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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僑聯關於做好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02日16:18  來源:中國僑聯

中僑發〔2018〕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僑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僑聯,中央企業僑聯,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群工(統戰)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組織局: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全國各級僑聯組織和僑聯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堅持黨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團結聯系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積極投身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偉大實踐,在凝聚僑心、匯集僑智、發揮僑力、維護僑益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涌現出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為進一步弘揚廣大僑聯組織和干部職工立足實際、建功立業的奮斗精神、創先精神、奉獻精神,激勵動員廣大僑聯組織和干部職工為僑服務、開拓進取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開創新時代僑聯工作新局面,團結動員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經黨中央批准,中國僑聯決定,在第十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期間表彰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和先進個人。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發揮僑聯組織橋梁和紐帶作用,廣泛凝聚僑心、僑力、僑智,團結動員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通過評選表彰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和先進個人,進一步明確工作定位、理清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更好地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更好地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服務,在新時代開創僑聯工作新局面,凝聚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共同奮斗的僑界力量。

二、表彰獎項

1.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220個,表彰對象為工作成績突出的地方和基層僑聯組織。

2.全國僑聯系統先進個人220名,表彰對象為工作成績突出的各級僑聯組織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大專院校等從事僑聯工作的專(兼)職干部職工。

三、評選條件

(一)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評選條件

1.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充分發揮僑聯組織橋梁和紐帶作用,廣泛凝聚僑心、僑力、僑智,在經濟發展、群眾工作、參政議政、維護僑益、海外聯誼、社會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團結動員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貢獻。

2.堅持為僑服務的根本宗旨,積極聯系、服務、組織、宣傳、發動僑界群眾,努力維護僑胞利益,受到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信任和好評。

3.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健全,富有生機與活力。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注重調查研究,開拓創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團結協作,清正廉潔。

4.適應世情、國情、僑情的發展變化,扎實推進僑聯改革,不斷加強自身的思想、組織、能力、制度和作風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二)全國僑聯系統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政治堅定。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2.工作創新。深入廣大僑界群眾,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深入推進僑聯改革,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僑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為開創僑聯工作新局面建言獻策,作出積極貢獻。

3.服務有效。熱愛僑聯工作,投身僑聯事業,密切聯系僑界群眾,全心全意為僑服務,在從事服務經濟發展、群眾工作、參政議政、維護僑益、海外聯誼、參與社會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4.作風優良。具有服務僑界群眾的責任意識,服從僑聯工作大局的敬業意識,開拓創新、奮發向上的工作狀態,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工作作風。

四、評選原則和辦法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証評選表彰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堅持民主推薦、好中選優的原則,保証評選表彰工作的廣泛性、代表性和先進性﹔堅持以評選促發展的原則,保証評選表彰工作的激勵作用和導向性。

2.為引導地方和基層僑聯組織廣泛參與評選活動,各地可採取層層推報的方式,由地方和基層僑聯組織逐層推報候選單位、候選人至省級僑聯。各省級僑聯組織初評,按分配名額確定先進組織和先進個人的推薦單位和人選。初評結果需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3.各省級僑聯將公示無異議的正式推報單位和人選進行匯總,名單排序后加蓋公章,連同事跡材料報中國僑聯文化交流部,文化交流部匯總有關材料后報中國僑聯黨組會議審核並確定表彰人選。

4.省級僑聯及廳局級人員不參評。

五、表彰方式

對評選出的先進僑聯組織授予“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榮譽稱號,先進個人授予“全國僑聯系統先進個人”榮譽稱號。評選結果將於第十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期間公布。

六、相關要求

1.表彰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和先進個人是第十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推動僑聯組織和隊伍建設、促進僑聯事業蓬勃發展的一件大事。各級僑聯組織要以評選表彰活動為契機,掀起學先進、趕先進的熱潮。各省級僑聯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認真評選,嚴格標准,好中選優。堅持誰推薦誰負責、誰提名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對推報人選要嚴格把關,特別要把好政治關、廉潔關和形象關,堅決杜絕帶“病”推薦、參評。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后,取消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和相應的推薦名額。對在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於已授予先進組織或先進個人榮譽的表彰對象,如發生違紀違法行為,將撤銷其所獲榮譽。

2.《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呈報審批表》(附件2)和《全國僑聯系統先進個人呈報審批表》(附件3),請訪問中國僑聯官網(www.chinaql.org)“通知公告”版塊下載。省級僑聯推報組織和人選時需嚴格按要求填寫推薦表一式四份,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電子郵箱。表格統一使用A4紙打印,內容屬實,手續齊全,並按規定簽字蓋章,方為有效。其中先進事跡材料要事跡翔實,重點突出。

3.中國僑聯根據僑聯組織和歸僑僑眷人數,綜合平衡確定各省的先進組織和先進個人表彰名額(表彰名額分配見附件1)。

4.各省級僑聯須在2018年5月25日前將推報組織和人選的審批表、匯總表以及相關電子版報中國僑聯文化交流部。

 

聯系單位:中國僑聯文化交流部

通訊地址:北京市工人體育場西路1號602室

郵政編碼:100027

聯 系 人:李 冉 金古月

聯系電話:010-59957512 59957524

傳  真:010-59957511

電子郵箱:whc@chinaql.org

 

 

附件:1. 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2. 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呈報審批表

3. 全國僑聯系統先進個人呈報審批表

4. 全國僑聯系統先進組織和全國僑聯系統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匯總表

2018年4月24日

 

中僑發〔2018〕10號附件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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