華府地區迅速發展。

  在講座的問答環節,關於“家庭廚房”及餐車管理的疑問最多。DCRA向《世界日報》表示,特區法律禁止個人使用自家廚房做“私房菜”出售給公眾。如果想成為飲食供應商,必須在合法的商業廚房完成烹飪。若無証經營或違規經營,DCRA會先進行調查,並給予10天寬限期,允許整改以符合法律規定﹔若仍未達標,將面臨2000美元甚至更高的罰款。

  目前,在特區開辦餐館、餐車或成為飲食供應商等,首先要到DCRA完成公司或商號注冊﹔其次,要向國稅局申請雇主身份號碼(EIN),再用EIN到特區稅務局注冊﹔在行政區劃辦公室申請使用許可証或住宅使用許可証﹔通過衛生局和消防局檢查,即可提交基本商業執照申請。執照兩年內有效,前后申請總花費為348.7美元。

  會上也提到特區近期的立法提案,建議允許從業者在非商用廚房烹飪,但事先要接受安全檢查,且烹飪的食物僅限於烘焙類,或其他無需控制溫度的極少數食物。鑒於法案尚未通過,DCRA建議希望成為飲食供應商或幫人烹飪家宴的從業者,先申請營業執照。



(責編:宗哲、任雨諾(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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